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謝謝。
有時對這個技術議題很熟,自己腦裡會補充相關性,但是大部分民眾是不一定看到編號來補上相關性,因此要麻煩再多辛苦一下。
還有,300字之內,其實單獨看很容易,但是其實如果全部綜整出去,其實是非常長的文章,因此想要再提醒一下,因為我們現在「Join」平台介面已經改成參採情形會先看到了,所以參採情形哪一些對提案人來講是新的,我覺得這一件事可能是比較重要的,也就是哪一些我們的做法真的有所改變。
當然有些是澄清的,我們早就在做,他們不知道而已,這個也是可以寫,但是多多少少就是在比較後面的位置。
包含前面脈絡的釐清、如何讓人可以看得下去,我自己建議是參考那時寫的,像壓力最大的提案叫做「超額徵收之稅款還歸還於民」,那一案財政部花了非常多的力氣,用輕重緩急的方法來回應,因為這一案沒有社會敏感到那個程度,也不一定會被放大檢視,但是字數比較多,我們用這樣的方式最後會重新編排,當然內容都是非常好的,我只是在講相對順序而已,也請參考,謝謝。
我們往下。
謝謝。下半年真的可以用手機看診,在10個診所跟1個醫院,如果各位有興趣,也歡迎參與衛福部的體驗,我們再往下。
其實協作會議一定程度上也是政策的建模,如果強制大家每一項要做的話,會像工程會強制大家都要做BIM一樣,確實是擾官的動作。
當然透過像月會的投票,其實讓大家慢慢累積出經驗之後,挑選哪一些案子真的透過這樣政策建模的方式,有可能蒐集到一些在急著做決定的會議、可能蒐集不到的多元意見,所以也是很感謝大家持續用投票的方式來告訴我們哪一些案子大家覺得比較適合。我們往下。
這個案子其實是協作會議把盤點原則跟釣客自律的原則來確立,農委會之後也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實際到地方會勘,而且不斷精進中間的做法,所以非常感謝。
我想到這個部分,大概已經多少回應這個提案人的訴求,所以協作會議的時候,跟漁會達成的共識是很重要的,這個盤點必須要是滾動式的,並不是急著在5月一定要全部做完,這樣勢必會犧牲品質,但是也不需要覺得第一批之後再也沒有了,我們會不斷滾動式檢討,我覺得這個也是讓大家劍拔弩張的情緒稍微緩和下來共識的結論,因此再次感謝這一次協作會議參與的朋友。
解除列管,非常感謝。
這次願意在實際實行預告之前就進行協作會議,相信也會對預告的討論品質更精準,我看了一下相關無人機社團對這一次反映都相當好,大家覺得有一些他們看起來一定需要修的部分,如果在預告前有溝通,然後沒有修的話,就會影響到對整篇的理解,現在都已經即時做出修正,所以在預告的時候,應該就可以比較有就事論事的討論,再次感謝交通部。
線上購票的流程再造,其實故宮長期以來,如果線上要買故宮的票,要假裝自己是外國人才買得到的情況,也很感謝故宮院長很願意透過PO的平台,把它這樣子提出來。
我想放諸國際,因為月底就要去加拿大分享,國務院作為內閣成員是非常難得的一件事,也非常感謝院長願意用跨部會協調的方式,未來可能改善的過程中,也會有其他各部會需要幫忙的地方,所以如果大家有投這一案票的話,也很希望大家參與這一個設計的案子,還有其他想要自行提案的朋友嗎?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介紹的部分。
感謝,感覺上跟衛福部的關係都滿大的,有沒有相關的部會要說明?
是。
瞭解。
另外兩案?
感謝,另外是食品添加物,這個滿有意思,預告期非常長,是半年,是不是也請說明一下。
剛剛講的常見問題,我想就是是在食品添加物標準的查詢系統,就是「tsfa.fda.gov.tw」,有一個「常見問題」專區,我想最後「眾開講」不管有沒有進入協作,告訴網友說有這個地方可以查詢,我想這是很重要的。
不過目前的「常見問題」是空的,所以我不知道哪一些是常見、哪一些不常見,所以到最後綜合回應時,不管有協作與否,常見問題區還是要有資料,大家比較知道這一些問題已經被問過了,所以等於是網站實際上的提醒。
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其他的問題?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開始投票。
衛福部說上個月已經有處理過病房營養照護及診間營養諮詢的案子,如果今天還是有衛福部的大於50%,由衛福部選擇的話,不管是預告也好或是連署也好,都可以用再多爭取兩個月的部分,把它延到下一個月再開始辦理,或是下下個月,如果覺得有需要的話,我們就開始投票。現在是53分,大概到55分。
我想結果滿確定的,在剛剛預告上,麻煩TFDA把剛才綜整回應網友列入常見問題集的兩個部分,請務必處理得比較好一些,因為大家比較關注。
其他兩個連署案上,大家很明確告訴我們說不是很適合協作,我們也是尊重大家的意思。接下來這個月裡面,我們的精力就會集中在故宮自提的線上購票流程的這一案,我們就確認了。
感謝,只要動得不要太大,國發會還是可以請廠商改程式。其實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在來回協作的過程中,也擴充了「Join」本身的功能,等於不是只有那一個縣市的民眾享受到這一個新的功能,而是其實他的需求,別的縣市也會要,因此等於一起水漲船高享受到這一些新功能。
當然如果部會規劃的程序跟「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差太多,有時自建無可避免,但如果只是在程序上做一些參數的調整,好比像提案門檻之類的,其實程式都可以改的,我想國政主要想要講的是這一件事。
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的動議要提出?
