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聽到「社會企業」跟「亞洲‧矽谷」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個是兩個名詞,但是很容易前面就變形容詞,所以「亞洲‧矽谷」就會變成用「亞洲」形容「矽谷」,所以很像我們在亞洲要山寨一個矽谷,這個就不work。
同樣的道理,「社會企業」其實是兩個名詞互相join,但是大家會覺得社會是形容詞,然後企業是被修飾的名詞,所以會變成還是往這邊去偏重,如果當年翻成「社會事業」可能比較沒有這個問題,但都這樣翻了,就會有往公司型態發展的感覺。這也不是壞事,我們就面對它。
但是,這很難做一個動詞用,跟我們說開放源碼不一樣,開放源碼、開放政府都是動詞,你聽了之後會想做什麼,但是「亞洲矽谷」好不容易改成「亞洲‧矽谷」,或者是「社會企業」就是名詞,聽到之後沒有一個call to action的這個感覺,好像是一個找到商業模式了,所以就試了之後就很好、很認同,但是那本身沒有一個movement的change的感覺。
像這邊為什麼叫做「SIL」(Social Innovation Lab)?就是因為「社會創新」是一個動詞。這有兩個好處,一個是沒有排除那一些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還是可以說social innovator,或者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還不是社會企業,但是還是social innovator,這個是一件事。
另外一件事,還沒有排除既有的大企業,透過business development,去找出一些跟生態系合作的方法,因為如果叫社會企業,那永遠是CSR的部門來跟你談,但是現在叫做社會創新,幫他的服務或產品找出海口的BD就會找你談。
一方面往公司型態可以擴張,一方面可以往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的初創可以這樣擴張,所以我現在覺得social innovation的涵攝範圍比social enterprise大,而且它是一個動詞。
當然你試出合作模式之後,你就是social enterprise,這個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我們現在可能從這個中心開始,我們還是會用social innovation這個動詞來當作我們的核心目標。另外一個好處是「5+2」產業創新或者是產創、信保這一些東西扣緊的是「創新」二字,你只要認定是一種創新、創櫃板,你就自動合格,所以就不用特別再為社會企業立什麼法或者是公益公司立什麼法,因為是創新,所以就自動合格一些創新方案。
因為公務員最怕的是圖利少數人,但是我們說創新是圖利多數人,所以沒有問題,這個是另外一個strategy,以上都是目前公部門的agenda setting,所以只要一擴張的,我們就叫做「社會創新」,但是established的,我們就是叫做「社會企業」。
對,筱婷有跟我講。
我的原則很簡單,就是endorse,但是不主導,如果endorse需要一些業務作業,我們可以去找一些幕僚單位,但是絕對不主導,就是這樣。
我的philosophy就是這樣。
……這個我沒有問題。
我真的還好,我在founding的level,只是建議,並不是主導的。我是覺得還好,但我自己很願意幫忙。
我也不反對,你要確保這個chair沒有主導權,我就願意幫忙。
你們要叫chair或者是叫main facilitator,你高興就好。
謝謝。
請坐。
這個是主要發論文的?
瞭解。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加入嗎?
他們是以PRC的名義加入?
真的?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來嗎?
那很好啊。
很好啊!非常好。
很好。
是。
OK。
很棒啊!非常好,所以這個是你們已經確定就是代表臺灣的chapter,但是是辦全世界的會議?
當然,這都是這樣子。
很好,非常有效的利益,該有的都有了。
沒問題。
所以呢?
不過作為主辦市,不跟主辦市的市長講,這樣說不過去。
不過他出席、不出席另外一回事,但至少他要知道。
所以像我們就會是吳明機處長嗎?
就是傳產創新。
就是社創?
當然。
這一場嗎?
可以啊!
全英文嗎?
我看這邊來的人,大概真正英文母語的只有一個而已。
可是一個論壇七個人也太多了。
所以本來的預計是三、四個人?
然後等於是三個類似全場panel,三、四個人裡面最好一、兩個國外的人,然後一、兩個國內人,就這樣?
但是因為你們已經有英文的邀請函了,所以想必我只是收發而已?
好,那當然,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