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未來慢慢會推薦大家儘量把章程公開,如果章程不公開,都是自己講了算,章程公開現在有另外一個商業司的平台,叫做「findbiz」(「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http://findbiz.nat.gov.tw/ )」),你不但能夠揭露章程,也可以揭露公益報告書,反正大家最care的東西,都可以在那邊公開,那也是有法律地位的。
章程部分的揭露,我們目前是有一個函釋,但是放在新公司法裡面,也就是新公司法第393條,現在已經三讀通過了,應該是明年1月1日就會正式上路,所以那一些都有做。
你讓基金會取得特別股就好了。
比如透過勞務或者是技術出資,基金會透過一些勞務,取得了可能只有5%的股份,但是你定義說這5%的股份具有50%的投票權或者是49%的投票權。
對,這個同樣也是新公司法的精神,你現在研礙,明年1月1日就生效了。
對,我想重點並不是股權,重點還是控制權,如果你的章程裡面講得很明白,像有盈餘提撥,只要你的使命跟基金會的使命互相扣合,其實你做這一些事,還是等於基金會在做,這個是尤努斯的概念,也就是公司並不排斥子公司,只要子公司做的事情跟母公司做的事情是一致的,也不一定要捐回母公司。
我們這一套其實在好牧人協會已經試過一次了,那個是合法的,它甚至還是協會,所以等於是控股協會去控制底下的公司。
但是原單位是控股,等於擁有特別股、有否決權,等於之後再增資,協會的控制力也不會消失。
因為大家最怕的是你增資到第二、三輪之後,你的多數股東就稀釋掉你的使命,然後大家就去改章程,但是在一開始的章程就講說就算最後只有1%的時候,還有49%的投票權,這樣就比較沒有這一方面的問題,這個就叫「特別股」或「黃金股」。
就是我剛剛講在findbiz那一個平台,可以自願揭露。
什麼都可以自願揭露。它的目的是,你是要徵得社會各界信任,所以像好牧人那個時候就有要求他做幾件事,一個是章程公開、第二個是章程裡面把財務揭露的方式、頻率及範圍比照控股協會,第三個就是剛剛的特別股,所有的人就可以知道他們也只叫公司,但是還是在做天主的事工。
就是使命扣合,控制權扣合,然後股權結構也有扣合。
你們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因應新公司法的章程,好牧人的可以參考。
對,無論如何都先登錄再說。然後揭露章程你現在也都可以上去了,現在只是特別股還不能發而已,等到新公司法生效就可以了。
應該是。
就是聯合組課的概念,一個禮拜開個兩、三天以上?
你們有沒有看過社會創新行動方案?這個就是馮燕老師方案的下一代,這個大概再兩個多禮拜會核定吧!本來馮燕老師是叫做「社企行動方案」,比較在講的是特定的組織形式,我們現在看的是,包含本來做ESG的這一些企業力量,跟本來非營利組織不一定要轉型成公司,還是可以有一些在供應鏈裡面扮演一些位置,所以我們是擴大它的。
因為social enterprise,我自己覺得應該翻「社會事業」,但是因為翻「社會企業」,大家都想到「公司型態」,這個時候合作社型態就很辛苦,因為他們明明才是最早的社會事業,因此我們現在就把這一些型態都找進來。
最大的一個特色其實就如同你說的,就是透過資訊平台,然後來確保大家都知道彼此在做什麼,也可以去做有效地媒合,所以跟以前社企行動方案有三個不同:
第一,我們有共同的價值,也就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第二,在價值培育上,我們裡面一大部分的經費會從教育部這邊來,因為教育部現在在推不管是大學社會責任、高教深耕,或者是本來就有的U-start,都非常強調以前的國教、高教都關在學校裡面,但是現在要結合當地社區的需要,現在變得非常重要,就是剛剛所說的,因此這一個部分有進來。
當然,也包含外交上,第一次把永續發展目標當作臺灣自己解決社會問題時,也可以解決國際的問題,像我們辦「明日亞洲」就是這樣的想法。
如果你們這邊想邀的是在各個不同社區照顧的這一個據點有一個平台,然後去做這一種聯合組課,我覺得這個可以直接提到跨部會工作平台來,因為你提上來,我們討論、如果核定了,這個就是院的核定,其實這個平台跟以前馮老師在的時候有很大的不同,就是我們開的每一場會,甚至是預備會議,其實逐字稿、簡報都是公開上網,所以任何人都可以知道我們現在討論到哪裡,未來還有哪一些地方可以討論。
所以,包含了剛剛所講的價值培育,你剛剛講的比較接近在地實踐的部分,還有我們怎麼樣去串聯各種各樣的資源,以及像您剛剛提到相關的補助,也就是疊合在一起,我想這一些跟我們社創方案的方向是非常符合的。
我想今天講完之後,我們直接可以把簡報跟還沒有核定但是已經幾乎就要核定的草案就先寄給你,你看裡面有哪一些部分,你的科長們可以拿去用,就讓他們直接拿去用,如果真的需要跨部會某種協處的話,我們兩個月會開一次行動方案。
我們其實已經試營運一年了,只是今年才變成院核定的方案,主要的原因是我們還在蒐集各個不同地區的需要,因為以前有一個問題是,好像就是在台北高鐵沿線大城市有在做這一方面的,意見會比較進來,但是事實上賴院長來社創中心有講一句話:「你們是有社會使命、解決社會問題。但是社會問題最多的地方,應該不是在台北市吧!」所以我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去巡迴到各個不同的地方,甚至包含一些離島、偏鄉、原住民族地區,花蓮就去了很多次,還有去台東深山等等,確保他們那邊需要的東西是什麼,我們做完盤點再做這個方案。
