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922講者:Speaker: 莊惠如我也是支持用程度來分,像第二外國語本來就是在高中才產生的,裡面不寫第幾學習階段,而是直接寫level 1、level 2,事實上課綱第2頁還寫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因此看不出來是用level分的,我建議通通不要用學習階段,全部講好都是用level。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5-11-07 課發會第十二次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