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非常準時開始今天的討論,前兩案是張老師的提案,也就是有關於非營利組織,一方面是問政府如何看待、評量,另外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階段性的?我們第一案是比較概念性的,評估方式如何達成平衡或共識,不過我想這個後面比較上位的想法,可能是您希望怎麼樣的平衡或者是共識是可以照顧到所有人的,也就是您看了這樣的書面回應之後,有沒有什麼大家想要追問或者是這邊的朋友們有沒有想要分享的,都可以。
應該這樣問,您想要聽的所謂「評估」意思是政府在評估之後,讓大家知道結果,或者是在評估之後有補助或者是獎助方案,又或者是聽到比較成功的例子之類的?
音效那邊可能還是要調整一下。
內政部目前對於合作社運動的復興有一些想法,以我所知,之前合作社運動的朋友們,跟部長有進行一些意見交流,其實他們很想知道內政部目前的想法。
特別就合作社的這一件事,我覺得還是想請內政部先作回答,然後勞動部、經濟部以我所知,都有相當多亮點的案例,看勞發署、中企處的朋友們有沒有什麼要分享的?
如果都ok的話,先請內政部對所謂合作社運動在接下來一、兩年之內的想法,及我們當然知道臺灣有一些二十年前就已經做得還不錯的合作社,像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等等,內政部的朋友們有沒有要提點我們一些?
謝謝。合作事業,確實在憲法145條明訂,是我們要獎勵和扶助的一種組織形態。
如果想要知道表揚大會要有哪一些案例的話,我剛剛快速看一下,不只中央、各個地方大概都有一些績優的列表,請勞發署的朋友看有沒有什麼案例或者是想法要分享的。
謝謝。我們可以看到從勞動部的角度來看,並不是特定組織形式,可以是基金會、協會及合作社,但是評估的方式其實就像我們常常說,社會企業有社會使命,這個社會使命的公共利益是提的人自己寫,但是有一定的公益性,所以是可受公評,是這個方式,並不是要求社會上只有這三種創新,但是所有在做類似題目的朋友們有提到。
經濟部發言之前,這邊有一位這邊的朋友要發言。
因為剛才比較是程序性的,我想花大概大家30秒鐘具體回覆一下這個朋友。
其實這一次跟前任政府很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們有一個平台叫做「Join.gov.tw」,大家之前有聽說是可以看連署,可以看法規、法令的預告,大家比較不知道是從下個月開始,所有部會自行管考的、院管考所有中、長期的案子,一年不管管考四次或是十二次,都會把所有的經費、累積執行進度及開了哪一些標案,所有都會公開在這一個網站上。
所以我想貪污是比較困難,在這樣的環境底下,不是只有國發會、監察院可以管考,而是所有深都可以管考,大家覺得有任何他的花費或者是招標過程有問題,大家都可以問,所以是公開問、公開回答,不太可能被搓掉的情況,歡迎大家多利用「Join」平台,下個月就會上線的「自行管考功能」。
確實視訊出席一些會議,其實不只是在這一位朋友提到的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之後,我們之後透過視訊的方式,也帶著其他各部會,包含國合會的朋友,不管是在聯合國人居署的論壇、聯合國亞太經社會、首爾的論壇,或者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網絡在梵蒂岡的論壇,基本上我們都是拿著大家在這一種巡迴座談裡面,包含這個模式及大家提到的社會創新案例,去跟國際朋友分享。
除了在日內瓦那一次,有別的其他代表不知道要如何反映之外,從那時開始,其他的部分都沒有受到任何干擾,這是對臺灣社會具體的貢獻,也非常感謝這一位朋友的肯定。
回到剛才的討論,不曉得經濟部這邊有沒有什麼評量或者是公開讓大家可以看到登記、登錄,或者是你們覺得比較可以參考的範例可以跟我們分享,謝謝。
看台北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的?如果沒有的話,看台東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如果沒有的話,我就快速綜整一下。
內政部主要是對於合作社本身的組織有沒有達到當年合作起來我們做消費合作、勞動合作及做什麼合作,有沒有達到當年的使命來做評估及表揚,勞動部所說的社會影響是NPO自己有一個指標,但是勞動部會幫忙看這個指標的合理性及讓大家看這一個指標,隨著時間的演進。
經濟部提一個很新的想法,也就是SROI,也就是社會的投資報酬率,這個意思是如果現在捐1元的事,但是也許有一些非營利組織或者是社會企業,經營得夠好,捐1元或者是買1元,可以創造3元或者是5元的收益,但是怎麼樣證明是3元或者是5元,這個就有一套計算的方式,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沒有辦法非常完整說明,但是經濟部目前是有在幫社會企業進行這樣的輔導,不曉得有沒有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還好的話,我們就往下移動。
現在大家手上都有一個QR code,各部會資源盤點表,這裡是中央部會,但是我們實際落實的時候,還是要靠地方各局處的朋友們,還有各大學USR或者是其他的中心來達成,當然每一個地方承接的能量會不一樣,所以具體的詢問是我們實際看培訓課程開的地點,感覺上是北部稍微多一些,花蓮比較沒有看到類似的課程,所以想要問大家對於花蓮這邊或者是東部這邊,因為今天有台東的朋友,能夠運用的資源有沒有什麼想法。
還有安排北基宜花的課程,我們資料的內容中有一個非常詳實的QR code,現在字數一多就有QR code,所以想要問這個是對您有用的資訊嗎?
