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幕僚單位可能還是要講得更清楚一點,到底是交通部育成什麼樣子,其實我們自己在巡迴的時候,有非常多提到他們的民宿、觀光這兩個部分,都有非常多交通部法規,不管是調適或者是適用上的一些需要觀光局幫忙的地方,這個是非常明確的,其他的部分還是要請幕僚機關多費一點心思。接著請國發會的朋友。
我想先釐清一下。這幾次的巡迴或是聯席會議,其實比較大架構性的,簡單來講就是「公司法」、「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條例」,這兩個非常重要的,其實我們的準備工作都差不多了。
至少目前,我沒有聽說行政院有要提出新的「社會經濟發展法」。事實上剛才國發會所提到針對社會創新的整體性、架構法案,目前已經列在「公司法」、「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條例」裡了。
當然包含未來像科學園區把「工業」拿掉,或者是產創的部分,都會帶到一些社會創新,但並不是由我們今天這個方案來設計的。按照這個方案再做新的法律出來,我們目前沒有這樣的工作,因此這一個部分具體回應詢問。
為何會把新創法規調適平台放在主責的部分?非常坦白來說,所有巡迴碰到的社創,他們碰到法規的一些模糊或灰色地帶,又或者是未來可能想要不確定社會創新方式到底是否適法的時候,真的有能力讓各部會的法制人員給出意見,目前看起來好像只有國發會有這個能力,這個是目前的事實。
像「平台經濟發展法規調適參考原則」裡面,有一條是明訂是以「law.ndc.gov.tw」的網址來當作所有法規意見討論的單一入口,因此才會希望(國發會)是不是有可能當作主責。
我們特別要講的是,至少可見的未來裡面,我們看到的都是個案的社會創新與現行的法規有扞格需要調適,並不是說我們還要再做一個非常大的、體質上的改變來做整體的立法。
不曉得這樣子有沒有回答到剛才國發會朋友的詢問?
我想這個平台有兩個功能,因為我知道你們每雙週或者是每個月,我不確定週期,也就是都會去盤點這一段時間裡面又有哪一些適用於創新的法規或者是函釋被修正或者是被鬆綁,也就是具體鬆綁成果的這一件事。
這個跟巡迴會議是非常扣合的,每一次大家想要關心的,也就是之前擋路的東西是不是修掉,或者是函釋是否已經適用等等。
另外,各部會作為前店,也就是去蒐集到這一些社會創新需要議題時,還是會匯到這一個平台來做法規調適。
像兩個月的週期裡面,既沒有鬆綁讓大家知道,也就是沒有我們蒐集到國發會處理,這部分的報告就會是空的,也就不用報告,如果用這樣的模式,不曉得國發會是不是有可能協助?
感謝。
院長特別提到地方創生,也就是如何接軌的部分,也麻煩回去討論一下,是不是有可能把地方創生變成價值培育的一部分,或者是變成拓展的一部分?這個部分也麻煩回去討論一下。
明天早上8點開國發會會議的時候,也會具體跟主委拜託這一件事。
如果同仁還ok的話,我們是不是先放在主責的位置,因為經濟部坦白講在做沙盒的時候,也試著做了一些跨部會的協調,但我們計算國發會去協調、經濟部去協調的中位數反應時間是不一樣的,因此才會拜託你們。
好象,我們就做成決議,國發會在主責機關這邊,左右先打括弧(笑),小括弧或者是中括弧就看幕僚機關的意思,就表示尚待確認,我明天會再跟美伶主委進行確認。
國發基金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的?
也就是列為「投資融資」那個部分的協辦,對不對?我想這個也很重要,國發基金雖然有框一大筆出來做社企的部分,但是跟本來的天使價值扣合上有相當多改進之處,你們在媒合天使投資人的時候,如果是社會創新的一家公司,就會媒合一些具有影響力的天使投資進來,比較能夠找到正確的天使,應該這樣講,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也非常感謝投融資的協辦單位。
我們還是寫國發會,而不是寫國發基金?
接下來請環保署的朋友。
環保署目前的想法是,如果有具體的個案,也許才請環保署幫忙。
這樣ok嗎?
有沒有任何朋友想要發言的,或者是三級機關的朋友想要知道的部分?
或者是這個要以永續會的高度來參加?
簡單來講,你們不能代表永續會來參與這個方案。如果要以永續會參與的話,我們就不能寫「環保署」,而要另外去談,是這個意思嗎?
所以環保署作為秘書處,並不是作為決議或發展方向,只是把永續會已經議決好的事情變成國家報告。
這個報告也有英文的版本嗎?
