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衛福部找來一定要講清楚原因。
然後就會取得志工證嗎?
第八條這邊講的志工證是衛福部發的還是學校的?
我只是想釐清,不是因為他是志願服務法主管機關就要他進來。你只是要他來說明嗎?除此之外還要他做什麼。
你如果找衛福部進來,可能會討論回去志願服務法,這有沒有必要?還是這件事跟志願服務法沒關係?有問題的是注意事項的理解跟實際的落實,校外人士要進到學校從事輔助教學,依據這要點,讓各校行政人員班導師有一個審查依據,只是這個注意事項的說明跟有沒有缺漏而已,再把志願服務法納入有點畫蛇添足。但你可以回去跟副組長討論,看有沒有必要。人員除了縣市政府、學校端,有沒有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學者專家有沒有接觸過覺得討論會有關係,或者他的意見會有貢獻的?
未必要全國性,也可以家長會。
我們只是要把整個過程找出來。從國教署,到各縣市教育局,找了很多教師的話,教師會的代表就不需要,把跟這件事有關的找齊,但疊床架屋也沒有必要。學者專家呢?
需要再找這些專家學者嗎?
我們要寫這些都不難,但第一線執行的人才是重點,上次副組長提到很多老師不會陪課,一個是進來前的把關,一個是進來後有老師現場把關,但很多班導師不在現場,這很實際需求,班導師時間就這麼多,行政會議跟陪課時間常常衝突,這很現實,這不是理論派可以解決,協作會議希望多聽到這種,這問題不解決,寫再多也沒有用。
一定有些學校已經有所謂相關規定?讓校外人士進來行之有年。
在邀請代表時要兼顧城鄉差異以及大小,假設最後有個建議是導師要強制隨班,不要去開行政會議,大學校或許做的到,小學校可能兼行政職做不到。
這場會議是有機會讓他們講,或者有些特殊的。這些列上去就請你們盤點出席人員,之後會前會就要把他列出來。討論主題聽起來還是以你們那張為核心,今天討論都先以1月17日為準,往後總是比較容易。
訪談名單就看你們覺得剛剛盤的哪些有代表性的組成,到時候去訪談時不一定很多場。
作法可以很彈性,可以面訪、電訪或是把人一次找來也可以。你決定。訪談完之後記錄要給我們,我們會放到議題手冊,就是會議資料,會前會寄給與會者,大家看一看知道協作會議當天要討論什麼。
我先問一個好奇性的問題,有人把所有翻譯都看完了嗎?衛福部這邊是只看你們的部分嗎?
內政部跟矯正署有看嗎?有寄給你們吧?
我先講一個程序性的,我10:40要去找副院長,待會請壹雯主持。這場會議要決定幾件事,12月27日看起來只有四小時,一點到五點,時間比一般協作會議短一些,再來據我們瞭解翻譯資料非常多,有兩百多頁,人本提供監察院調查報告有二十幾份,有四五百頁,我們辦公室內部有先討論一下,資料量這麼多情況下,時間也有限,要如何進行,要不要改期,這可以討論,進行的形式、主題跟改期必要,這是今天要處理的。壹雯要不要先講一下目前對12月27日的規劃,看各部會有沒有意見?
因為各部會剛講的建議,最主要就是範圍要更聚焦,這跟我們稍早的討論不謀而合,這是人本提案的主訴求,也是兩次會之後第一個優先的東西,有承諾說這場協作會議至少可以幫你做個功課,人本也承認對澳洲這套在這之前是不熟的。當天協作會議,因為大家滿認真的也有看,到那之前希望大家都要看完,至少看完其他部會做的摘要,我們那天的重點,就像教育部剛講的,第一點花最多時間,至少在這兩百多頁翻譯,大家要有一致認識,透過心智圖、議題手冊摘要,事前收集各自心得,也要簡報,在心智圖上留下記錄,這是與會者對澳洲制度重點的共同認識。之後有其他人,包括人本要做其他運用或倡議都沒問題,但要先搞清楚澳洲這套是什麼。行有餘力再來進入第三點,當大家對澳洲這套很清楚之後,出席各部會在轄管範圍內,你們也很清楚台灣怎麼做,在澳洲基礎上可以怎麼做,澳洲這套作法可能哪些部分不可行,哪些部分可能點出制度盲點,哪些部會可以拿回去參考。這都要留下記錄方式。
