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103987講者:Speaker: 陳冠宏在日本的話就跟臺灣比較像,是成文法的國家,在醫師法第20條的規定,醫師如果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但跟臺灣一樣,「親自診療」的概念是什麼,這個從字面上看不出來的。我們從厚生省,也就是相當於衛福部的幾個解釋來看所謂親自診察的範圍。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7-10-26 vTaiwan 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專業服務之法規調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