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補充或者是詢問的?
台北的朋友除了書面回答之外不限於這個,這時文化部都會講話的,但文化部不在,所以看有沒有朋友口頭補充對於花東的輔導或者是其他培訓的資源?
這個我之前也不知道,所以具體講到的是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其實有一個滿不錯的網站,上面也有相當詳實的問答集,如果大家還ok的話,我們就往下了。
下一個是蕭老師,想要詢問的是花蓮地區有沒有發展太陽光電的可能性,雲林目前有綠能的產業,政府是不是有資源可以提供協助,怎麼樣講都是能源局的事,所以想要問大家對於這一個題目,不管是綠能或者是太陽光電,有沒有要請能源局回答的?
如果沒有的話,這個書面我想已經講了相當清楚,綠能屋頂的全民參與,我自己也非常期待,我們家有屋頂可以裝太陽能板,看能源局有沒有事情想要讓我們知道的。
感謝。
看看這邊在地的朋友們有沒有要補充的?如果還好的話,這一個案子就先這樣子。
接下來第四個是有關於公有地徵收的問題,院長一上任是五缺裡面很重要的題目,這個也有頒訂相當多連想都沒有想過可以這樣做的方案,都在五缺解決的過程中釋出。
我想經濟部已經有一個非常明確的回應了,我們目前正在預告「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的草案,我們預告到4月3日,之後就會報到行政院這邊。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已經知道的是產創條例第46條之1所謂的限期改善,如果還沒有建廠的話,最後就會強制拍賣,就是防止囤地的行為。
我不知道吳老師是不是有更具體或者是更想要看到的一些部分可以跟我們分享?
非常感謝吳老師的分享。
我快速綜整成四個問題,但可能有一個先澄清性的問題先問一下,您剛剛提到法律程序快要完結的意思,是已經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或者是到哪一個地方?
瞭解。四個問題我快速綜整一下:
第一,一個是關於目前管考的方式,我想這個是可以非常快速具體回答的問題。
第二,這個是關於國土計畫,包含水資源分區的規劃方法。國土計畫的問題,我覺得比較難在這樣的會議裡面來做處理,但是我想這個部分是可以書面回答的,因為畢竟當年也沒有預料到會有這樣的問題,但是這確實是一個問題。
第三,您剛剛提到一個個案,也就是正在法律程序、正在行政程序辦理,您剛剛有一個非常完整的時間順序,您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有一個單一的主管機關,就目前實際處理的方法做一個整合之後,有一個整合性、決斷力的回覆,而不是解釋性的回覆。
第四,這個是比較大的原則性問題,也就是關於之前不管是產創或者是促產,又或者是促進投資的一些方案,我們作為創新者,我們要怎麼樣確定政府不會出爾反爾?這個可能是更大的,也就是比較是一個治理系統的問題。
以下大概就分成這四個來回答。
第一,其實我來這邊並不難得,我每兩個月都一定會回來,這個是巡迴會議,巡迴會議的意思,是我每兩週就會在行政院四個固定的聯合服務中心,像這邊是東部的,同樣我們在雲、嘉、南大概都有不同的聯合服務中心。
我們的原則非常簡單,剛剛您講的每一個字,我們都會直接變成逐字稿,您發現我們的紀錄沒有問題,可以附上所有相關文書,都可以附網址在逐字稿上,我們逐字稿會公開,公開之後我們下一次到下一場巡迴的時候,就會讓下一場的朋友們都看到今天所有的人講的字。
這個叫做「按字管考」,就是分開拆成不同具體的議題,每一個議題我們都希望在兩個星期之內,希望有一個初步的書面回應,我下次回來這裡的時候,有一個綜整具體的回應,所以我剛剛一開始開場問的是:我們上次來這邊的時候,有沒有任何尚未決的事項,我們回到一個地方的時候,上次的題目,大概都有一個具體的處理,這個是我們這個巡迴會議的管考原則,先讓您知道。
第二,剛剛有提到國土計畫的參與方式。這個部分,我們會請同仁們補上書面的資料。我自己非常關心這一個題目,全國國土計畫是由內政部負責,也就是希望大家可以比較不要每一個地方只看到每一個地方,或者是每個單位只看到每個單位,我們可以就通盤整個國土來看分區,以我的理解也會有非常充裕的參與管道,也就是和過去開完會而不收斂很不一樣,我再請內政部與經濟部的朋友們來回應。
第三,有關於個案的部分,我希望下一次有類似這樣子的題目時,您可以把事先資料附上,就可以把該有的單位都調到,今天的單位不一定非常齊全。
以我剛剛的理解,目前主要的爭點是,是不是縣府能夠去認定、或者是去說服中央部會去認定,這個是已經適用於產創條例細則的事實性上的工業區,而不需要經過一個拆屋還地的過程,是這樣嗎?
理解,這您剛剛已經說過了。
理解。所以您的意思是,我想已經講得非常明白,過去是在「好像已經移交完成」或者是「即將完成」的情況下去招商,但是事實上這個移交並沒有完成,這個才是主要的爭點。
司法程序裡面的對造,我想今天退輔會沒有在台北,但如果您有事先講的話,我們是可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