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示範一下給政府看。
因為原本不知道那個是什麼東西,本來就這樣。
聽懂。至於「運用商業化」或「資料分析」的東西,這個基本上是新的一組人的事?
如果真的transfer……
如果transfer完成,你們就是一個promoter的角色?
如果有新的分析成果,你們就繼續access,這個是互利共榮的狀態?
至少行業別分類大概……
完全同意。
順序是這樣,我們還是要找到某個願意做資料未經處理的情況下就利用,而且是對利用有某個價值的party,因為我們找不到的話,很難反推回來願意再吸收更多的處理成本或分析成本,這樣你們就要一直投入成本下去,這個是不work的。
我自己最主要的順序是先去做功課,先把大家講的這一些,包含本來工業局或者是TECRO正在拿出去的,我剛剛已經找到一些了,他們做了滿多,我覺得滿有說服力的網站,來證明臺灣是美國非常好的貿易夥伴或者是創造了間接、直接工作機會等等。
這個東西要怎麼樣進得去這裡,如果沒有某個利用的價值,即使是智庫也好,我們也很難說……就是很難說回過頭來編一個處理的預算,如果連form都沒有一點use的話,很難想像處理過之後會放大到哪裡去,這個還是我比較具體可以協助確認的事。
至於剛剛講的這一些技術架構,我覺得都不急著做,因為你們目前的資料量其實一千筆,然後這一些……
不需要,用一張表格就解決了。
我知道,這個我知道。但是我會建議這個是處於處理階段的事,真的是找到利用階段的sponsor之後,現在回過頭來說不只這樣,而是全世界,如果跟別的資料庫串聯,會有綜合效果,那個時候是要順應這一些既有資料庫的處理方法,可能是你這邊要併進去,並不是他們併進來,這個其實對很多大型的資料庫來講,這個是在匯流過程中的另外一個來源,他們會用這個去做交叉比對等等。
這個母體的數量,像每一個不同的研究單位都不一樣,有的是用sample,這個碰巧很難碰到,有人手上已經有了,這個是非常好的二手資料,如果別人什麼都沒有、要從這個開始的話,就是要做滾動式的問卷或者是用質性研究,要一個個跑去訪問,這個才比較像大數據,這個是種子,因為是自願上鉤的人的列表。
所以我想第二步是關於處理的價值,這個真的是國發會的專門,如果他們有想到一些處理的方法,他們技術上需要我的援助,不管是在資料格式上或者是在系統銜接上等等,這個我想首先資管處其實專家也很多,如果他們也來問我,我絕對不會保留、絕對會幫忙。
第三,我們的統計法剛剛修正通過,施行細則才剛預告,等到這個施行細則頒布之後,其實這邊特別講的是大數據,因為以前統計都是各個部會做各自的,有一點像各自做各自的,做完之後只有統計的部分往上收。
如果不同目的的話,就要重複問,在新的統計法裡面,有一點像PMA的精神,也就是每一個部會分別的資料庫,只要主計總處覺得有必要,就會pull out,然後有一些資安的基本要求,這一些additional data source都可以直接去運用,不需要另行做統計,所以也許到某個程度是覺得有好用的、利用單位的主計處、主計單位,他會take charge這一件事。
因為他比較有法律的依據去平行調資料,甚至往外交部,因為有統計法的授權,如果他本身是一個業務單位,像工業局的話,反而要去找人幫他發這個函,因為按照統計法業務單位自己不能發這個,業務單位是被調資料,而不能主動調資料,所以這個有相對性。
已經三讀通過了,當然是主計總處。
國發會在裡面個資的部分,目前是起到統一解釋的角色,等於是籌備一個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但是這個就是專門個資的部分。
資管處當然還是接下來會去做包含所有的資訊系統在採購上、履約上及政府資訊服務的設計上會set standard,但是如果就資料部分,統計法明確說是……
就是要找到那個用得到業務單位的主計單位,可能不是到主計總處,因為每一個地方政府、每一個部會都有,像商工普查是連結到商業司、經濟部,然後再到主計總處的狀況,是要在主計系統裡面某一個地方,把這個東西變成是他覺得很好用,是他跟全世界public的時候,有一張表或者是幾張表,說這個至少是第一手資料或者第二手資料的程度。
我也要想一下,因為我並沒有那麼熟悉目前的程序,但我至少可以做的像剛剛講的,我自己先做功課,把可能利用的機關先做一下盤點、詢問他們的意見,尤其是外交體系的意見,如果他們覺得我們真的很好用,再反過來問業務單位統計等等過來。
如果我們這樣子問了一圈,外交單位都說我們沒有辦法使用,那可能得再去找法人或者是研究單位,才能找到一個可以transfer的標的單位,順序是這樣。
那當然,填起來心情一定比較好(笑)。
可能需要用統計法,或者是國發會一個函就足夠了?
我覺得真的做得很好。你們現在的raw data有沒有跟任何人share?
我想研究、聯絡及外交的三個用途,我都會試著瞭解,外交是最快的,因為一開始是為了外交想的,但是研究跟作為聯絡的,我想也會幫忙想一下。不保證想得出東西來,但是我會盡可能想。
至於資管處那邊,其實我每個禮拜都會跟他們開會,所以如果他們那邊有任何技術上的需要,我這邊基本上是全力幫忙。
你們直接找對口?
這個是國發會的公文?
我是在院本部,等於是院長的幕僚。
是。
我們接下來的窗口是對您嗎?
這個還繼續嗎?
至少我可以幫忙promote。
9月24日嗎?
我很可能不在臺灣。
當然,這個大家都同意。
等於我幫忙錄個5分鐘的錄影嗎?
我幫忙promote說這一件事很重要,請大家來填嗎?
如果9月底不ready,難道我要錄video說不ready嗎?
OK。
如果準備好的話,當然可以,但是我沒有辦法現在跟你答應那個時候一定ok。
我這個人是這樣,如果不ready,但我出來硬說ready的話,等於是在幫其他部會的朋友找麻煩。
外界一聽,立法院馬上質詢,他們就馬上得給answer,可是他們事實上沒有answer,那其實是害他們。
像剛剛講的,有一個資料利用者願意承接的話,我幫他們講這一套論述,這個是絕對沒有問題,要是到那個時候找不到資料利用者,然後連處理方,也就是國發會都還在整理的話,我不可能說「我們還在整理。」大家是不是要一起想一下,我是願意講,但是你可能不一定願意啊(笑)!
所以以實際的狀況為主,但是這個精神很有價值。
而且每一年你們都有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