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果之後對外開協作會議,很可能是往「民間可以做什麼」的方向討論。
簡單來講,OT的約裡面不能架發電機組,如果搬來就踩到立法院,因為算是硬體建設?
至少管理沒有問題,建設才有問題。
剛剛各位發言的部分是先用便利貼記在一邊,我們之後會再寄給大家現在有沒有沒有提到的面向。
我們對外討論的話,是覺得民眾知道會有幫助的部分,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
我建議事後用書面補,因為逐字稿大家無論如何可以編輯十四天才對外,我建議心智圖併同今天的逐字稿給大家,要補的也可以補。
當然現在要提的也可以提。
軍用機場還可以降落?
之後還有可能會分成短、中期來放。
有聽懂,這個狀態我們之前也有遇過(笑)。
確實漁業署的關聯比較小,確實是這樣;看其他別的部會有沒有要推薦其他部會或者是機關團體,又或者是今天提出資料或書面補充之後就還好?
沒有長照問題。離島的醫院,我們當然可以請衛福部出具一下,他們覺得書面上是不是有可以做的事情,我們可以調查,這當然沒有問題。
當然有的。
還有遊艇業者。
他們是管風景區。
您講一個,我們就加一個。
我先講一下,因為這一次跟以前協作會議不太一樣的是,我們10月26日會在高雄開。內政部這邊也有提醒,10月26日以前好比像研究案等等資料不一定回得來,所以在一開始的議題手冊裡面,會講這個是階段性的,等於是大家意見徵詢或對焦,並不是當場就要拍板,那個不太可能。
但是如果沒有國安上的顧慮,至少會有一個好處,也就是當天討論,不管是各個部會願意提出多少資源等等,我至少可以詳細跟院長報告,也就是到什麼狀態,也讓這一些老師們知道我們目前到什麼狀態,至少這個對焦的功能是有的。
如果大家覺得我們10月26日去開的話,現在的心智圖大家覺得還有意義的話,接下來有兩個動作,我們會把心智圖跟逐字稿整理好,請大家把手上覺得還可以推薦的人、還可以提供的資料及所有可能可以放在議題手冊裡面,大家覺得知道會比較好的事情,可以盤點一次,現有的資料也可以幫忙看一下。
第二,我們等這一些都盤點完之後,可能會有一個沙推的會議,致翔會再call,在沙推會議會預演一次大家討論的順序等等,主辦的部會是一定會邀到,其他我覺得就是看我們實際上這樣子盤點完之後,大家回去問業務單位。
如果業務單位有一些想要從協作會議裡面探討的事情、取得的資源又或者是你們覺得是利害關係人的,也非常推薦來沙推會議。
如果覺得事實提供差不多,像剛才農委會的狀態,那場會議就可以下車了。
之後致翔會再做行政上的聯絡,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我們今天會議到這邊,不好意思,稍微超時7分鐘。
pol.is在2015年做的,我跟高嘉良去美國出差,我們都是在socialtext,當時確定Uber要放到「vTaiwan」討論,但是大部分的利害關係人沒有辦法上網用discourse,當時高嘉良就建議要用pol.is,那時是Jaclyn當政委的時候。
也有討論過之後跟Jaclyn的想法不一樣。
像個資去識別化,因為台權會的伊翎有來,還有莊庭瑞老師,所以我們那一份建議書跟蔡玉玲的想法不盡相同,我們並不同意所謂可逆轉式的代碼化,可以稱作所謂的「無從再度識別」,這個「vTaiwan」上都有很詳細的紀錄。
其實會來這邊,第一輪是因為當時Jaclyn希望每一個部會都出一個題目,就是每一個相關的部會都一定要找一個題目,不管他們願意或不願意。
有一些部會不是很積極,也有一些部會覺得這個是行銷工具,像金管會當時要推股權式群眾募資,所以就非常地積極,等於是瞬間回。
有一些是真的滿被動的,像當時教育部真的還沒準備好談遠距教育的學分授予。
所以每個部會的狀態並不是Jaclyn教他們生題目就變得很主動,還是看那個題目在他們部會裡面的政策狀態。
對,是有一個peer pressure。
對。就是跟網路有關係的,因為當時這個是蔡玉玲管所謂的「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所以跟這個有關係的每一個部會都來挑。
對,當然有一些題目,像法務部發現這個平台不錯,他們也有想要自動加盟,但是有一些不在Jaclyn的業管,像婚姻平權,又或者是有一些不適合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討論,所以後來「vTaiwan」並沒有加這一些上去,唯一的例外是律師法,等於「vTaiwan」借平台給榮志跟雨蒼用。
律師法嗎?
律師法本來就不是在「vTaiwan」列管的,等於只是讓他們借用Discourse。如果到meta看的話,它不算在裡面。
對,當時在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方案也有定期的會議,都要上來回應有多少人觀看、多少人回覆,大家的留言都會印出來變成紙本。
後來「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方案」改組了。
它同時是一個科發基金提案,另外一個是「推動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打造友善法規環境」,那個是方案。
是類似的東西,是2014年核定,有一個部會分工,這個部會分工裡面會盤點所有的中長期要做的事情,但是這一個方案是2014年12月核定的。
是。當時是十年計畫的第一期。
後來就改名叫做「數位經濟法規調適」。
「數位經濟法規調適」這個名字還是有的。但是後來因為「vTaiwan」討論了一陣子之後,後來有些是平台經濟的部分,就變成由「新創法規調適平臺」處理,有一些是沙盒,就跑到沙盒那邊去,因此滿多的,但是雨傘還是叫做「數位經濟法規調適」。
對,我們現在分組就是DIGI⁺,然後數位國家分組、法規調適,現在是放在這一條線裡面。
DIGI⁺是大的,裡面有非常多個分組,每一個分組有自己的任務,然後其中有一個叫做「數位國家分組」,也就是對內的是治理方式調適。
這一個分組裡面有許多工作,這一些工作如果你看組織架構的話,他做的事情是數位政府,也就是我們的資料、法制環境及資通安全,所以現在「vTaiwan」是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底下的「數位分組」的「法制環境」。
現在的架構,按照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是每一個分組可以自己選擇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完成那一個分組的任務。
法制環境因為是法協作為主要的幕僚單位,所以基本上我們這個分組會尊重法協的考量,也就是覺得哪一個案子適合那個程序,就會用那個程序;如果覺得某個案子不適合公開討論,也許就不公開討論。
這個有一點像「亞洲‧矽谷」,要討論什麼其實可以是部會想討論、也可以民間想討論,有一個固定的平台是把民間想討論的丟上來,丟上來之後,部會願意接球,我們就討論,如果沒有部會願意接球,表示目前沒有辦法討論。
其實DIGI⁺不管是在分組層級或者是大會層級,也都是這樣的情況,會有民間諮詢委員會,DIGI+裡面也有民間的委員,這個是兩級。
作為委員是本來就可以提案,提案會列入管考,部會就有回應的義務,但是部會的回應也可以是他們現在沒有辦法處理,這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