我想這樣的情況會相對少,而灰色地帶的解消是相對多,就從這一次會議開始。
字樣上,剛剛其實只有一個具體要改的,也就是邀請委員到部會討論的時候,共同可參與的時間盡可能配合。
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來看網站。
是。
要連大會一起訂?
對,這不是設置要點。
說不定實際上大家會討論出更好的情況,我覺得我們現在還沒有到變成設置要點一部分的狀態。
也許下一屆的青諮會可以把這個明文化,但是我覺得我們現在是在大家共同創造的階段,我們先這樣子做;但是未來不排除把它明文化。
這沒有關係,我們也可以當你們的幕僚(笑)。
(二)、(三)對調就好了,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包含青諮會委員、青諮會大會,前贅一定都是青諮會,我們文字可以修改;至於2-3如何看得更清楚,我的具體建議是2-2跟2-3對調,但分號前面跟後面各加前贅,這樣當然也更清楚,我沒有意見,就看幕僚機關怎麼做,我們都尊重,謝謝。
好,這沒有問題。像「討論議題」裡面,目前是整合新提案的事項,主、協辦機關及大會議程,剛剛敬峰的意思是說不只新提案,也包含持續辦理中,但委員關注之提案。意思是這樣?
但那個不在討論議題內,會在那個單子裡,會提報那個辦理情形,但以目前這一個運作方式來講,並沒有寫到4-1、4-2裡,敬峰講這一件事,就看措詞如何適度把它納入,我們不會變成沒爭議也要討論的情況,但如果委員有特別關注的,我想是有這一個空間,把它放到不管是4-3裡面或者是4-1的另外一個段落,都可以,我想這個意思是很清楚的;而且我們有逐字稿,所以就麻煩你們,我覺得這個是可以的。
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
如果ok的話,我們就到下一個。
我們從逐字稿看起來,時間並沒有經過,請繼續討論。(其實是有的:「休息10分鐘」XD)
Live demo都是這樣。(笑)
很精美的錯誤頁面。
我只有一個問題,這個測試機之後還會留著讓大家熟悉操作嗎?我覺得這個並不是看說明書就可以理解,如果可以有一個沙盒留在這邊給大家玩的時候,大家就可以玩。
先上測試機的時候,就先不撤掉,以後要更版的話,以後測試機的話,裡面有一些資訊技術很厲害的話,還會找到一些漏洞等等,我們比較不會影響到測試機。
看委員們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者是看?
生命自己找到出路。
請確保字數跟行數都沒有限制。
我想表格排版,最近也在整合各部會所有的排版檢查,一個是Ray的計畫,好比要改成在手機上好看是非常困難的事,我想表格不堅持,但是列點很基本的,所以列點在測試的時候也測一下。
現在的狀況是如果有四個人在上面,可以分得清楚一至四的順序嗎?好比第一個是主題案?
提案是一區,另外有連署的案件是另外一區,但是意思就是說都有先試的意思?
這個是新功能?這個寫起來怎麼樣?像連署委員隨便點一個,現在的意思是,這一個建置到國小高中職的網路,應該要出現在某一個位置?
新的一區是「連署」,或者同一區用某種方式來標明。
好,依你們好寫為原則。
我的照片可以換。
但是事實上其實是有兩個,我看起來是只有兩個,圓圈跟首頁其實是非常類似的,首頁的版型再稍微對稱點,有人想要橫幅、有人想要直幅,真的是比較不容易。
一個是剛剛所講的,用一些技術的方式,讓它能夠選定大張照片裡面的某個正方形座標,這個是一個做法,另外一個是傳正方形或者是不限形狀,然後在正方形或首頁用,看你們覺得哪一個比較容易,以目前的情況,不太可能一張照片同時當三個東西用,兩張照片比較有可能性,因此一張照片再配兩個或者是三個座標,這個比較有可能性,以現在的狀況上限也不會怎麼樣,我是覺得觀感會有一些差距。
以現在這個方式上去的話,大家要用自己最安全的260×260上去,如果能夠多一個欄位,或者是多座標欄位,看你們評估哪一個容易會比較好。
看大家還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
確實,有一些委員真的需要這個,尤其是部會的委員們,但是我想這個是可以提供的。
看大家有沒有別的意見想要提出的?
我的具體建議是,如果功能上大家的意見,你們都處理完的,今天都處理完之後,其實你套了原稿之後,這個就可以上版了,我們先上去,再蒐集各方的意見,因為我自己做網站開發的經驗,像我們這一些會是事前就來討論是很罕見的,大部分是要到所有的人看得到的位置才冒出各種主義來,越早上版越早蒐集到大家的意見,不會早期參與的人也不會早期參與,大概是這樣子。
除了第二排最右邊那位之外。
其實這個套版之後會上測試機,大家都有測試機帳號,經過互動的方式去看可能會有更多更細的意見,只是關於這樣子的視覺呈現比剛剛舒服很多,這個是大家的共識,所以我們才要套這個版,大家對於套過的版再看會比較好,功能面跟設計是分開來。
如果這樣的話,這個案由是不是這樣子,就麻煩這邊繼續跟PDIS設計的朋友們繼續配合。
有一個臨時動議,剛剛署長不在,請這邊說明一下。
這個會變成是部會的欄位,也就是每一季回來的時候,要告訴你在網站上放在哪裡。
……或者是暫不採用。
對。
是不是把「採用」用成「參採」,也就是改成「部分參採」跟「全部參採」,其實大家關心的是紅燈或者是綠燈,那個名字我想都不爭執。
這個我們在會前會都討論,包含承辦部會主觀覺得是全部採用,但是提案人主觀覺得暫不採用,他們可能要在會前會討論一下,討論出可以接受的,我們這樣報就是了。
還是有顏色,意思是一樣的。
我想就這樣子處理,非常感謝。
臨時動議的部分,稍微有跟署長說明了,不知道署長現在有相關的想法嗎?
等立法的結果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