其實就我剛剛對社家署的提醒一樣,這個盡可能用可讀性的方式,開放資料授權、創用cc的授權,才能讓勞動部,及不用打括弧的外交部當作接下來對外溝通的素材,我想這個對我們國際的連結很重要,至少把環保署的概念帶回永續會,但是我們目前就暫時沒有環保署。這樣ok嗎?
不曉得施次長有沒有開機畫面可以分享?
價值培育再想一下,先暫訂價值培育。
非常好。
這樣信保就進來了。
謝謝。
剛剛處長具體的建議是,我們如果把國際連結,先不要把「國際」看得那麼重,也許把「政策廣宣」就叫做「政策廣宣」,這個跟「價值教育」、「價值培育」其實是不一樣的,「政策廣宣」完全是這一套治理模型本身的廣宣,而不是永續發展的價值。
但外交部的訊息其實不是很好做,好比像在露天上讓社會創新企業露出更多,又或者是把商品能夠銷出去,這個比較是類似經貿交流的工作,而這個就跟我們在SDGs的NGO外交,就算在外交部,也是不同的人在負責。
這一個部分我們如果把所有對外宣傳的部分都弄成一個的話,確實主協辦就會變成很難合作,會變成是多主責的情況,硬把兩、三組變成一組的情況。
我不是很確定要如何具體操作這一件事,但是我很同意推動,把擴展或者是拓展關聯進去的時候,又或者是內政部加入價值培育的部分,這個都是要把理念行銷放進去,我想這個部分是可以在具體行動方案裡面,可以看到很多部會在工作項目裡面,已經有把這個放進來,我覺得這個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可能是這個方案最重要的事情,我覺得這個跟國際連結可能還是沒有辦法併成一個。
對內不管是新創的圓夢網,未來也許社會創新的一部分會著墨,未來變成單一入口,還是不能取代國際連結的英文網站,也就是相互期待,大概是這樣子,我不是很確定這兩個是不是要合併成一個的感覺。
勞動部目前維護的英文網站,我剛剛有一個具體建議是跟國傳司要一批「*.taiwan.gov.tw」的網址,我們有一個生醫方案,所以我們在科技會報辦公室討論的時候,是叫做「bio.taiwan.gov.tw」,也就是讓所有國際的朋友一下子可以看到生醫的推動。
但是對於醫學材料部分,因為bio一般不會有醫材的意思,所以也有朋友們覺得應該是「biomed.taiwan.gov.tw」,雙方就討論了一陣子,後來我們這兩個網域都用,指向同一個網站,所以現在鍵入「biomed.taiwan.gov.tw」或者是「bio.taiwan.gov.tw」都可以。
我想未來也許可以申請「se.taiwan.gov.tw」,這是我目前初步的想法,PDIS技術人員已經跟國傳司討論了,趁這個機會跟外交部說明一下。
不曉得剛剛中企處有沒有要回應的?
這個其實我之前跟吳明機處長也有討論過,如果真的要把「銷」的部分當作KPI,勢必要跟主計總處討論要做一個「社會創新衛星帳」,可能才能具體track我們銷了多少。
我們現在是否有凝聚到足夠的共識去做這樣子一個等於類似「觀光衛星帳」的感覺去track這件事;第二個,這是不是各個做社會創新的朋友們最需要的事?感覺上大家比較需要的是marketing,而不是sales,比較不是立刻把特定的服務或者是產品推出去,而是大家不要只抵制無良廠商,也要去選擇有良廠商的這一種概念,讓大家更知道。
因為每一個產品或者是服務有不同的主責機關,很難變成是單一主責機關就能夠去收攏的事情,我不知道處長有沒有什麼指導?
瞭解。民間有大禮盒、扶氣包開始出現了,之前中企處是用Buying Power的方式,在新的年度以我的理解可能還會升級,這個部分還會在做,只是我們從幕僚單位角度來看,這個單一窗口社創實驗中心可能未來不會只是實體的東西,也許還會有一個網站可能是社創中心。
上次巡迴的時候也有人問說:「在社創中心平台登錄後,可不可以給我們有漂亮的logo,以表示我們解決了永續發展項目?或者是大家一起來設計有機農委會的標章?」並不是我們一下子就一定要做這一件事,而是大家會比較期待的,我們除了在實體有一個展售之外,我們在線上也有一個可以讓大家認同的東西,這個當然是非常重要的。
這表示我們KPI成長率會是百分之無限(笑)。
確實,我想這個非常重要。社企聯合行銷的這一件事,我們就具體當作幕僚單位要很worry的項目,在各組能夠跟這個扣合的部分,也請大家在填工作項目的時候,也儘量可以放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