所以,時間上中間有隔一年是從社企方案結束、社創方案還沒有開始,我們叫做「徵詢期」,這個徵詢期剛結束,我們就是把徵詢到的東西來做成這個方案。
非常好,我們這邊就專門做SDG17,我們出國也是這樣子做,我們在國內也是這樣做,不會有任何的差別,所以我也同意,其實這個是為什麼價值培育這邊特別要講「永續發展意識深耕」,簡單來講是教育部、國教、高教及終身的這一些東西都儘量扣合SDGs,別人怎麼串過來至少有一個連接點,好像你開了十七個聊天室一樣,你至少進得來。
之前總統盃黑客松的時候,法扶就是找資料英雄,去幫他們清理,因為他們本來要服務的對象,他們是看這個射程距離或者是地圖上的直線距離來確保他們的服務點,他們的服務點一直很少接到,就去清查60歲以上的長輩朋友們住的地方,然後就發現其實他們大概都不是開車,全部都是大眾運輸,所以同樣的服務用大眾運輸算了一次,就發現其實是有一大堆盲區,看起來是旁邊10分鐘開車就到了,但是如果大眾運輸是到不了,到不了就不會去的情況。
這個你可以考慮一下法律扶助基金會,這一些都有公開資訊,他們得了總統盃黑客松的五個卓越團隊之一,他們想要把這樣子一套服務規劃、服務設計的經驗去跟更多的NGO分享,因為他們覺得可以彼此搭載,就像你剛剛所有講的組隊概念,他們一發現有這個盲區,也不一定自己可以過去,如果那邊有社區的據點或者怎麼樣,就是把一些法律普及的資料,遇到什麼事可以找誰,等於是看怎麼放在上面,以前是連這個都不知道,就是連自己有服務缺陷都不知道的情況比較困難,所以他們的資料清理團隊,也可以透過他們去瞭解一下。
都可以,就是有人願意接就接。
或許放到分散式帳本(DLT)上,大家會比較信任。
你一開始就是用一個比較開放的資料庫,像是我剛剛講公司自主揭露的那一些資料,或者是社創企業相關的資料等等,我們會加一個開放授權,意思是任何地方都可以接取,都可以放好幾份備份都沒有問題的。
如果你把你的章程在商業司那邊登記的話,新公司法的精神是,大家不一定要去商業司看,這個資料也可以複製到別的地方,大家手上都有一份,我想往這個方向去規劃,你的系統就比較不會好像資料壟斷的感覺,因為一開始資料就是共享的,所以也是一個民間開放資料的精神,這樣政府部門在配合的時候,就可以說你也是開放資料、我也是有政府部門開放資料,跟剛剛的SDGs一樣,就是對接。
對,是同等的,就是partnership,不是誰從屬誰,我想這個是目前的一個概念,就是我們會盡可能地用開放授權,政府這邊就帶頭做,但是民間如果也有開放授權的話,好處是雙方可以很容易彼此對,不用特別再談一個協定。
對,如果現在是統計資料,統計法開始解決這一種問題,但是像這一種個別資料的話,最快的是在每一個分別建置的人底下打上「本系統所有資料採用政府開放資料授權第一版」,你所有有打這個都可以。
對。你也可以在data.gov.tw上登錄你自己的資料集,不一定要是政府單位,你也可以有民間相關資料,也可以登錄上去。
對,有民間貢獻部分的資料,授權還是必須要有開放的授權,但是至少不用等著政府來幫你背書。
這邊有一個「民間回饋區」,所以這邊有所謂的民間資料中心,像SheHub、Easy Traffic或者統整資料平台等等,這邊就有大家各個不同的民間單位自己放上來的,舉例來說,我們這邊就有上市公司的基本資料,這個應該是證交所的。
只要授權是相對接的,就可以,這個是跨國的,就很像亞洲各國的資料,都可以在這上面,所以你如果自己架了一個資料在上面,只要你的授權是相符合,就只要跟政府資料開放平台說連過來。
對。你提供資料,自己就已經願意把它捐出來給大家應用,這裡面唯一你跟政府比較需要對接的,就是剛剛講的那一個授權,所以就是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所以最簡單的方式是,如果民間也願意使用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又或者是在這裡面有特別架一個橋接的,也就是如果在民間用的是「創用CC姓名標示4.0」,如果是叫「CC BY 4.0」,那自動視為跟它相容,所以民間也不一定用這個,用CC授權就可以了。
你就用「CC BY」,這邊就這一條特別說,不管這個以後怎麼改,就可以了。
對,是相容的。
非常好,等於是訊息集散的地方。
如果他們願意捐整批的資料出來,我們用CC BY的好處是你可以把「樂中」的網址至少放到那個attribution那邊去,這樣以後如果有人對資料有什麼疑問,至少知道回來要找誰。
當然全部捐出來,「CC 0」也是一個,我就是放棄著作權,但是大部分的人會覺得至少給一點credit,所以我們當初橋接是為了這一個想法,只要是這個的,基本上跟政府資料開放授權就是寫得很清楚,就是直接相容,也就是不用特別想。
沒有問題。就是用這一個把它接回來,反過來講,如果他想要把整包丟到民間來維護,這個也是一樣的,雙向都相容。
直接在地僱用?
是社會參與?
很多不就是去當志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