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當然很多可能不是 A 級機關,它很多都是要直接來接 SDK 的。
這種當然也會做,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想要快速把卡式的痛點解決,所以我們當然是先卡式有的地方都要先做。
未來持續推動,這當然這應該沒有問題,因為對這些乙方來講沒有額外成本,它已經有那麼多範本可以抄了,甚至有 SDK 的部分都已經公開了,所以應該未來一、兩年,這個推行應該會滿快的。
我覺得,主要還是要有足夠多人知道有 TW FidO 的存在,你才能創造。
不過因為 MyData 最近熱門起來了,所以我覺得我對這個,現在反而沒有那麼擔心,因為 MyData 加上報稅,現在大家都突然知道原來可以這樣做。
這個制度還是有。
對,數政司有持續舉辦。數位部成立之後有一個比較大的不同,我們跟主計總處這些真正的一條鞭單位,以前的困難是,像台北市其實共用的經費結報核銷已經做好一陣子了,但是它一水之隔,要匯到新北市,就根本做不到,主要就是因為主總不會出來說「大家都用台北市的系統」,怎麼可能這樣講。
但是我們編了一個公共建設之後,主總就可以出來說「大家都來用數位部的系統」,那台北市有,你捐出來也很好、API compatible 很好、用同樣的資料格式很好、單一登入很好,就是台北既有的系統可以跟我們全國的對接,那這樣子就不會有地方縣市之間很難彼此橫向交換,你先捐到 code.gov.tw,大家都可以用,這個就是很簡單的一套。
有,我們都有巡迴,六都跑了五都,南部每個縣市都跑了。
有點像第一期跟第二期電子化政府的路徑。
因為前幾期電子化政府的時候,那時還在公建預算,後來才跑到科技預算,最後才是那種比較百花齊放的推法,但是因為現在我們兩個都保留,還是有科技預算做探索性的計畫。
至於共同性的,那就是公建。
這個在全世界疫情後才容易推動,因為在疫情的時候,大家發現以地方政府的能力,不太可能解決全國的問題,這個時候大家才會有非全部接起來不可的那種感覺。
這個是一個。但是還有一個因素是委外政策,也就是盡可能把像關貿這些,從甲方移到乙方去。
現在比較沒有這些問題了,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社發、公建跟科技的三種預算,我們現在都可以用了。
馬達的接線接好了,自然就會轉動了。
我覺得我們最看重的,就是這種對於像我們剛剛講到的,不是把個資全部搜羅起來,而是透過隱私強化技術去確保個人能夠行使他的資料權利,而國家只是幫忙處理,而不要去想什麼侵犯人權的事情等。
這個其實不容易,因為當所有資料在手上的時候,不管是做犯罪偵查或做什麼的,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壓力來,要擋得住這些壓力,你需要把人權看成是非常重要的價值,但是又必須要對尖端技術很熟,才不會以人權為名一直用過期的技術。在這方面彥男老師真的是專家。
我們有幫蠻多忙的,包含第三方支付的通報平台。
當然一方面是以防詐而言,我們自己就是包含第三方支付、電商跟網路遊戲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解決這些問題解決得不錯。
當然解決到一個程度,民間的期待就會變高,說那不如數位部把 Facebook 跟 Google 也管進來,而我們現在真的也變成線上廣告平台業主管機關,但當那個一進來,我們就多了更多可以去幫助警政署等等的空間,因為他們本來可能是用一套比較消耗人力的方法在處理 Facebook 或 Google 上的廣告,但是我們進來之後,像機器對機器對接、即時通報的方式,拿來通報詐騙訊息等等,這個是我們的強項。
我想有資安院的好處是,因為是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而且像重大的個資事件,資安院也都去個資調查,不管你是交通部的 iRent 或者是什麼其他的,所以資安院跟各部會現在有一定的互信。因此,也可以用資安院的身份,而不是用數位部的身份去補上這些系統,來達到又協助、又要求的角色。
謝謝。
照例跳過主席致詞。
謝謝。上次的部分都有納入了,看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今天報告後解除列管。
因為最後檔案會公開,請把國際松主題的名字重新調整。
有沒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沒有的話,就解除列管。
停在這邊一下,因為這個是上次的紀錄有簽到府裡,府裡希望有多一點的時間在 520 之後在主視覺的設計跟影片的調整,我們當時請同仁規劃,很感謝這麼快規劃出來,本來想是方案二,但是方案三看起來是可以再爭取 8 天的時間,但是代價就是大家都很希望有兩次工作坊跟複審,但是沒有了,不知道會不會有一點顧此失彼的感覺。
因為是府方的批示,所以想先問一下府方的想法。
所以延一個月聽起來是可行?520 開始算,620 定稿。
我想問團隊一個事實性的問題,像 20 日完成,22 日就要拿出來用,這樣子可以達成嗎?
