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試看,如果需要我們幫忙出什麼意見之類的,隨時歡迎找我,謝謝。
當然,其實資訊技術是輔助大家的工作,大家的工作要達成的價值,我想當然是大家來設定,我們這一些寫程式的是先理解現有的價值,然後再來填價值,並不是寫程式亂寫再來調整這個,這個基本的態度我們一直很清楚。
你們說裡面是醫師,也不是精神科或者是心理醫師在裡面?
這個類似是使命鎖定的概念,現在是隱私保障、資安技術為設計,縱使現在做到了,但是未來的股權、控制權轉移的時候,這個使命還能不能鎖定,這個是我們做社會企業相關法令的時候最在意的,因為社會企業是很多人善意,像群眾募資來形成的,但是也有一些案例是創辦人想要做別的事,就把他的股權賣掉,但是那個人還願意不願意鎖定這個使命是另外一回事,這個是共同的想法。
這個很好,就是叫做boundary setting。
以我的理解,我對事實上的理解,我的理解是,鳴醫是寫一個實驗計畫書來寫計畫,因為沙盒本來就是以醫事機構為主題,他不是醫事機構,所以不是主題,這個要先合憲敘名。
如果要提這個計畫書的話,目前好像醫事司會有一個格式,之前在偏鄉離島,護理師要透過網路連到臺灣本島大醫院的專科醫師,透過網路指導護理師的醫療處境,當年也是非法的,就是在遠距修法之前,當時必須要用類似個案的方法,就是有一個實驗的格式,所以醫事司有處理這一類遠距的事,以前是開刀、動手術跟傷患的處置,現在是精神或者心理的部分,所以改一改格式,然後再請地方政府,才知道怎麼審。
以我的理解,就算在之前的審查當中,不可能沒有相關專業者的參與,沒有的話,送件不一定會被接受,我的意思是,應該不至於完全被pass掉,如果還要叫心理諮商的話,意思是也許就不叫心理諮商,連這個問題都沒有。
就是要合格的心理師,但是不是做遠距心理諮商業務?
那就是一般的商業行為,變成跟心理治療不同,也不能打這個牌子。但是這個其實並不是你們所樂見的,對不對?因為這個會稀釋掉這整件事。
都是合格的?
你們跟他們的溝通管道?
函來函文,因為我們知道文字的取信很低,大部分都是腦補,也就是「心理投射作用」(笑),所以看到的時候也未必是很清楚瞭解你們真正的憂慮點在哪裡。
我覺得這一種事也許還是面對面溝通比較好,因為鳴醫找我兩次溝通,也不是覺得你們有任何問題或者是非政府找麻煩,我找他們解釋並不是政府要找他們麻煩,而是大家對於這個行業的公信力正在建構,所以一切作為必須是促成這個公信力的建構,並不是稀釋掉或者是淡化掉。
所以我覺得他們態度上並不是不配合,主要是因為之前沒有人run過這一種實驗案,所以不太知道有沒有什麼先例來參考,所以有一點空間。
但是您剛剛提的另外一個point就是保護被服務人的這一點,像外科醫師拿掉證照的話,也就是拿刀傷害人。所以病人要被外科醫師動手術,必須要有非常強的信念,也就是醫師要以最佳利益服務,不然為何要麻醉讓自己昏倒,所以其實心理師的強度是一樣的。
一些民俗療法或許都有些用處,但是心理治療進入比較深的狀況,像之前因為某個符咒而被查禁的遊戲裡面的狀況(笑),你會看到個案有一些療效,接著觸發一些狀態,就開始退行,然後就接不住。這確實是會發生的狀態。
完全同意、完全理解。
當然。
就是什麼時候誰處理誰,裡面有一些病歷,裡面發生什麼是內容,我如果送一個LINE給你,其實裡面的LINE公司是沒有的,但是幾點幾分送訊息給你是有的,這個是叫做「描述資料」,並不是內容,而是有發生過這一件事,什麼時候發生的,LINE因為貼圖,所以其實前陣子幾個月前都同意使用者條款,也就是追蹤你的貼圖,LINE很清楚每個人送了哪一些貼圖給哪一些人。
除了貼圖之外,像文字本身,LINE自己看不到,但是LINE知道幾點幾分,某個人跟帳號有傳訊息,這個有涵蓋到,鳴醫是有分開,也就是覺得比較不舒服的,當然整個諮商的內容,鳴醫完全錄一份,這個是很不舒服的,但是光有這一件診療發生,持續幾點到幾點,這個是不是也一樣不舒服?再往前推一步,這個月有統計式的,有發生過幾次的討論,這樣子是不是還是很不舒服?這個是三個不同的層面。
連一個月來過三次都不想被知道。
意思是如果自費的話,就算用健保卡,而且說不要揭露的話,別的心理師或者精神科醫師,也沒有辦法知道你之前有來這邊看診。
現金交易,當然不開藥,因為開藥會有紀錄。現金交易、面對面不開藥的情況下,有沒有來過,這樣下一個治療師也不會知道?
