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隨時準備。所以選前就以預錄為原則,稿子就由產業署來整理。
好不容易可以籌備成立獨立個資會,我覺得要給他們舞臺。
而且是限期,所以及早處理是比較好的。
讓大家有確定性。
絕對沒有問題。
很願意。
一定,全力支持。
跟數位產業署的使命是非常接近的。
謝謝。
好的,我們就直接開始。
謝謝。看線上或者是現場有沒有補充的?
預錄沒問題。數產署在數位據點的工作,我們知道今年的經費可能只能支持到明年第二季,所以 NICS 有計畫來承接,是滿好的方向。
人口密集度低的地區,教育部的 DOC 在新的年度裡面,也有整合各部會的據點,也請跟 DOC 建立橋接的機制,這樣數產署後面的數位據點就後繼有人,感謝。
感謝。就把教材、教法包含跟學院單位一起制定好,之後才能規劃出錢的部分,現在主要是出力的部分。已經有幾位縣市首長,看到 Google.org 的合作,他們也覺得可以一起出力。
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就請盡快處理。目前是傾向建議行政院支持?
太好了。還有沒有其他要補充的?
有關「本部 112 年下半年亮點行程」之 10 月與 11 月主題部分,以及「涉外重要數位合作業務事項(英國)」案,同意解除列管。
其他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往下。
謝謝,本案辦理經費為 200 多萬,但是以各司署處同仁投入的心力,用不休假加班費來計算的話,早就超過這個數目了。
真的是很謝謝大家花這麼多的力氣,一起來對齊、一起來集思廣益。我們也看到策略司本身很多的提案,好比像之前的點子松,明年就可以結合國際松「數位公共建設」的相關發想等。這都是在當場討論的時候,透過領域專家提出,兩邊立刻就同意了,所以我覺得我們這樣跨單位討論的機會,真的非常好,也真的可以扣合、解決大家的共同需求,包括各地方政府的共同需求。
我覺得真的很棒,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
可以考慮主動服務,也就是用 email 訂閱的方式,大家不要退訂就可以一直收到,一般都是這樣子的。
應該是可以一起進來。剛剛有提到法人,我想至少我們所屬的四個法人進來,是沒有問題的。
請主秘。
順著主秘所說的,官網當中重點政策有兩個部分,一個是施政說明,主要是以文字呈現,第二個是 強化偏鄉數位服務 ,那就圖文併茂,連趨勢圖都有,而且在手機上也很容易看的排版。
我想,接下來重點政策、施政說明那一頁,也應該一定程度上參考「數位施政框架」來編寫。因為目前的施政說明,是完全按照司署的分工,而且不互相重疊,等於是分別寫了之後收在一起。但這次建立了共同願景,確實如同主秘所說的,可以多一些視覺化的工作。
這部分當然也不只策略司,我想大家都可以幫忙想一下,看怎麼樣參考強化偏鄉數位服務的編排方法,讓上 moda 網站看到的第一個連結就是完整的藍圖,也就是數位部在想什麼,而不只是裡面每一個子計畫在想什麼。
還有沒有其他的建議或者是詢問?
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謝謝。我想雖然目前通過的四案,大家初看並不是剛剛講「數位施政框架」那種,馬上就可以變成公建或者是科技計畫的點子,但莫以善小而不為,這個是很重要的。
我特別想促進大家都可以創新的文化。舉例來說,就連我們的司機同仁,自從派車單可以運用 Ragic 以後,他也建議可以引進機器視覺、自動辨識里程數字,然後目前來回要填兩個單子,但是事實可以在同一個單子裡,把兩個里程表併在一張,機器只要處理一次等等。
因為一般來講,基層同仁都會覺得上面表單怎麼寫,我就怎麼執行;但我們透過這樣的討論,讓大家知道包括簽到單、派車單,並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改進的。只要改的方向是節省所有的人的力氣,我們一定往這個方向改。
這個跟我們剛剛所講的,發掘各部會、地方政府的共同需求,提出數位公共建設,是完全同一件事。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自己去實踐這樣的理念,有助於基層同仁在規劃真正意義上的社發、公建或者是科技計畫時,都可以從自身的協作經驗出發,這個是第一點。
第二,目前平案註冊率已經還滿不錯了,如果大家想到什麼誘因、激勵機制,可以讓所屬同仁來註冊的話,都歡迎直接實施。我想有些同仁確實像策略司分析的,就覺得一註冊就要想這種很高大上的流程改造等等,我想在這當中,也是要多討論共通話題,大家可以分享生活經驗或者是貼圖,我覺得都可以,成為類似大家輕鬆可以聊天的地方,這個是第二點。
第三,在這個過程中,提案人撤案本來是說就不見了,但我們發現常常是因為提案人瞭解到,有更好的方式瞭解到相同的目的。所以這個時候,把中間經過什麼轉折,讓大家同步知道,才能鼓勵同樣目的、別的路徑提案,下次連署成功的機率就更高了,請往這個方向規劃。
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或者是補充的?
我們一個個來討論。剛剛提到匿名提案,在提案的過程沒有問題,剛剛人事處的意思是,到實質要開始跟提案人討論的階段,如果純粹是用線上傳訊息打字的全匿名方法,可能溝通上比較不容易,意思是這樣子,所以至少語音或者怎麼樣?
策略司本來有想什麼配套嗎?
這邊要求的是至少即時的語音溝通,不是寫 mail,剛剛說打字不行,意思是這樣嗎?
這樣配套就是要找一個折衷的位置,好比像視訊,而不是當面;第二,要視訊又要匿名,就需要引進某種影音的混淆技術。
機關也就是我們這邊的權責單位,可能要先有一條線,好比像一路是到打電話,或者是一路是到當面或者是視訊等等,這一條線可能要先畫起來。
全匿名的人自然按照這一條線,可以選擇顯名,或者是用某種合成影音的方式,或者是找同事代表。
但是他可以指定人。
所以剛剛提到三個部分,第一個是他就出面了;第二個是他指定代理人,然後用我們可以接受的方法來溝通;第三個是透過某種混淆器的方式來溝通。
這部分是不是如同人事處的建議,我們稍微調一下文字?完全匿名提案沒有問題,但是參與的部分就要討論一下大家可以接受的線在哪裡,以配套方式參與。
這也是找代理人的意思,就是往上找。
現在筆名也好,都可以揭露到提案人想要揭露的程度,所以可以在提案的時候就說我是「韌性司同仁」,但是不說是誰,本來也就可以這樣講。這部分就麻煩策略司研議。
第二,剛才聽起來意思是,如果提案人同意撤案,但是他撤案的理由比較沒有代表性,那是不是可以免於說明?聽起來意思是這樣,可以這樣理解嗎?
我的意思是,如果直接採納了,那不管是不是叫撤案,具體採納了什麼,難道不需要對大家說明嗎?也就是說之所以這個沒有投票,是因為哪些事項做完了,你懂我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