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有任何地方想要詢問您的話?
事實上吵我也沒有用,因為我LINE每天可能睡前才看一次,Email是隨時會回,跟一般人是相反的用法。
是的。
但是至少有整個脈絡?
這個非常好。
表示你們是電子檔嗎?
你有放在你們網站上嗎?
為什麼沒有?這應該不怕人知道吧?你不是買了版權?
我還是建議,像這種你們自己寫的東西,還是可以考慮一下,你知道創用CC授權嗎?就是像維基百科的授權方式,人家可以把你拿去用,但他如果有改的話,他改的那個部分也必須貢獻出來。
對,像維基百科裡面,專門有維基的教科書那區,是可以整本書放上去的。
我覺得這樣子影響力會比較大,因為我覺得你們做得是很嚴謹,而且這一些圖片都做得很好,我現在不只是對民間,我對公部門也都是說既然花了納稅人的錢做,我們等於是讓納稅人也可以取用,像有人要畫漫畫或者是教案,只是拿裡面的一小段,排版上還會有一些修改,這個時候就很難主張是合理使用,因為畢竟是改到你的東西,倒不如一開始就說用維基百科的方法,我事先授權你改,也不用再來問我,但是改的要貢獻出來,這個叫「相同的方式分享」。
那也是一種永續性,也就是並不是智慧財產權上只有一個出錢的單位可以決定用法,而是以後其他人要用的時候,也可以把這個當作材料。
我覺得滿不錯的,我覺得你們做得很用心。
非常用心。
很高興,保持聯絡。
聽得滿清楚的,你呢?
沒有到非常的程度,因為還沒有喝咖啡,而且大概睡了……有到6個多小時,還可以,就是時差終於調好了。
可是晚上就要回臺灣了,每次都是這樣。
對,但是等我們年紀越來越大,用全息投影作視訊就會變得非常成熟,這樣就再也不用出國了,我自己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來,我昨天在微軟都是在看這個技術,看什麼時候成熟。
我們開始吧!
沒關係。
簡報你打得開嗎?
那個是很rough的東西,但是至少它可以澄清我們跟永續會的關聯,我想這個是要最早講的,我們跟永續會並不是有任何競合,應該是說我們這邊完全是需求反映由下而上做的事,永續會那邊是top down,我們彼此有一個連結,除了那個連結之外,就沒有別的關聯,這個可能一開始就要講清楚。
就是需求反映式的,也就是幫解決社會問題的人解決問題,然後把有解決社會問題的成果試著把它放大,不管是到國際上還是回來,但是這個都跟我們目前永續會的運作方式,它是同時運行,都是為了SDGs,但是沒有互相指揮,唯一的關聯是我們跟國際參與的時候,我們會同時去參與,好比像WUF論壇(人居署)的論壇的時候,我跟國合會都有參與,但是並不知會國合會,我其實根本也沒有看他們的錄影,他們也知道我會去,我幫他們可能有一些技術上可以提供一些協助,但是其實我們是各做各的。
對,投影片第11頁是這一張,你有看到我的畫面嗎?
我用Keynote開,所以那個字會有一點亂掉。
這個是沒有亂掉的版本(笑)。
這個是我講的唯一連結。
是「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行政院推一個東西,通常是一套法規、一個方案、一堆預算,從院本部來講,這三個加在一起會構成行政院要做一件事的一回事,永續會是這樣的一回事,當然已經很有歷史了,「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是新的一回事,我們在擬的時候,就要講清楚我們跟舊的,好比像「5+2」……「5+2」也不是那麼舊,也就是跟既有的,好比像「5+2」的產業創新、永續會間的關係是什麼,也就是從院本部來講,每一個新的方案都要講清楚跟既有方案的關係。
我剛剛的意思是不是跟取代的關係、也不是上下指揮的關係,而且這邊的協辦單位是永續部會的各分組部會,按照他們的分組進入我們的國際連結,而不是由永續會本身來擔任主責或協辦單位;反過來,我們也不是永續會的分組。
而且是就國際連結的這一個部分來協助。
對,完全正確。
VNR我覺得當然本身很有價值,就是說我們可以把各部會正在做的事情去跟SDGs對齊,但無論如何那個還是各部會先想做這一件事。
我們再跟SDGs對齊。
所以形成的模式是先本土需要,然後再國際連結,在社創方案裡面,我們不是這樣子想,我們是先不是政府要做什麼,而是先民間要做什麼,民間就包含了臺灣的民間跟國際的民間。
所以我們的想法是先公民社會,才政府,跟VNR的先政府,然後再透過SDGs結合國際上的best practice,兩個都是很合理的,但是他在治理模型裡面是兩個不同的治理模型。
我想不太一樣。我們之所以會把它叫做「工作平台」,而不是叫做「推動中心」,它後面一個不一樣的想法,如果現在民間完全沒有主動來告訴我們說他們被我們的法規擋到,那我們的法規調適組是不做事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如果現在要推一個結構性的法律改變,像VNR裡面提到非常多,我忘記你的用詞是高度爭議或者是什麼之類的。
這個當然是結構性的改革,這個當然也很重要,但是我們在社創架構裡面的「法規調適組」完全沒有震蕩的這一件事,我們全部做的事是,民間說他們被我們的法規擋到了,我們用反映需求的方法來處理,所以應該是我們是在幫社會弭平或者是調和因為社會創新而出來的震蕩,並不是政府去造成的震蕩。
因此,我剛剛講說同樣是震蕩,但是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治理方向。
OK,非常好。
確實,我想先講的是,在臺灣從事社會創新的人,也許自己會說「我在做社會創新」,對不對?但也可能是發明了一個新的循環經濟或者是什麼農業廢棄物變什麼的,會說他在做某一個特定的事情,但比較不會說在做社會創新。
但是,當然隨著最近講產業創新、社會創新、就業分配講比較多了,確實也有一些人說這個是一種社會創新,這個在認同上也是比較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社會企業又更少一點人聽過,因為社會企業在臺灣之前有廣義、狹義兩種定義,所以這一件事你知道嗎?或者是我們要講得更細一點。
好的,好的。
上一個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方案裡面,「社會企業」這四字當時被給了兩個不太一樣的定義,也就是所謂的「廣義」、「狹義」,「狹義」是政府跟社會企業有關聯的時候會比較採用的方式,也就是等於是一個判准跟門檻;「廣義」是任何正在往社會企業方向做的大概都算,這個你知道嗎?就是這一頁在講的事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Z77cd3Inc&t=97s )。
所以就會變成如果我們用狹義來看的話,其實臺灣符合社會企業定義的,並沒有非常非常多,尤其如果是公司的話,因為之前章程是沒有公開的,所以公司的情況就更難知道它是不是符合狹義的,等於要符合「狹義操作型定義」在以前的成本是相對高,要跟社會證明是狹義的社企的成本相對高。
廣義的話,當然這邊就會變成每個人在各個不同的領域都可以說「只要我想要持續解決特定的社會、環境問題,而且我有一個商業模式」這樣就算數,所以我的mission、章程或使命,不一定要說解決問題,或者是說要做什麼社會使命,但持續有影響力,其實也算。
所以在這裡的廣義跟我們所說的CSR就有一點重疊,然後又跟非營利組織某一年有商業模式,下一年又比較沒有商業模式的時候,就好像又有一點重疊,也就是說,在我們新的這個方案光譜裡面,本來的社會企業的廣義定義,可以說是大概從這邊(左側)一路到這邊(右側)都有一點相似。
本來狹義的定義又太窄了,變成好像只有中間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