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或者是30日?
我稍微整理一下目前的討論,那個網頁上要加線上問卷,這個第一件事。但是線上問卷的內容跟格式,需要等這21位,至少進行到一些數量,比如你訪談過10個人、15個人之後,你會針對交給你的10份、15份的紙本問卷結果來擬訂這一份線上問卷的內容與形式,是吧!
我聽起來會發生在5月中。針對這個我們有沒有意見?不然要等到5月中,因為剛剛的需求表達很明確了。
或者是共創什麼?剛剛只是一個說法。
下次你去就要寫說明卡出來,或者在網頁上鼓勵每個人去看,這張圖有什麼感受或者是有什麼敘述的方式,我是美術系的人,我也要出一個版本會出現在這個網站的某個地方,也就是某某人的版本,所以一張畫會有很多個版本?
這個概念很簡單,但是要怎麼開,我不知道要如何在網站上做這一件事。
這樣你要宣傳兩個東西。
你的對話框是一個新的粉絲專頁?
你要怎麼宣傳那個活動?因為東西存在在那邊,跟大家知道是兩件事。
我們要幫大家宣傳這個網站,但是這個沒有人去,你又說要開FB,那個也沒有人去,你只有2、3萬。
這個是我的想法,因為我不懂,你宣傳兩個東西不會比宣傳一個東西來得輕鬆,怎麼可能呢?所以我覺得你要想清楚要怎麼樣。
大家都來這個網站,大家要如何共創,這個怎麼設計,我是不知道,這個概念我覺得很不錯,但是技術上這個是軟體的問題跟設計的問題。
我一開始講說你努力講的重點是?
我幫士華說一句話,她一開始已經講了能力範圍跟影響力,或者是她的想像力是有限的,那個問題很好,但是如果對面坐的是吳密察,這個就是非常好的問題,但是因為坐的是邱士華,她對博物館的理解重點在專精,所以她的理解是一個範圍,而且就算她同意你的說法,也不見得有能力運作。
繼續講。
也從中體會到寫這一張說明卡的不容易,這也許也是跟文物產生關係的一種方式。
之後會多一個功能,看完《容膝齋》之後會有一個選項,好比像我自己版本的《容膝齋》說明卡,然後每個人有一個字數的限制,像有200個,寫完之後可以上傳,然後在網站上有一個地方可以呈現所有的人對於這一幅畫所上傳的任何評論,也可以回應「夭壽讚」,我只是舉例,我們就看看每一個不同的人對於這一件事的想法,也可以看其他版本的說明卡,如果要吸引人家來,我講媚俗的做法,好比辦人氣票選,最多人說他的說明卡,也就是最棒,就送他《容膝齋》的模仿畫之類的。
馬上就會有人幫我按讚,這個是我想出來比較簡單的方式。
所以我們現在講了兩個功能,一個是線上問卷,線上問卷要等這邊,另外一個是大家留言,回去想想看,是不是要讓大家相互投票、衝人氣,這個是另外一個,也就是所謂的共創,也就是分享自己的心得,簡單來講是這樣子,因為這邊很多畫,不同畫的留言版。
還有第三個嗎?因為這個是兩個功能了。
線上問卷要等你,是大概到5月中,接著是共創功能、留言功能,這個越快越好,這個要找你們的技術人員。
至於怎麼設計到讓大家覺得最直覺,這個是要按哪一個進入,然後送出,還要看其他人的留言,這個是可以的。
這個只是剛剛講的。
不過這一次做的訪談跟之前不太一樣,因為你問的內容,看起來範圍很限縮,是不是?針對那兩個功能。
但是共創的空間已經很固定了。
因為士華能夠處理的範圍是有限的。
這個是我一開始整場會議問她的問題。
在我看來,能夠訪談的內容是很少的,因為不可能問她說要如何設計的動線,這個就是我這一場會議一開始想要知道,能夠處理到什麼程度,不是嗎?並不是那個展覽,或者是其他的展覽可以怎麼樣來表現,或者說明,並不是,現在有一個很明確的標的。
完全看你。因為我一開始就在問我們這一場會議,你到底想要處理的範圍是什麼,我們可以回去看逐字稿,我問得非常清楚,士華的答案也非常清楚,我已經接受了士華的答案,因為甚至對於教展處的其他展都沒有影響力,因為這個必須要問處長。
這個是宣傳的部分。
因為不想讓你覺得有壓力,但是這個網站要怎麼宣傳也還不知道,你的技術人員到底可以幫這個網站花3個小時或者是花3天來改,大家都是以資源拮據的方向來設想,因為這個是我看到的情況。
先請警政署說明一下上次提到的資料。
這有取得時間嗎?自強隧道,這個統計是?
幾月幾號取到幾月幾號,這樣我們比較知道取樣是怎麼來的?
違規數定義是什麼意思?你這邊平均車速,因為你說裝了這個之後都會降到速限以下,是不是可以附註該路段速度,例如自強隧道應該市區是50。最右邊,月平均車流量……怎麼還有那麼多?有些還沒有數據嗎?全國有幾個?
所以只能討論這13個地方。提案人提的是造成壅塞?
現在上面數字可以回答就是日平均車速嗎?
但是數據上看不出來,所以沒辦法反駁,是嗎?
先回去那個表,提案人有舉北宜,降了十公里,另外還有?
你現在是一個區間,你是用前後年同一個時間算嗎?例如去年三月跟前年三月?
不同月份天候或節慶日不一樣有時候會影響。假設取過年期間一定塞車。那就很難解釋。或你取的如果是梅雨季就會比較慢。但現在好像無法釐清。
事故跟壅塞,如果提案人認為有壅塞是可以堅持的理由,因為沒辦法用數據反駁,那當天或許有一個解法是請警政署承諾,在一年後回頭重新檢視更多數據之後,以不同年但同一月份比較再重新檢討,或許要給他這個回應,我想這他可以接受。
我現在只是問有沒有數據可以回答,看起來沒有,那就要承認。剛剛副組長意思是說,我們是聚焦在車速,你有沒有其他數據可以回答?即便車速減慢,但如果有另外數據,那才是真正用觀察車流量順暢程度的指標,有沒有這種指標?
或是匝道通過車輛數?這月平均車流量可以解釋嗎?但這不同月份,光二月少兩天,比較少還是正常。
這可以解讀什麼?你要告訴我。
這可以理解,快慢每個人理解都不一樣,總歸我只是要確認,因為他的主要訴求就兩個,事故數這我已經解決,另外是有沒有壅塞,這看起來我沒辦法回答他,他講的不見得對,但我無法說他錯,這到時候提出來討論要等數據更多驗證,各執一詞沒有意義,你覺得我覺得這樣沒什麼意義。有些資料要補充,時間點,幾月幾號到幾月幾號,再來是違規件數,用白話文展開,還有交通事故數,你可以附註在下面。前面十三個你先整理數據,沒有啟用的只是列表,不是那天討論重點,你就放在下面。上次是不是還有請交通部?
這上一次有沒有請你們回去處理?
哪個是公路總局?
警政署應該也有該條道路的數據?
如果交通部沒有填的就你們填,現行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