大使覺得還好嗎?
看衛福部,方案二,但是提前一個禮拜頒獎,衛福部 OK 嗎?
如果沒有別的意見,請府方放心,我們不會提早決定,大概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讓新的領導團隊幫忙再看一次,也請團隊儘速確認之後,還要提前獎盃時程,我們還是方案二,但是提前一個禮拜頒獎進行規劃。
謝謝。剛剛已經更新的時程,所以我想啟動記者會的時程就一併更新。除此之外看有沒有意見或者是想要詢問的部分?
如果沒有的話,是滿妥善的,我唯一只是說第 14 頁,請改為「資料領域」就可以了,多元司推動數據公益費用減免適用原則,很快就會公布,數據是非個資的數據是資料一部分,我們寫大的就可以了,要推動這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要推廣隱私強化技術,在運用的時候不要用到個資,個資不要離開所在的機關,這個對衛福部也是很重要的,不需要數據從資料領域切出來,所以如果沒有別的意見,我們就洽悉,通過。
如果剛剛採方案二的話,7 月 5 日才會準備好,所以這邊 6 月 7 日,應該是 7 月 7 日之類的,至少要順延一個月,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雙方用的記者會至少在主視覺上要一樣。
如果是 7 月 12 日的話,就會變成是在國內松後面,但是沒有關係。現在是在第 9 頁是用了一個權衡的方法。我們看到主題名稱書寫的時候,Green 有一點被打斷,所以在這樣的狀態下,所以並不是我們改主題,而是在 and 在視覺符號運用上會好用很多。
上次有討論了,我們再把簡報給大使。
謝謝大使,這次把題目設計成這樣,其實有點想要回到最前面兩屆的意思,我們上次也在這邊有討論過,因為現在各國對於數位作為一種基礎建設,特別是在程式碼的部分都可以共享,在國際上都是一個趨勢,所以我瞭解民主司推動 Public Code 各國的相關單位,因為 g0v 都在國外,不一定等到 7 月 7 日,先跟各國的工程會、經濟部、創新部的工程採購部分,只要有一致的理念,也可以點對點請他們參加。
第二,像國外的這些前幾屆有一些國際組織,如果這些民主司已經有名單,也可以提前丟出去,這個是第二個建議。
第三,今天公眾會有來,是不是國合會的系統或者是公眾系統外交也可以提一些名單,讓民主司去接洽。
看府方有沒有意見?
如果大家沒有別的意見,我們就時程調整,然後 InnoVEX 跟視覺上有意義的地方,都改成有意義的文字,謝謝。
主要是之前大使有提醒其他四院一定要知道這件事的存在,行政院院會報告的好處,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一定會上全國性的版面,至少大家會知道這一件事,不過以我們的瞭解,在這個時程裡,很像一定要在前幾個禮拜排進去不容易,但是因為今天院處請假,所以多元司有沒有補充?
看大使是不是可以接受?
府方也可以嗎?
感覺上這個院函是 520 之後的院函,不是 520 前的院函,先請多元司跟衛福部一起把擬稿做好,我們就按照簽呈程序簽上去,但是實際在院裡面簽跟發的,應該是要新的內閣才對,比較尊重新的內閣。
就開放資料相關議題,多元司本來就可以代擬院函,這個部分還是請多元司幫忙,請衛福部的同仁把這個院函先稍微看一下,其實我們之前有一些範本,請多元司先就這個字樣,雙方先協調沒有問題。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由多元司這邊代擬院函的方式辦理,謝謝。
有沒有口頭的其他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