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特別感興趣的,好比像數學或者是資訊科學,這一些東西沒有辦法在學校裡面學,雖然看起來我轉換很多學校,但是我自己感興趣的部分是沒有轉變的。
霸凌,中文叫霸凌。是有這樣的情況。
應該是這樣講,我當時是覺得彼此間比較難相互理解。你們應該剛訪問過我父親,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所以他那邊的記憶可能會比較詳細,因為畢竟要您回想八歲完整的經驗並不是那麼容易的,當時他是成年人了,他可能記得比我多。
我記得的是因為彼此之間很難互相瞭解,所以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打回去,也沒有辦法彼此更互相瞭解,所以我不如去研究說為什麼人在壓力、競爭底下會有這樣的情緒或者是集體的反應,如果我能夠透過一些研究工作,讓臺灣的教育體制變成比較不是大家只能用打一百分這樣的方式來比較,而是每一個人有自己別人難以取代的、因此又可以彼此互相合作的一種環境,這樣就應該比較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我的性格比較不是「別人讓我很痛苦,所以我也要讓別人知道這有多痛苦」,比較是「別人讓我很痛苦,我要想辦法讓這一個環境不要再有人接受一樣的痛苦。」
我是1993年,十二歲的時候連上網際網路,當時是經由臺灣大學的學術網路,從家裡用電話撥接連上網際網路。當時還沒有全球資訊網(www)的服務。它是1994年進入臺灣,1995年流行的。
在這一段時間,大家用的大部分都是純文字,因為我們知道全球資訊網到1995年的時候才開始出現圖片、線上廣播,像RealAudio這些。當時純粹是文字,所以在只有文字的時候我就已經接觸到網路上的一些社區,其中一個很大的是UseNet,當時都是透過類似電子郵件或者是論壇的形式,還有gopher以及ftp,這些是組成全球資訊網的一些系統。
在這些系統裡面,古騰堡計畫做的事情就是大家打字,把所有那一些已經沒有著作權的經典著作,大部分都是1910年以前的作品,都變成純文字檔(txt)上傳到網際網路上,讓任何人都可以閱讀。因為這樣的關係,我當時很喜歡讀人文學科(humanities),就發現我們圖書館收藏的原文書,尤其是經典文本,可能還沒有網路上來得多。
但是圖書館要借書的時候還要等,每一次只能借幾本書,如果已經有人借的話,還要去別的圖書館調書,但是透過網際網路,只要按一個鍵,就整本的馬克思、整本的佛洛伊德、整本的達爾文,都可以馬上在自己的電腦裡面閱讀,所以對我來講比圖書館更方便。
而且如果我在圖書館看書發現有一些錯字,我一點辦法都沒有,但是因為這是網際網路,我就可以修改,修改之後我就可以在社群說:「這邊有錯字,你們改一下。」,明天更新的時候,以後別人就不會再看到這個錯字了。如果在圖書館的話,還要等再刷或者是再版,有時候出版社已經不在了,那更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因為這樣的關係,我發現知識並不是單向,並不是只能讀,而是可以幫忙。當然現在大家都有編輯維基百科的經驗,所以對於這一代來講這已經是常識了,但是對於當時來講,是沒有發生過的一件事。
……對,這個我們叫做社會物件(social object),當然object本身也很重要,因為畢竟是經典,但是更重要的是,繞著這一個專案,有一群對他同樣感興趣的人,我們叫做興趣小組(interest group),這一些人因為對這件事都感興趣,就有共通的話題。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在網際網路上,沒有人知道我才十三歲,所以大家都是把彼此當作平等的存在,不會因為看起來很小或看起來長怎麼樣,然後彼此間有一些誤解。相反的,因為我們都是對同一些書感興趣,所以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很快可以形成一起工作的一群人。
