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90137講者:Speaker: 范振煥有關於區間測速適法性的部分,是根據道安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的行為當場不能或不宜的時候,經有科學儀器來取得證據,剛剛交通部已經有很明確地說明,也就是牌示的告面,一般的測速也是一樣,像固定桿遵照會法律的規定,在100公尺到300公尺之前,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就是300公尺至1000公尺的時候會用牌面標示。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4-17 開放政府第65次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