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聯絡看看。
當然還是請主辦機關,至於其他部會的部分,應該是看到時議題手冊做出來以後,有要簡報就再加,目前是主辦機關交通部就可以了。
這個案子他們可以簡報比較久一點,因為提案人不來。
另外,因為提案人不會來,所以有一個程序上的問題是我們要不要直播,他會不會想要遠端看會議實況?我覺得會前先再聯絡提案人一次,如果他有需求,我們就採取網路直播的方式,直接讓線上的網友看這一場會議,如果提案人沒有這樣的請求,我們就告訴他說可以會後再看網路上公開的其他資料,但是就不是影像紀錄,大概差別是在這裡。
另外,在程序上我們每一次的協作會議都會在會議一開場問與會的所有人,包含民眾說今天的會議有架攝影機,原則上是供行政院內本的同仁參考,但是在場有任何一位民眾認為網路上有五千人連署都看得到,因此強烈要求要直播的時候,我們也會再次確認所有人的意願,有沒有人不同意直播,只要有人希望直播,我們就會問有沒有人不同意直播。
如果某一位同仁說今天真的不要直播,怕會因而開會開不好、話講不出來,我們也會做一個裁示,既然有人不同意,我們就不直播,而這中間的攻防,場面會有一點緊張,就是讓大家事先有一個心理準備。
理解,今天會議上有一直麻煩你們發言,所以要回頭問交通部,如果你們現在不方便講,會後再講沒有關係。今天會議上會一直cue到你們的原因是,因為有人希望你們在場解釋,雖然今天我們講清楚了,但是有可能民眾會聯想到這一塊,所以你們跟環保署最大的不同是,你們今天一直有被cue到,主要的差別是在這裡。
我會後跟主辦單位確認一下,是不是真的需要你們在場,到時再看開會通知決定,謝謝。
我先就上次的月會狀況(報告),上次有請各位報名加拿大工作坊的行程,目前先簡單說一下已知的狀況,那一天的行程會在11月5日至11月9日,就是週一至五的時間,前面應該是工作坊,後面是另外一個FWD50的活動。
曾私訊表示有興趣的包含農委會、陸委會、國防部三個部會,如果還有任何同仁有興趣的話,請告訴我,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會在這三個部會當中選適合的PO出席這一場的會議,到時比較詳細的時間、地點及議程都出來的時候,我們再用mail的方式寄給大家。
接下來再請蔡琬梅幫我們報告一下,她陪同唐鳳出席聯合國大會期間說明我國是全球落實SDGs重要夥伴的情況。
接下來照著議程走,有關於PO報告接下來協作會議的歷次報告,先請法務部報告「司法警察案」。
接下來請序號37,有關於衛福部「新一代國家健保憑證」。
謝謝衛福部。
第二個報告案是之前有發過電子郵件給各位,接下來的預定可能召開的三場協作會議,在信中有帶到因為過去參與協作會議的形式是請各位旁聽或者是進一步擔任參與分組討論的成員,我們接下來希望更進一步一點。
如果各位PO願意的話,我們可以讓各位PO試著當小桌長,並不會讓任何PO都沒有經驗的情況下當小桌長,還是會有人員陪同,我們會一起處理當時分組討論的狀況;另外一個部分是,擔任小桌長除了例行的協作會議必須召開兩次的正式會議,分別是會前會跟當天的協作會議之外,小桌長可能還要再出席其他兩個場合,一個是議題手冊編撰的成果確認,因為會議上會發放議題手冊,所以小桌長對於議題手冊要比較瞭解,比較方便在分組討論的時候帶領大家一起來做。
另外,在正式會議之前我們會有沙盤推演,這個沙盤推演也希望小桌長在場,如果有任何的突發狀況,我們也比較知道怎麼做因應,以上說明。
對,沒有。
除了有缺的,是不是也有人要下莊的?例如經濟部,很明顯今天都沒有討論到他。
另外,我補充一下,因為我們從這一次的協作會議開始,會由部會同仁來擔任小桌長的角色,所以桌長的部分是由這兩位擔任,PDIS小組的人會協助。
謝謝唐鳳。