這個也很有意思,因為這個在現實生活裡面,你要相信一個人、到可以一起工作,需要很長的時間,可能一、兩個星期,但是在網路上只要一封email,大家就開始互相合作,等於非常相信陌生人,這個也是很不一樣的文化。
古騰堡計畫是用英文。
其實我不知道。
對,因為這後面不只是一個學術上的交流,它其實是一個政治上的交流,因為我們以前都會覺得你要做這一件事,一定要有一個很大的組織,這個組織裡面的人要彼此認識,你才能合作,往往會形成樹狀結構。
一個人如果要做一件事,需要很多人幫忙,在以前只能找結構裡認識的人幫忙,大家互相認識很重要;可是在網際網路上,是陌生人也願意彼此幫忙,所以你是不是先認識他們,就不那麼重要了。
我覺得這一件事非常有趣,在維基百科出現之前,很少人會覺得像大英百科全書這種很需要一個組織的工作,可以在一群陌生人慢慢彼此認識的過程中做出來。所以對我來講,我認識了一種方法,而這一種方法是你怎麼樣去相信陌生人、如何相信不特定的,甚至連國藉、年齡跟名字都不知道的朋友,但是我們還是可以把這一件事做出來。
對,甚至是說,好像我隨時都可以做出貢獻,不需要等到我到什麼位置上、我認識了誰,我才可以做出貢獻。
是。
我是用家裡的modem,撥接到臺大的計算機中心。
對,因為臺灣最先連到網際網路的,就是學術網路。
六年級的時候,主要是身體的心臟剛開刀。不過我們班上也有另外一位小兒麻痹的同學,其實無障礙的空間考慮得滿好的。雖然我不能做什麼運動,因為還在復健,但是同學其實我都滿好的。
我在德國一年,他先去德國,我記得他在那邊大約三年吧!
其實我覺得主要的還是教育制度,因為他們很鼓勵小孩去找出自己的特性,然後如果小孩比較不是用文字或者數字思考,比較是做一些操作方面的,或者是一些互動方面的長處,他們不會覺得自己低人一等。
當時在臺灣,這樣的小孩常常要經歷一段自尊心比較低的時期,才發現其實我做工藝、做麵包等等,其實是非常厲害的,但是他還是必須跟小時候被比下去的那個感覺,要做很長一段時間的調適——當然如果是做藝術工作的話,也許成為他創造的養分——也就是走了不必要的一遭,浪費掉年輕時對自己建立自信的這一段時間。
在德國的話,因為他們做技職工作的人,是非常驕傲的,他覺得自己對社會有非常重要的貢獻,這個貢獻並不遜於念書、做研究的朋友,像我同學——即使當時只有十歲——裡面有很多朋友已經知道就是要去做工藝,而且是非常專業的工作,並不會覺得他在地理或者是歷史學科裡,沒有辦法當一個研究者有什麼關係,當然基本的瞭解還是要有。自信心很小就培養出來,在臺灣那個年代,是很少看到這樣子的狀況。
當然。其實在網際網路上,我剛剛說social object,所以這個東西其實只是一個大家彼此認識的藉口。舉一個例子來講,我在全球資訊網剛出現的時候,曾經參加過一個100-club,是在網路上任何可以把圓周率背到小數點之後一百個數字的人組成的俱樂部。
這有什麼意義?沒有任何意義(笑),但就是說這一些人有一些像的地方,就是都可以去背很長的一串數字,但是在交流的討論裡面,當然也不只討論圓周率,所以就會看到天南地北別的話題,當然都會跟數學、數字、數論及記憶方面的事情有關係。
我舉這一個例子的意思是:那一件事本身並不一定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繞著它,然後開始彼此聊天跟瞭解。
我想「古騰堡計畫」是我的一個入門,等於是第一扇門,但是那個之後,其實我看到非常多不同的社群,舉例來講像之前有一個「電子前鋒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他們講的是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這一件事很重要,怎麼樣讓當時的政府去理解言論自由是怎麼樣的一件事,這一個社群我也很感興趣。
慢慢我就發現,這些社群的背後,有一個更根本的社群,叫做「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也就是IETF。我們會有網際網路,是因為不同網路之間彼此願意互相通訊,不然的話,每一個人都只能用當地的電信公司或者是當地大學的網路,是所有這一些網路都同意即使人不在自己的國家,但是你想要收你的email,中間每一個節點都必須遵循一樣的協定,你才能連回自己的機器。
