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如果說這個是「資訊長推出的簡訊實聯制」,結果就會是各地方政府的資訊主管,雖然可能看到我們有但書,說可以手寫名字、可以繼續用別的做法等等,但是實務上不會這樣想。
對。但我的說法是,這個是 g0v 發明的,我只是推波助瀾開個共筆、偶爾跳個舞之類的,就是用比較輕鬆的方法,來說明我只是推廣民間發明的東西,這樣子視障者要能蓋章進去的人權,這個才不會被破壞掉。
這個是我不但不說是資訊長,而且也一直沒有加入指揮中心資訊組,而且我下午 2 點去也從來沒有穿過背心,後面有這個想法。
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協調的話,我還是可以協調的。
副院長是資安長,社群很多人都搞錯了。
主持院級開放資料會議的是資訊長,這個是明文規定的。
院長、副院長指定。
對。
就這樣子。
可以想成是民間協會的理事,這樣很容易理解。
這個是為何我們六年活得下來,而且有人覺得這樣子很方便,特別是疫情的時候,覺得是欽定智庫的感覺。
反過來說,社群對如何做 contact tracing 有意見,如果要讓杜弈瑾開源,就「去 g0v 找唐鳳」。
特別是疫情的時候,因為大家拿 Ethan 沒有辦法。(笑)
總之,有人覺得這個很方便,是個捷徑,就很像我是 g0v 的 admin,所以沒有辦法不管 g0v 上面 tag 我的事。
是,但現在大家都知道了。
對,就是這個關係,就是有什麼到底是作為部長有,而作為政委沒有的,對這個治理的威脅?一句話講就是這樣子。
請說啊。
但是你至少有一些初步的想法,因為我想不到,對我來講是空集合。
我覺得有機會討論對我有一個好處,大家會比較知道數位部其實沒有監理或者是特許。
確實。而且如果你只看之前公開新聞稿的,那個時候數位部跟 NCC 還沒有切這麼清楚的時候,確實有一陣子大家會覺得監理性質會往這邊移動。
全部都在 NCC。
或者是公平會。我們就沒有監理能力,數位部北區監理處不存在。
我們也沒有消保官。
還是可以 tag 我吧?
你一直說我的編制⋯⋯
而不是部長這樣?
就是不要 tag 我,要 tag 柳嘉峰這樣?
以後柳嘉峰能見度會比較高。
但是這裡有一個困難是,我們剛剛講的那些技術名詞,他們兩個有沒有聽得懂 10%?
所以我們會想說或許有另外一個部長室的人真的很聽得懂,也就是真的有此訓練,然後也是公務人員,應該會有這個人,但是我們也要討論說是不是都要經過這個人,或者是可以直接 tag 我,這個是要討論的。
意思是從明天開始,au 這個帳號交給那位機要來管?(笑)
就不得背書轉讓。所以我的意思是,實務上不可行,大家還是會 tag 我,難道我說「不辭,但是這兩年都不會回訊了」,這也很奇怪吧?
也有人這樣主張…
如果我明天可以按個鍵,就可以把 slack 趕出臺灣,我當然不可以繼續當 slack 的 admin,這個是很標準的利益衝突。但是實際上我也沒有這個權力,不行的。
就是可以把人踢走。
就是所有的人按錯鍵,也就是把人踢走,主要是有人 abuse 的話,就是把人停權,這個是主要的權限。
我要主張的是,政委或者是部長,我至少政府給我的權限裡面,並沒有多出特權,如果你們覺得我應該辭,我應該六年前就要辭了。並沒有因為現在有而改變,這個是我的主張,但是我很願意討論。
也可以,沒問題。
要討伐我?
差不多了。這樣是不是下個禮拜還要做比較技術性的討論嗎?也就是包含 Admin 的討論嗎?
或者是大松?
如果專門討論這個,好像有點傷感情…
而且是特定政府機關所辦。
好像哪裡怪怪的?
聽起來是討論聯盟鏈的好地方。
月底我把這個丟到共筆上?
弄個官網?
反正就是要整理。
還不算法人。
資安院、資策會、TTC、TWNIC。本來是四個不同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