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坊的部分。
是政大比較極端?
像你這樣佔學校幾percent?
可以找台灣沒有冷氣的地方,但可能比較遠。
但他可以到別的國家端盤子。
咦,我以前也住中和耶!中和真的是這樣。
中和以前被抓過很多通緝犯。
我想問的是時間點,如果他想進來的話,你目前確定能夠進來實習的時間點是幾月到幾月?
八月二十六?
你剛回來嗎?
那對最近的議題有在關心嗎?
怎麼突然變得有點像…….
這麼快就妥協了…….
我有吃過附中後門的蛋餅部啦!(笑)
因為我是延平的。
所以你有被我丟過粉筆?(笑)
沒錯,兩間學校是這種關係沒錯。
他國中是附中?
喔!你國中是延平?所以你是丟過去之後,再丟回來。
喔,我懂了。
所以他是妳學弟,也是我學弟,這樣?
所以你以後有打算要回台灣嗎?
台灣沒救了這樣……(笑)
我覺得照他剛剛的說法其實就是不要有太多慾望,你就會滿足……那樣對他來說就是完美的。
沒有,我只是覺得很有趣就是說……
為什麼不知足的人是看知足常樂?
我有兩個問題,一個比較具體、一個比較不具體,比較具體的你可以用不具體的方式回答,比較不具體的你可以用具體的方式回答,第一個是你覺得,我比較浪漫派,就是你的夢想是什麼?不管是對這邊或者是對你接下來的人生。這是比較不具體的問題。
然後,具體的問題,我聽到你有學過政治學、經濟學,然後現在主要是學哲學,我沒有誤解的話,可是聽你這樣覺得對政治跟經濟都怪怪的,或者是沒有非常喜歡它們,因為我自己有類似的經驗,就是我本身勉強算經濟學背景,然後我學經濟的過程是一個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的過程,就是一開始我覺得經濟學很棒,後來又覺得經濟學根本不行,可是到最後又覺得經濟學有他的風險在,那對於這樣心態上的表現,你覺得你會怎麼看待你過去學過的這些東西?就這樣。
因為我看你對你學過的有一個反思,可是你會不會覺得你對這些你反思過的…
嗯!對。
感覺跟那個魚。
或者牠一開始就是在家裡長大。
狗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
你自己先講的喔。
也可以聽書漾怎麼接電話。(笑)為什麼要挖坑給自己跳?
……衛福部今天請假。
沒有,他們沒有針對這一案新增資料。
我幫文化部稍微說明一下,文化部今天另外臨時插了一個重要的會議,沒有辦法過來,他送了書面意見給我,我稍微幫他宣讀一下。
針對金紙這一個案子,他(文化部)做了一些比較詳細的說明。
首先是針對民俗的部分,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民俗指「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等等,「金紙及香」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並非單獨成立的保護標的,所以這個部分他們認為還是要回歸到原本的文化脈絡去處理,而不是針對「金紙及香」。
再來,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及第2項的相關規定,「金紙及香」的登錄審查第一步是必須先向地方政府申請辦理公告之後,再由文化部文資局審查是否為重要的民俗,目前地方政府都沒有登錄為主體之個案。
如果這一個案子以文化部文資局為權責機關的話,文化部的政策意見會在文化資產價值論述跟公民意見的審查上會造成壓力,所以會影響到這個部分的獨立價值判斷。
再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是從文資保存技術者的角度來看,就是以人來當作保存技術媒介的話,如果本案把「金紙及香」當作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要考量的是這一個技術有沒有滅失或者是其特殊性,也就是對無形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具有全國具有重大影響者。
這個案子從「金紙及香」來看,似乎還沒有前述的滅失之虞,或者有全國重大影響。另一方面,而地方政府對其管轄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需求,則要視這一個技術在低域性在產業發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他們的結論也提到說,他們初步認為這一個案子文資局不宜擔任權責機關以及後續的協作會議的推動工作,他們認為如果由文化部主導所形成的政策意見,恐怕會對「金紙及香」供應市場會有失衡等等考量,以上。
我補充一下環保署的意見,針對第一案的部分,環保署還沒有針對要不要成為協作案做價值判斷,我收到的訊息是:這個案子在網站上已經有時程上的回應,包含:6月30日之前聯繫提案人,7月31日以前做可行性評估討論,8月13日正式在平台上回應公開。
目前環保署已經跟提案人約好在7月7日與提案人有初步的接觸。
各位在投票中,我繼續補充一下環保署的意見。
環保署剛才的來電,有關於禁用免洗餐具的這一件事,其實環保署已經很積極推動,但是提議人的提議內容比環保署的方向更為強烈一點,環保署目前禁用的範圍跟項目沒有那麼多,但是提案人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禁用項目納入,以上補充,謝謝。
我們剛結束恒春的協作會議,其實在場滿多的PO去恒春參加這一次的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