這中間所有的人都願意遵循一樣的遊戲規則,這個遊戲規則叫做「網際網路協定(Internet Protocol)」。到底是誰來做、誰來制定?答案就是IETF,也就是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
可是IETF憑什麼能夠幫全世界的人類,來決定這一些機器要如何聯繫?任何人,你只要對這一件事有利益關係、覺得會有影響,你就可以加入,完全沒有會員推薦制之類的限制。只要能夠發email,你就可以加入開發。
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其實在IEFT裡面,並不是我們平常想像中,一定有很嚴密的組織架構;相反的,即使只有十三歲、十四歲,想要為網際網路做出貢獻,只要寫一封email就可以做得到。因為這樣的關係,我發現這些人的工作,造成了一個新的土壤,然後剛剛講的這一些小小社群是在這一個土壤上面冒出來的。
因為這樣的關係,後來我的興趣就轉向Web社群,去實作全球資訊網路的標準,以及參考W3C與更底層的IETF社群,去實作網際網路的標準。
另外,我也參加了Perl程式語言的社群,Perl當時是架在全球資訊網這一個社群再上一層的,幾乎所有人在架網站的時候都會用到的技術,所以接下來各地開始架網站的時候,所有這一些架網站的,我們叫做Web Admin的這一些人,往往就會加入Perl這一個社群,大家就會互相交流我們可以怎麼樣運用這一個新的媒材。
一些不同的網站,也許看起來是彼此競爭的,但是其實底層這些技術是共享的。因為這樣的關係,願意共享的這一些人就會變成共享的社群,所以我參加Perl社群參加了最多,然後Web社群次之,然後IETF。我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這上面。
當時「資訊人」是一家出版社,這一家出版社在做的事情,是去把學習電腦的資訊、過程分享出來。
有一點像是我們現在的「部落格」,他們有架一個BBS(bulletin board system)的小社群,在這一個社群裡面,邀臺灣正在做資訊學習或資訊研究工作的人去寫自己的文章,看大家是怎麼探索電腦的。
因為他們這樣子往不特定人約稿,所以我也寫了一篇文章說我自己怎麼學電腦。這樣的工作裡面,其實我也不是唯一一個十四歲的,另外還有黃景彤也是差不多的年紀。出版社當時並不在乎我們這一些人幾歲,只在乎文章覺得能不能用,後來訂起來變成一本書,那本書就叫做《我的電腦探索》,所以這一本書是大家自己寫的文章,幾個人一起出書。
這本書前面還有一本是叫做《資訊遊俠列傳》,那是去訪問其他人。雖然體裁不一樣,一個是訪問,一個是自己寫,但是其實都是類似口述歷史的工作。因為這樣的關係,「資訊人」我是以一個作者的身份加入。
但當時因為全球資訊網剛發明,他們就架了一個網站,在網站上可以買書,但我覺得那一個網站不是很好用,所以我就自己架了一個網站,叫做「資訊人非官方網站」,把書的封面弄得比較漂亮,讓人看到之後比較想去買、去認識我們的書。
這對我當然也是有利益的,因為我是作者嘛(笑),所以如果書賣得好的話,我也比較有榮譽感(笑),所以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架了一個非官方的「資訊人」網站。當時的CEO覺得非官方的、作者自己架的好像比官方架得好,不如就直接變成官方網站吧!所以是這樣加入的。
後來「資訊人」有一次改組,就是從出版社變成軟體公司,我是那個時候才作為股東身份加入的。
十五吧!
在1995年當時我們能夠用的網站,只有最基本的文字、表格跟圖片,所以跟用一個排版軟體的功能是一樣的。
我記得當時的非官方網站,我可能一個星期就做完了,那其實並不是一個很複雜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