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81114講者:Speaker: 李麗紅大家好,全教才第一次發言,我贊成全教總的意見,其實特教老師跟普教老師的教學對象不一樣,他們的一些規定應該都是一樣的,在普教的部分,到時跟專任的差距是4至6節為原則,以目前比如國小的狀況,導師16節、專任20節,而且這個是採固定節數。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2-24 開放政府第60次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