我們一共有四個部會,有點像讀書會,大家都要講一下自己看了這本書的心得摘要,四個部會可能都要花個五到十分鐘各自簡報你們看完這本翻譯後,所得到的重點以及對於現有業務有哪些啟發。我們也會請人本,作為提案單位也要做一個簡報,因為我們都在一起做功課,他們也要五到十分鐘簡報,五個單位各自簡報,這邊可能用掉50分鐘。我們這邊寫部會就好了,提案人、衛福、內政、教育、法務。我們會把所有內容重點納到心智圖裡。大家對重點要有一致性的理解,無論內容或項目都要靠心智圖,這次大家交回簡報時間要早一點,過去是前三天,一次五份我們很難三天內看完來補心智圖,可能請大家一週前把簡報交回來。心智圖看一下,宗教端調查方式,要做一致性重點摘要,例如大家對澳洲調查方式進行哪些項目,要有一致性理解,這份心智圖出去要代表所有與會者討論後的共同重點,未來其他的人要討論才有依據,到時可能會逐項、逐頁來看,變成書摘。這是當天做的第二件事情。
人本可以說澳洲這樣調查,台灣監察院這樣調查,中間有什麼不同,就用這種方式。
我們沒辦法又討論澳洲、又把監察院二十幾份完整處理,人本可以提供重點,但主要以口頭發言或他們簡報裡面,而不是我們專門討論二十幾份調查報告。
對。之前都是衛福部聯絡,這可不可以麻煩衛福部?如果他們還是希望監察院可以納入討論,有三個途徑,第一個他們可以提供監察院調查報告的重點整理,我們放到議題手冊,第二點可以在自己的簡報內容呈現,第三點當我們進到第二段心智圖時,會先確認閱讀澳洲的共識,再來跟台灣現有制度比較,那時候可以做註記。
應該不致於,因為一開始我們有問要不要聚焦台灣的現有制度,他們說不要,要先討論澳洲的制度。你要講清楚這個會議只有四個小時,這也是我們反覆提醒協作會議量能有限。要不要順一次?本來之前協作會議都有分小組,所以有小桌長,如果剛剛是這個樣子,我的想法或許大場討論就都可以,因為才會一致性理解對重點的摘要,但也不是不能分組,小桌長或部會有沒有覺得哪一種討論方式比較好?
這是提案人要的。
衛福部對討論形式有沒有建議?如果流程是這樣,大家各自做簡報,花掉五十分鐘,心智圖打開大家針對每張卡片內容、順序、位置做確認,這時候還是大場,這會花滿多時間,大場就一直到結束,還是這部分要分到小桌裡?
建議打開心智圖時到小桌裡面去?
這會花很多時間,光問清楚寫的東西什麼意思,一個小時是很保守。
這倒是可以考慮,因為這場會議出席的人,民間代表最主要是人本,專門在做這件事,比較不會有要改到下午的顧慮,好像會妨礙到參與者上班時間,人本早上開始應該比較沒有問題。
因為現在分三個小組,可以分兩個題目,也可以不同組討論不同題目,或者大家覺得b可能是大家討論比較多,如果又系統來分組,這是好的嗎?
各部會有沒有修改建議?
確認一下字面。
a.澳洲哪些經驗和制度台灣可以參考?如何可行?為何不可行?如何克服?
b.台灣如何防制在機構內的兒童遭遇性侵害,有沒有可以改善之處?(需要區分教育系統、社政系統、矯治系統和宗教團體,才不至於混淆)
c.其他
改成可行性高低,或是可行性如何。
如果沒有修正動議,就先這樣。
應該是心得,我們假設在場與會者都有讀。如果事實性都一樣,有漏的再補心智圖。所以是講看到的重點。
現在討論不會特別留時間給監察院,他可以在議題手冊提供、或他自己簡報。
這就是事前溝通的重要,如果你們沒辦法說服要告訴我們,因為我們在簡報時大家都是講讀書心得,那個是在心智圖跟小組討論,跟他講清楚,什麼時候講什麼部分。
這一案要不要公開直播?
還有交通。
所以這裡有幾個重點:
宋總統候選人看到的是很直觀的政治角度來談話,但是唐鳳講的是地理,也有一點自然科學。
第二,所謂的新石器時代是很長的時間,我早上google一下,是從西元前7,000年到西元前2,000年,總共是5,000年,所以在人類的生命歷程來理解,其實是很難理解,因為是很漫長的過程,在任何一個時間點,其實都是新石器時代,就像現在的21世紀。
海水下降,陸橋就露出,之後海水就上昇。
它並不是國際法、國際政治的名詞。
最後一句請幫忙特別提到,唐鳳有說「如果宋主席有時間的話」。
我這裡可以補充一下,因為FNF過去跟我們政委辦公室有很多的合作,我們出席過在曼谷、台北、布宜諾斯艾利斯辦的工作坊。
對,就是我們剛剛下午才剛去的。
就是腓特烈·瑙曼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