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32898講者:Speaker: 主席第三點是剛剛委員講很多的,建議公會本項納入健保給付之後,不宜作為未來提高醫院評鑑設置標準的依據,不曉得這樣寫可以嗎?寫入會議紀錄只是建議喔,純粹是建議,沒有限制,純粹建議學會這樣,這樣文字你們認為妥不妥適?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07-10 建議營養照護納入健保給付案 專家諮詢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