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89899講者:Speaker: 唐鳳對不起,我想確認一下你的意思,如果第27條的修正後條文,像提撥50%捐贈公益團體,如果改成「提撥50%為特別盈餘公積」,這樣就相當於公司法裡面提到的公積的部分,這樣商業司就覺得比較合法,是這樣的意思嗎?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4-14 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