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89859講者:Speaker: 唐鳳我也一直瞭解到這個跟內政部合團司的想法是,合作社不應該被叫做「營利事業」,這樣就有很多別的問題發生,所以比較傾向的是,希望這一類的辦法當中去明確進行修改,把合作社的字樣放進去,並不是要擴充營利事業的定義,這個是目前各部會跨部會協調時的一個狀態。大概是這樣子。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4-14 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