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follow措施或者是政策的層面其實都有一段落差,因此這一個部分其實是做前導的研究,建議的部分是操縱國外的體例,回到行政部門規範、要走的方向,其實都沒有很具體,這個部分補充說明。
那個是研究報告的建議,但是事實上的文字是用「分級制度」,但是真正內部其實變成是分類制度,並不是分級制度。
就像剛剛詹小姐講的,不同類型,並不是同一個類型而不同級數,這邊再補充一下,只是上面引用的是我們當初研究報告的文字而已。
就是併列,一個是公共工程、一個是私有的。
建議不公開。
我從開始接觸這個案子到現在,走向是對的,但是我接觸的一些,包括收到附議人的名單,我很擔心被某一個公司或者是機構拿起來變成宣傳的工具,講白是這樣子,面向有一點偏頗,我等一下要跟雨蒼壹雯再說一下,收回來二十二個人附議人的名單,公司的人佔了八成,我們再邀請附議人的部分,可能要徵詢更多元一點。
我基於這個,對於這個議題瞭解到目前的態勢,也就是先不公開。因此我剛剛才會問說有沒有要求,如果沒有要求是不是原則上暫時先不要公開。
我上網找了一下都還是有關係。
都是有關係。這樣整個list,只有一個李教授是臺灣科技大學的教授,如果對數位臺灣或者是智慧城市有期望的話,是可以。
目前看起來是這樣。所以徵詢大家的意見。
NGO、NPO是不同的屬性。
我當初是有這樣想,當初公布的遊戲規則是前五名,但是另外一個不同的是,看起來不同屬性,但是我也不知道跟他們的屬性是不是一樣,照理來講是一樣的。
還沒,所以我是來報告,因為4月2日才要發開會通知。
公會找得到。
對。
就是全國聯合會或者是地方,看他們自己調配。
我可以擔任嗎?
我們自己派好像……
我說明一下,內政部的PO就一個,我主要是負責協調,因此我會答應,像其他的公投案。但是這個案子當初一直沒有設想是我自己當桌長,因為我一直在忙著協調,所以我目前暫時是沒有規劃要當桌長,而且到時簽到,可能就跟張組長配合。
整天。
目前沒有規劃。
入戲太深了。如果要排除的話,我會覺得前面這五個人,要把他的名字先弄掉,不然可能有一些提問或者是收整問題或者是指定發言的時候,我會覺得有一點立場不一。
另外一個備案是,上午簡報的人,那兩個人就可以當桌長。
看到第二點的建議做法一,建議在第二次季會的時候,請內政部、衛福部的PO來分享一下內部的作業要點及交接流程,這邊可能有兩點要說明,其實內政部PO並不是一個團隊,而是只有一個人。
人們對人的交接,因為我們是發言人室的體系,所以我們對於整個運作上來講還算順遂,所以並沒有用到一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