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開放源碼了,也不是只是擺在那邊,所以有人提建議要偶爾回應一下,這好像是良知良能等級的東西,也就是團隊放在接下來的配套措施裡面,這個就是參採就過去了。
接著討論「提綱三」,有一個標竿學習或有幾個標竿學習的示範單位,讓其他單位有模仿的對象,尤其是在一開始推動的時候,那個配套方案還沒有很具體東西的時候,不被看到的,像剛有提到很像自行摸索的感覺,因此及早建立典範可能是滿重要的。
團隊的回應是戶籍、商工登記及社會福利這三個其實在之前的交談座談上已經有選定當作新的設計規範的試辦方式,是不是請團隊補充一下?
謝謝。剛才的順序是小彭、老師及這一位。
謝謝,我們統問統答。
我們先有準則(1),然後用共創的精神把配套措施弄出來(2),接下來才導入各部會服務的相關計畫(3),然後再滾動修正(4),滾動修正可能是來改一大堆有拘束力的東西(4.5)。
因此您剛剛問是不是先有配套再導入,當然先有配套,但是適用性不可能強到一體適用,可能是先導到那幾個來用用看。
剛剛有幾個我覺得非常好的問題,我綜整一下:
第一,以我的理解,我不確定戶政現在是哪一個案例,因為戶政非常大,裡面有非常多的系統,商工跟社福在焦點座談當中都有提出具體的建議,因此是要重新開機或是要檢視缺漏的部分,這可能是團隊要先回答的問題。
第二,是不是就主辦單位的導入要引入地方政府,如果要的話,要如何確認議會的支持及窒礙難行之處,這個克服是不是要放到文字當中?
大家看「戶籍、商工登記、社會福等業務」會想得很大,但實際上是少數領域新規劃的部分,所以既有的還是跑,但是現有的一站式還是做,但是有一些新的部分可以導入的,舊的部分來導入,而不是整個業務來導入,我想這一個中文字的字樣,沒有人會這樣解釋,所以字眼還是要修正(笑),所以新規劃的部分還是要強調出來。
第二,這三個部分跟地方政府的介接是用部會現有的計畫,所以應該不會用到地方政府的預算,自然不需要跟議會爭取,至少在試辦的部分。
很好啊!基本上老師的意思是,因為三個領域,不一定是2+2+2+2+2或者是7+1+1+1的情況,我自己覺得兩種都要有,才能驗證不同搭配的情況。
字樣上老師的提醒是,講「單位」總是有單一主責的感覺,因此不管是擇定示範的服務、議題或別的,都比「單位」二字好,我大概也可以同意。
我們逐條時會回來看。不過,「評估服務績效」,這個績效講得很明顯是服務的績效,並不是機關的績效。
在管考原則當中,今年有一些新發明,像「跨部會KPI」,或是「Join」平台的「多主責處理原則」等等,大概都是在現有榖倉效應底下,試著找一些跨機關的方法去做,我想在運行準則13的時候也必然會碰到這個情況,謝謝老師的提醒。
謝謝。「項目」是可以用的字嗎?還是要用「專案」?好,「項目」是可以的。
剛才老師講的是,滾動修正的標的至少應該是「準則及其配套措施」或「及其相關原則」之類的,不然大家一看就是改準則,那我們配套原則要重寫嗎?
因此,我們要回來修正準則時,至少要涵括準則後面的範圍,應該要是修正準則及其配套,或是準則及其相關原則之類的,這個交給團隊去斟酌。
我想社福裡面當然要讓地方公務員能夠受到幫助,這個我想很重要,但是有提到不對外嗎?社福應該是民眾有在用的。
可不可以看哪一位要回答?
歡迎加盟的意思(笑)。
要取得良好體驗,不只是地方公務人員,目前感覺上商工登記同樣也會有一些地方需要商工登記的朋友,還是會碰到民眾,但是量測的方法是從中央這邊去量或者是培力地方政府去量,假設錢不是問題的話,也要看地方政府執行的能量,這可能是沒有辦法在這個level去處理的;但如果可以執行能量的話,我們也樂觀其成。
第三題就這樣了?好,那繼續。
第四題是常常都會出現的,我就不免俗唸一下。做得好當然敘獎絕對不是問題了,但是畢竟是新的東西,也就是做得不好,是不是也敘獎呢?或者是不是讓機關內部也有一個推動的動力,是誰可以回答的呢?
處長的意思是目前是:一個是整體服務類,一個是專案規劃類,專案規劃類感覺比較像。但是專案規劃類目前的這一個評核構面,目前看起來還比較沒有把我們這些東西埋進去,只有把開放參與與創新性這兩個,而且只有10%,看起來非常少,處長的意思是調整佔比或乾脆把這調和式的直接埋進去,或者再加數位服務類?
如果3月中旬有一個版本出來的話,決審就可以拿去用;如果沒有的話,可能就要明年再聯絡了。
對,那就應該是。
這樣也不用擔心時程,因為反正明年1月再辦一次就好了,所以這樣子聽起來是2019年的政府服務獎,這是很有機會放進去的,看大家對這一題有沒有什麼想法?有沒有什麼可以激勵大家來加盟的措施?
所以你剛剛的意思是,如果運用這一些東西,能夠讓第一線人員可以更有時效性地提供服務,本身就是自己的獎勵,不用特別敘獎,是這個意思嗎?
所以這個機關內部推動的意思是,不只是機關內部的決策者或者是管理者,也包含第一線人員。
你的意思是,第一線人員要放在機關內部推動有主動權的人裡面,是不是?
另外,「政府服務獎」是不是可以放在回應裡?
現在還太早了?
是,今年好像1月15日才剛辦。
等於今年年底公布,可能有一點太趕,因為這是憑今年的計畫,明年頒獎。
所以老師的意思是2019年的計畫,但是實際上拿的獎是2020年的「政府服務獎」。
到這個程度,可以放在回應裡面嗎?還是也太早?
好,所以這樣聽起來是可行方向。先不要寫具體的獎項到回應的建議裡面,基本上就是按照這一個字樣來寫,最多加上由機關內部推動時也可以適度考慮,像第一線人員這一類的,參與的部分大家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
「並不只是民眾的建議,也包含第一線人員的建議」,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至於特別獎項的部分,就留給有力氣來看逐字稿的朋友作為彩蛋,就不寫在裡面。
其實我們還是有一些時間,所以在我們進逐條之前,大家有沒有別的整體性詢問,或想要提出來的任何分享或看法?
謝謝,非常有幫助。
這段不用綜整,其實每一句話都是重點,但是我還是試著綜整一下。
其實民眾最有感也就是目前一定會做的事,像申請、申訴這一些東西,目前就是有一些卡住或者是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如何讓這一些東西解除掉或者是簡化,可能比我們再把網站弄成漂亮的,讓民眾更有感,因為就是有這樣的需求,存取這樣的服務。
像流程、通路資料或金流方面都給了很具體的指教,我們一開始挑的這些個案必須要是接地氣的個案,這跟小彭剛剛講的,不要「只是讓櫃員的UX變好,但是民眾的感覺並沒有變好」——其實這樣也是有貢獻——但並沒有那麼有貢獻(笑)。我想這個是非常重要的,謝謝。
看其他的老師有沒有想回應或提出的?
這個團隊有沒有要回應的?東亞,不管是新加坡、日本或者是其他的。
我們到準則13的時候一併討論。
這個是滿重要,但是也滿有爭議的話題,所以這比較不是綜合性的部分,我們先把綜合性的前提先收一輪,但是有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