這一份簡報是可以公開的嗎?可以隨同今天的紀錄公開嗎?還是要簽一個公開的版本出來?儘量在十個工作天之內簽一個可以公開的版本。
我想這個要分兩個層面來講,一個是第103條之1的案子,確實如同簡報,請一定要讓我們能夠公開,這一案裡面包含座談會密集邀集利害關係人協商,這部分看起來已經有用這樣的方式進行一些討論,所以在第103條之1的部分,當然你們等於本於權責,秉持開放政府的精神來處理就好。
但我還是要說提議立網約車專法的提議,尤其是底下很多連署者的留言,比較像要重新檢討多元化計程車,像硬體的需求等等的部分,這一個部分說實在的,跟第103條之1是分開的,所以我滿同意你剛剛所講的,第103條之1溝通協商程序內容的這些資料,我想這部分沒有問題,只要用民眾容易接觸的平台、接觸方式,盡可能完整、即時公開,讓資訊公開透明、有完整的政策履歷的情況下,就可以減少溝通成本及釐清的誤解,尤其未來做相關決策的時候,公信力也會稍微高一點,人家現在是公司了,會有更多互相PR的情況。
但是在網約車的部分,我還是覺得在未來的規劃上,時程不一定要跟第103條之1綁在一起,還是應該要引進各方的參與,像各方業者、消費者、公部門等等,看是不是可以透過共同協作來消弭對立,把我們現在說實在多元化計程車聽過或用的人,還是沒有那麼多的情況下,看是不是更符合使用者的需求,這也是交通部可以考慮的一件事。
在「Join」的回覆上,我覺得還是要小心一點,如果直接把提案跟第103條之1綁在一起,很多連署人是大概不會同意的,所以在回應相關質疑的時候,還是要全面看包含底下得分比較高的留言,不要受限於本來提案,尤其不要受限於第103條之1的票面,我知道交通部大部分的精力都是在忙第103條之1,但這裡面有很多聲音告訴我們網約車的這一件事,也就是我們講多元化計程車的這一件事,不是未來沒有精進的空間,也請交通部一併參考。
看有沒有想要補充的?
我的意思是當然第103條之1先處理完再碰這個,但碰這個的時候,當時參與連署的人其實是你的朋友,並不一定是來抗議的,不管未來是不是用協作會議的形式,我覺得把這一些人納入,我覺得還是對後面的調整一定很有幫助,但我理解第103條之1,目前交通部希望跟這個連署脫鉤處理,這個我是完全支持。
應該在時程上,也就是在你們辦第103條之1處理完之前,我們暫停關於要協作的這一件事,但是畢竟大家之前有投票,說這一件事值得協作的,請你們的第103條之1稍微緩下來的時候,再回過頭來檢視多元化計程車的時候,再來評估要不要納入這一個連署案的連署人來進入協作的過程中。
當然,我在這裡也同意你剛剛的論點是很好的,我們還在第103條之1的時候,這兩個非常容易混在一起,因此在第103條之1正式公告之前,我想我們暫停關於協作的提議。但是第103條之1最後如果真的公告之後,還是要回來處理,這樣可以嗎?
看大家有沒有要提出討論或分享的?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請故宮的PO之後開始規劃協作的部分,我們之後也會讓各部會的PO可以瞭解有哪一些可以參與的部分,請交通部的簡報確立要如何公開,今天到這邊,謝謝大家。
我們就開始。
我們都ok。
也就是蕭景燈委員、徐委員跟我,我所有的評語都一樣,這三個是可以公開的。
其他是用「不公開處理」這樣ok。
所以媒合除了人以外還有資料?
因為像裡面「磐石行動」就是針對資管處來的,我們先把這一個部分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