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性平處有沒有提醒什麼或者是想法?
那當然。
之前CEDAW是四年一次。
瞭解。
目前臺灣和OGP是各做各的,實際的狀況是這樣沒錯。
看有沒有其他想要補充的?
還有設SSID。
這樣聽起來,就是對方很誠懇說是感受到壓力,但是這邊繼續給壓力的狀況?
OK。
但他們也要瞭解到是有這個實力,只是暫時不做而已。
你們在韓國的時候,我們同時在明年的地主國加拿大,也見到在OECD寫《Open Government: The Global Context and the Way Forward》的主筆之一,也是開放政府的負責人,還有包含數位服務的官員等等。他們地主國的考量,大概都有同步到。
「具包容性的『成長』」。
所以大家參加應該是沒有問題。
我聽起來,性平處願意做技術指導,IRM的朋友也願意以個人身分做技術指導。
數發處基本上是主委點頭就可以做的事。目前的藍圖裡面,不管是幾大支柱,開放政府都還是一個重點。
現在人的部分,我目前的想法,是請數發處同仁來當作主要的執行者。主要的原因是,之前的各階段電子化政府,有關於開放資料跟「Join」平台參與等等這一些,都是數發處在負責。找別人的話,會有很多往返。
當然,我們是在講行政院。如果要執行這個等級的專案,至少是院長裁示,更正式的會通過某個要點。
不過,我們是第一次執行,還不用通過什麼要點,是院長裁示就可以做的事,這是人的部分。
錢的部分,數發處很坦白講,沒有預留這個預算,最快也要往下一個預算年度去編。但是我們明年跟外交部長有談,為了可能因應這一件事的需求,有留「數位治理」相關的外交經費,那個經費沒有OGP年費這麼高,但還是有一點。
現在還是要和外交部討論,看這一件事要如何運用數位治理,來對外交有幫助。國發會主委、外交部長,如果這兩個人都同意的話,在我來看並沒有實質執行上的困難。
像「原住民族的開放政府」。
對,因為他們也在 促進真相與和解 。
確實。現在的情況是,我們可以想辦法讓臺灣的族人跟加拿大的族人,進行越來越多的實質交流,但不一定要很快簽什麼。
其實這次FWD50之後,加拿大的朋友是傳了一個試算表,給所有去加拿大對於OGP感興趣的人,希望調查每一個政府組織裡面,目前正在有哪一些公民科技社群也有在用的工具,像這一種調查表,看到有共同工具的時候,也就是共同開發的社群,就會變得比較清楚,也就是臺灣跟愛沙尼亞共同用一套什麼,他們共同用一套什麼,這個是簡單立刻就有東西可以端出來的做法。
我們在分享的,是日常用像hackmd的東西,像我們在用的sandmd之類的,但是無論如何我們有在用、在推廣。他們一旦開始用,這個是雙方公民科技社群很實質可以對接的東西。
對,因為工程會之前都接到全有或全無的指示,他們很為難。現在有全有、全無之間的「有條件公開」,變得比較好做。
「全有」是允許任何人使用、改作,不然不能叫做「開放資料」。但有些資料,像教育部重編國語字典一樣,並不是完全開放的授權方法。
他們提了很多的對案,好比像要提了申請才可以用,像只能做分析統計等等,有擬一些案子。在以前是如果不符合開放定義的話,就會被退回去,所以來回問過很多次。
現在國發會有一個「最大限度開放」的概念,如果符合開放定義就符合,稍微有一些限制,只要把限制寫清楚,也可以放在 data.gov.tw ,因為有了這一件事,所以工程會又可以談了,其實其他像誠夏在幫忙看CNS的字型能不能用別的授權釋出,這一些現在都可以放在data平台,只要清楚標明授權限制就好,這個是目前可以處理的實際狀況。
還有兩個月的意思?
您的職務代理人是?
這我都OK。
事實上這是兩個題目。
一個是雙邊關係的部分,我想社群能做的比政府能做的多,政府能做的空間有限。
是的。雙邊關係上,找加拿大感興趣的題目,可能要大家幫忙想。
第二個,IRM跟action plan,這是政府要先發動的事,這個是人力的確立、取得,還有跟外交預算是否能夠用在這一件事上,要先確定。
瞭解。IRM、執委會跟地主國,各自有非常清楚的權責。
最好的可能性,是請院長做這樣的裁示。
就是正式啟動action plan,這個是最佳的情況,而且我們跟加拿大也有談到這個可能性。
這個東西要成功就是在這個之前,也就是說服國發會主委跟外交部部長。
上半年不需要馬上派人,但是下半年開始,人跟錢要用在這一件事上。
當然。在5月做還OK,不然在相對政治議程上,隨著離選舉越近會越弱。
如果在加拿大OGP summit有不小的代表團,也是實質外交的工作。5月底能夠講到的程度,可能沒有那麼多,但我覺得盡可能講到實際上可以掌握到的部分。因為過了這個之後再講,其實外交意義就不大了。
是。這個是很鉅細靡遺做的事如何放到永續發展目標,很多是在SDG 16、17項,所以現在很多人問我是什麼顏色的,我都說17種顏色。
因為在這17種顏色裡面,比較多包容性成長可以放進去,因為裡面有很多創新、基礎建設、工業、永續能源之類的,廣度就比本來OGP只是關注環境跟社會,這兩個構面比較廣一點,這個也是加拿大比較能夠接受的。
對,如果取得一些idea或者是實質協助都是有加分的。
SDGs是所有聯合國成員都同意做這一件事,在169個題目上都不會有衝突。有衝突的都是從169個題目上刪掉了,這個是安全的空間。
這個程度的經費,是只要是外交部點頭就有的。
可能打七折。
規模大小而已。第一年的重點是正當性,倒不是辦得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