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畫面給我們同仁看一下。
科長說這個顯示異常是剛上線的?
這個提案人在提案時還沒有這個功能?
這個提案才五百多人,有可能就是有人發現有了。我的意思是,這在我看來這場會議大概兩件事處理,一個是你就說明我有新功能處理了,再來是如果這樣還有什麼不夠的,讓他講出來,這我看滿單純的。
就科長瞭解,二手車商會反對這件事嗎?
你這個是顯示出異常,如果有兩次,他會顯示兩次嗎?
所以不是在意被改多少?只要有被改過就沒信用了?所以不用查改幾次?改一次改兩次是一樣。
訪談是你們要訪談理事長,還有提案人,至少這兩個。
對他們來說有差嗎?只是要公布到什麼程度,抄表就是我的工作,沒有這個app他也在key。
他現在就在拍照也是要繼續拍下去啊。
消保團體那個。
你藉訪談之名行宣傳之實,這樣如果有消費者來抱怨的話,你就說你去下載app。他可能不知道你有這個app。
你是藉訪談之名行宣傳之實。
因為你跟他講之後,他就是你的腳手。
除非有具體理由,不然現在已經在做了。
長久來看還是好啦。
科長幫我查一下,現在有多少登記有案的二手車商,照理說應該都是公會會員。
第二個是你可不可以告訴我16、17、18,這三年的二手車交易量。
如果有很新的也可以。
前面就不廢話,請壹雯直接開始。
白色卡是現狀?跟綠色是什麼差別?
有一筆經費叫巡迴服務交通費……
我只要確認,因為現在有很多種老師,縣市政府本來就會補助這些有在跑來跑去的各種老師,巡迴服務交通費,你們會補助縣市政府來付這筆錢,現狀是這樣?所以討論的不限這七種專業人員,每個縣市政府因地制宜,因他財源定內規,例如你給我一百萬,我怎麼發自己處理。綠色那塊,交通費補貼針對的是一整群人還是這七種人?當天8/21討論的是?
不另切交通費,在時薪上處理?簡單講是這樣。但是這對地方縣市政府來講他的支出會增加嗎?
有些縣市有提出,臺北不會要這個錢,可能台東會,你就照你的機制給他,你錢給他,他要怎麼簽是他的事?
表面上看起來可能會有不同縣市同工不同酬,臺北市八百,台東九百,看起來帳面不同,如果改成這樣會看起來同工不同酬?
只是怕混淆啦。
我們針對這七種人做處理。
我想問學特司,有這個議題嗎?
專團是什麼?
不是單兵作戰?
如果旁邊一二三四五不是討論範圍就拿掉?
那這不討論,因為不在處理範圍,九個級距是地方縣市政府提出來建議修改還是你們想改?
我們放寬每日上限,六小時會不會放寬。
你把縣市分兩種,一種是四小時,一種是六小時,我想問的是提高上限是四跟六都提高嗎?那這樣就要畫在一起,不然看起來是不在這個脈絡下。
這是縣市政府建議還是?
這張卡是?
如果不討論矯正機關,會不會我同樣一個人,我到一個地方一千塊,到一個地方八百,這樣八百的會找不到人?
你這邊調那邊也會調?這邊如果調成九百,矯正機關也要增加?
我們可以不在這裡討論,但……
一般直觀同一個專業到每個地方價值是同樣的,當然服務對象跟場所不一樣,所以所得不一樣也不能說不合理,只想確認當有人問到這件事情要有個說法,為什麼跟他不一樣或一樣,這可能會被問起來,我如果是某個心理治療師,那差別在哪裡?
不是你的責任,但剛提到學特司這邊,矯正機關也有。
所以你這邊調的只有矯正學校,監所完全是法務部。
那矯正學校?一樣?那切割處理。
現在長照是?
八百是實拿?所以國教署是很很好心想追上人家?
你提醒的是不只考慮專業人員,沒錯。
現在這一千多如果是專任,用一個辦法聘用,那個薪資大概就三萬多。
你建議是比照某一個?
這會連動檢討嗎?還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