有關加拿大數位外交的活動,在事前已經有用電子郵件的形式寄給大家,我這邊再簡單作口頭的補充,活動的主要分成兩項,一個是叫做「FWD50」,另一個是PDIS跟當地的CDS合辦一個工作坊,各位PO如果有興趣的話,我們建議可以出席的人是一定要參加這個工作坊,至於FWD50是選配,如果可以也請一併參加。FWD50地點在渥太華,工作坊的地點暫訂在多倫多,如果細節有出來的話,會再讓大家知道。
主題的部分,FDW主要討論運用科技來創造社會共好的部分,是有超過十五個國家的政府及民間數位領導人來出席,工作坊的部分是由PDIS及加拿大的數位辦公室合辦,透過協作會議的方式來互相交流。活動的時間原則上會落在11月7日至9日,工作坊的日期也會在這附近,方便大家在一個行程當中參加兩個活動。
經費的部分,如同前一次我們去紐約,還是以部會自籌的經費為主,但是如果真的部會有興趣,但是自籌經費有困難的話,活動主辦機關願意出唐鳳的機票,所以她的機票額度可以運用給PO運用。
有關於剛剛數位外交的活動我再補充兩點,回報的時間大家可以稍微想久一點,下一次月會的時候再統計有多少人願意出席,如果在行政程序上有任何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不管是電子郵件或者是任何形式的公文書我們這邊也可以協助出具,原則上還是取決於各位PO有沒有意願參加才是最重要的。
接著是歷次協作會議摘要報告,序號9,請法務部報告。
接下來是序號35,地震速報案分別由內政部NCC及交通部共同主辦,先請內政部。
請NCC。
請交通部。
接下來是序號第36案,請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稚園等設立線上監視系統,即將第一幼兒園師生比案,這一案是由教育部、衛福部共同擔任主辦機關,先請教育部。
序號37,新一代國家健保憑證規劃案,請衛福部。
接下來是9月份的投票協作會議議題,請國發會說明。
謝謝主席,先宣布一下今天sli.do的號碼是00809,各位PO如果需要發言的話,歡迎連上去。
接著是議程第一項。我們先請國發會、農委會的PO來幫我們報告g0v紐約行的分享。
接下來請PDIS小組蔡琬梅小姐來跟我們分享她參與開放政府夥伴聯盟的心得分享,謝謝。
接下來請書漾跟芳睿幫我們分享她們到英國的心得,謝謝。
接下來是歷次協作會議的摘要報告。我們從序號30,有關於單身女性可以合法施行人工受孕,請衛福部。衛福部這一次有額外簡報,請衛福部一併把相關的衛福部主辦的案子報告完,謝謝。
接下來請財政部就序號31、序號34,我特別說明一下,原則上請各部會報告的時候,不需要製作簡報,可能Peggy覺得文字比較多,所以特別做了簡報,謝謝。
接下來請交通部,序號32的開放蘇花改多車通行及電視加入地震速報的案子。
謝謝交通部。
接下來請內政部,跟內政部有關的案子是序號35的地震速報及序號38的警、消人員是否得於警察節、消防節放假一天。
謝謝內政部,接下來請通傳會報告地震速報案,謝謝。
謝謝通傳會,接著請教育部。
我簡單說明一下,原則上希望開協作會議時,讓公部門以及民間團體間透過事先閱讀協作會議須知,讓PO這邊比較有依據去告知提案人,公部門的資料會在事前提供,提案方這邊有任何的簡報資料,也建議事先提供。我們瞭解滿多民眾的提案人會覺得會議上要提出來的意見,不見得想事先讓公部門知道。
在基於雙方互相開放的原則之下,我們想要在協作會議須知當中,做這樣的補充。
會後的部分,現在都這樣子做了,只是明文化,一併訂下來。
還有另外一個報告案,之前有發電子郵件,先請大家瞭解一下,8月24日台南市政府有邀請我們去做開放政府相關工作的分享,到目前為止有收到海委會的同仁報名。今天想瞭解在場與會者是不是願意跟PDIS一起去台南,跟當地的市政府分享PO如何運作及實務上做了哪一些案例。
對。
接著進入正式的議程。
接著是歷次會議摘要報告,先請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