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40071講者:Speaker: 楊立聲出租管理辦法第36條,其實當初的立法原意就是希望能夠將國有不動產提供給需要的使用者,不希望他人用轉租的方式來牟利,使真正使用者付出更高的代價,而造成不公平的情形。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10-28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2屆第3次會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