我瞭解了,這個確實是跟外科醫師不太一樣,外科醫師是非得要知道病史,不然怎麼下刀。
不過那個是他的精神現實,就不一定是事實了。
這個我理解。但是我們打一個比方,假設不是線上,像是用LINE打電話給你,或者是寫LINE給你,你不希望LINE公司去知道傳這個訊息是要求諮商的性質,這個就很像如果中間是搭公車來、搭捷運來或者怎麼樣,個案當然不想要運輸服務提供者知道說,他事實上是走到一家諮商心理師的工作坊裡面去,對不對?
你不希望中間的人能夠有定性「這個是一次諮商」的能力?
瞭解。其實這一種提案的審查流程等等,確實衛福部傳統的做法跟我們目前別的新創沙盒的做法有一點不同,也就是您剛剛所說的,如果是一般的沙盒,不管是自駕車或者是金融或者是什麼之類的,至少在做哪一個實驗、範圍等等,演算法不一定公開,但是可能有的impact,對於社會的衝擊,不管是正向或者是負向,這個是這個實驗最主要要產出的東西,所以目標設定的時候都要公開,也就是大家看到sandbox.org.tw有很多。
像如果實驗失敗了,其實只有參與才知道,是成功才會變成法規的參考,我剛剛聽到你的意思是,您希望不要悶著頭這樣做,而是希望能夠在一開始想要達到什麼樣的效益,還有中間有什麼讓大家心理有比較疑慮的地方,都是用一個比較公開的方式來討論,而不是失敗了,再跟大家說「搞砸了」,這並不是要改法規,一個實驗案沒有成功跟失敗,都不一定有義務要處理。
有沒有要補充的?
可以啊!你們協會要入股的話,依照《公司法》可以用勞務出資。
聽起來,我腦裡的形象是,有一個叫樊麾的圍棋選手,Google把他請去,並不是讓他去跟人下圍棋,而是跟機器下圍棋,找出有沒有錯,而是把一些人類不會犯錯的時候來糾正這個錯誤,可以說是品管工程師,這並不是職業圍棋,而是要訓練出一個下圍棋的AI。
因為當時AI不進入職業圍棋手的排行,現有的圍棋界也沒有約束力,因為他做的事並不是下圍棋的這一件事,確實目前會有一個這樣的存在,也就是這一些有證照的心理師,進去如果不是做心理諮商,而是協助做介面優化,而是做服務體驗設計,那確實因為沒有個案,所以處理的個案的一些期待,要怎麼樣把它轉化成於螢幕上的2維螢幕可以產生出來效果等等的題目,這個題目確實好像協會拿他沒有辦法。
就這一點上是可以溝通的,你會希望他的實驗案,因為本來掛的是心理諮商,一直跟我講的一直都是掛心理諮商,一旦用了這個字眼,當然不可能在做這個業務的時候不掛出這個名字來,所以我是今天才聽到他們按照你們的理解,正在試著開始淡化這個用詞,我覺得是一個警訊,如果是這樣掛著,這個工作是受到心理師法的規範,可能介面優化這一些工作,你也不care這一個部分。
不然這個叫一個職業就沒有意義了,這並不是一個興趣就好了。「助人興趣」,我想臺灣很多人有。
鳴醫說現有的這一些技術架構,是讓我們學資安、程式設計的,或者是請一些獨立的白帽駭客來做滲透測試,這個是說服懂技術的人,也就是搭上了一個車子,忽然間不會停掉或者是爆炸,這個是工程的部分。
第二個是有關於個案的部分,除非是工程師,看得懂這一些報告,不然對於遠距感受不到溫度的空間,他的心理感如何形成,這個是剛剛講的服務體驗部分。
也就是說,在有治療同盟之前,先要建立投契關係,這個就不是資安專業可以掛保證的。如果這個畫面還是設計成讓他覺得總是被第三個人,也就是攝影機的眼睛凝視,這樣他的感覺就跟我們面對面的感覺不一樣,所以我想這個才是為什麼他們會需要這一些專業者來幫忙做體驗設計的這個原因。
在這個完整之前,其實我想個案也不會特別想起這個事情,如果個案忙的話,我也同意對於這個職業本身沒有太大的幫助,所以我會覺得這兩個要拆開看,您剛剛談這些技術上的,像他來看這一件事,都有一個選項,如果他不揭露的話,鳴醫也不紀錄,這個在技術上是可以確保的;但是這邊就比較難,這邊比較是一個空間給人的感覺,就像各位的倡議給人的感覺。
當然不是。
我不知道是哪一個學會,這件事我沒有被copy到。
「中華人文科技創新國際學會」。
我瞭解了,現在看懂了。非常有意思(笑)。
所以呢?
我看起來教育部並沒有給他們錢,就是校務基本資料庫放上去,教育部並不是特別做什麼,而是把認證課程放上去。
確實因為用字重疊,因此我們在這邊講的是CIIP,所以當然感覺是非常不好,因為用字就跟我們國家證照的用字完全一樣,只是前後調反,這個確實是很不舒服,當然是這樣。
因為等於心理師法有這一些字專屬的權利,當然英文愛叫PSYCM就這樣講,但是用法律的話,必須要避開法律的用詞。
我知道,但是您講的是practice這邊,就是第6條的部分。我講的是不能用第5條的部分,我想是不衝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