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
我下一次要用花博。
之前高雄有提過每一年有兩場跟CSR,就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活動等等的話,當然市府可以打折來使用,但是那個數量很少,所有的人都在搶,所以對市府有非常強的case,才願意給你,這也是歸市府的。
另外,因為會展經濟,如果這個是以國家力量辦的展,就會有一點co-branding,也就是至少什麼欄位,這個是另外一個,所以一個是地方的、一個是中央的,這兩個並不衝突,像我們在台中辦的那一次,也就是行政院指導,也就是實務捐助,這個你們要的,這個是省你們的錢,並不是從你們的帳戶戶頭出去,所以1、200萬也是從你們的戶頭出去,所以in kind也可以接受。
你們包出去嗎?
你們堅持自己做是因為跟之前的人很熟嗎?
如果包出去是一個當年就要執行這個的人,可以一魚兩吃的話,這個有很多形狀,我只是說你們是不是堅持?我現在在想的是兩件事,一個是有沒有那一年本來公務員說看到這一件事發生,你們看到這一件事發生是從KPI的部分,這個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是一起來字這一件事,也就是夥伴關係,並不是伙計關係,這個是一個。
另外,這個cover不到的,in kind不到的,我們再來想錢,這個是處長的專門。
熟的,可以做,就是無紙化,台中就是這樣。
因為這個比較遠,所以我一下子沒有辦法預測明年施政計畫到底會長什麼樣子,何況是後年的,但是我覺得有一些像跟市府的部分,因為那個也許可以先,因為跟南港展覽館間的關係,並不會copy到我們。
或許可以問問,如果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本來就要在那個時候在那邊,或者是那附近辦活動。
你們的議程決定權有多少?
還有另外一個方法,因為其實簡單來講,假設公部門有一些在當年需要世界指導事情,跟你們的主導不一定一樣,這個時候進來當共同主辦的話,其實就是出錢去買一個講者,透過panel或者是什麼型態來做政令宣導,這個部分的經費絕對比獎助來得多,這個題目要說服比國外友人,只是說這個也許可以在現在就可以想。
各縣市政府,在那附近辦類似主題的,可以做什麼活動的,這個應該要先找,尤其如果當委辦給類似的人時,或者是同一個單位的時候,雙方的成本都大幅下降,這個是結構上可以省最多的。
接下來才是我們這邊需要倡議一些東西,藉這個舞臺來幫忙倡議,看外交部或者是農委會或者是誰,借這個舞臺倡議,就是覺得無論如何不用你這個台子就是要用那個台子。
有時可以算作in-kind contribution,也就是把這個東西包一包,也就是這個東西之前做過,而且這個報價比之前低,就是算200萬的,雖然他只要來做100萬,這個都可以做,這一些都可以做,看還有沒有缺口,有的話就是來做。
像衛福部觀光局及每一個地方的觀傳的局處,其實地方政府的事件密度,往往比中央大。
比較遠。可能還是以台北、新北為主。
看處長有沒有要指導一下?
假設不幸被砍了一半,這個白紙黑字跟立法院的議事記錄在那邊,也就是被砍了一半,不會看起來好像這個錦上添花,任何就是雪中送碳,這樣是比較好談的。
財力雄厚。
行情就是1、200,因為這個寫在要點上。
你是說這個額度可以再高一點?
我看到這四個,你們符合幾個。
所以我的意思是框起來等著刪,刪的再從別的地方拿。
我的意思是爭取CSR的話,不如找地方政府。
有,可是那個是商業公會,你跟國貿局一樣的時候,所以我們有在那邊要做嗎?或者怎麼樣?如果有的話,這個突然變成醫材展,確實有這一條路,但是你們的定性有要往那邊嗎?
因為「蓬勃會展產業觀光」是一種,推廣國際貿易是另外一種,因為國際貿易那邊有國際貿易的錢,所以這一案只是有要把它當作臺灣的醫材往外銷嗎?如果有的話,國貿那邊的新南向是有幾個,但是這邊的扣合認定並不是我做的,而是自己會有一個評斷的機制,因此我建議你們自己看一下攤位的訴求,我覺得不要太凹,看一看不太work,那就不要去談。
是。
有大口袋、小口袋跟中口袋,你要放到哪一個口袋是一定都有,這個是發展組的。
他們有一個會展辦公室,一切都會經過他們,優先順序一定要把處長的名字搬出來。
只要放在youtube,有授權,就可以公布。像外交部是Trending Taiwan。
其實你到這邊,你根本不用問他的同意,你在這邊然後問「event」就好了。
這個都是現成的。
不用談,找故宮的open data就好了。
你在這邊看到的都可以用,你在這邊沒有看到的都要買。
這個是我們的政績,這個是上一任政府沒有的東西。
其實不用你去,會展團隊有一個列表,要呈現出怎麼樣的感受跟氛圍,就會幫你弄好。
但是外交部一定問你要推什麼案,你是要什麼人來支持這個案子,你要很明確的,因為這個會牽涉到分到哪一個,如果有的話,因為外交部在我們的辦公室有人,我們可以請裕興評估一下,如果沒有一個特定的推案,其實不容易,因為外交部所有的行動都跟著推案。
國合會你們有合作過嗎?
但是醫療援外團也沒有獸醫,最多是跟著農技團?
那個題目你們也會有人嗎?也就是在這一次的會議當中,也就是大動物在發展中國家屬於農牧技術轉移的獸醫。
那個就是推案了。
我們建議不要碰外交部國合會,先跟衛福部、農委會談,因為外交部的推案,基本上都是各部會寫給他的,外交部當然綜合評估比較好推,但是到最後要倡議什麼,還是漁業署寫黃牌,自己寫自己的,所以你們熟悉的,像衛福部、農委會也好,要外交部倡議,外交部再問ICDF,像有一些是邦交國,我們是不是要藉這個機會來推一下,這個很順,因為他們接慣了,但是我們沒有案的情況之下,問他們一年半以後,是不是有別的部會告訴你的案子,他一定說「我等到那個時候才會知道」,標準答案一定是這樣。
國際處還是……
其實你以邀speaker的名義去是最好的。因為即使邀不到,至少可以掛共同主辦或者是協辦,因為這對他講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這個時候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才會想國際合作的部分。
是不是可以拿這一份逐字稿,就會看到各位的名字都在。
如果是推案就要找誰,如果講者是英文的話,那就是全英文講,至少說不定會有經手,但是實際能講的是業務處。
就看案子多大。
落地簽的簽證協助也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