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508351講者:Speaker: 農委會漁業署提案人的訴求,主要是漁港法沒有規定漁港僅供漁船使用,只要不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其他水域的遊憩活動與船隻,以應使用漁港進出,請各漁港務以漁港法第 18 條為由,直接拒絕非漁民的民眾使用漁港,漁港是公共設施,非屬漁會與漁民所有,這個是提案人的主要訴求。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2-06-02 開放政府第 118 案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