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隨時有問題就馬上讓我知道。
那再請把相關訊息寄給我,謝謝。
學用落差?
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喘息」?
可以去洗個頭之類的。
我的意思是,你並沒有界定一定是8點至4點,只是你觀察到目前8點至4點是一個時段?
你們的照顧提供者,是本國籍跟外國籍都有嗎?
為什麼?
瞭解。其實就是看國籍。
我覺得這個model很work。這個是公開簡報嗎?或者是有一些商業機密?
如果有些段落不想錄音的話,你可以講一下,或者是事後可以編修。
不錯,拍得很好。
很棒的執行力。
有沒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
所以如果只是要把訊息撒出去的話,不是應該發證照的機關通知校友或是學員嗎?
你們有一個什麼「推薦加入方案」之類的東西嗎?因為Uber當時就是靠這樣,先把Uber Black的市場打下來,那一群人都有LINE群組,都是靠推薦的獎金。
可能在LINE群組裡面也沒有,或者只跟一、兩個人講話,沒有群組的概念?
比較撒不出去。
……應該是在地方,因為中央劃一個計畫,地方不管是勞動局或者是社會局去委辦。
所以婦女二度就業的計畫,其實也有一些創業的,中企處這邊主要是婦女創業,不管是二度就業或者是創業,理論上都是你們提供訊息。
所以你們都已經做了?
瞭解,我們先看勞動力發展署的那個專案。看你們有沒有什麼可以提供或介紹的?
請繼續。
價格是由服務提供者決定嗎?
如果你們是抽固定成數,對於工作時間、工作價格有決定權,我們按照目前「平台經濟法規調適原則」,理論上你們是平台,而不是服務提供者;反過來,你們決定他的工作時間跟價格,你們就是服務提供者。現在有一個很明確的判斷標準。
理論上,從你們的簡報看起來是,因為我還沒有用過你們的APP。這個調適標準是行政院已經頒定了,所有的部會是按照那個一個個看,就是哪一些是你們決定,哪一些是提供者決定,如果這一些都是……其實最簡單的例子是Uber跟「呼叫小黃」的差別,「呼叫小黃」什麼都不決定、「Uber」什麼都決定,所以兩邊的主張是不一樣的。
「平台經濟發展法規調適參考原則」,全文網路上都有,你很容易可以看得到,當然即使你是平台,還是要有一些消保、個資,但那個對你們的滿足都不困難。
應有等於自我檢核表,如果你需要進一步幫助的話,其實這一個平台經濟的法規本身,是少數法規裡面,在第2條就寫了一個網址,而那個網址是「law.ndc.gov.tw」,就是「新創法規調適平台」,那個是國發會法制協調中心,因為這個原則是他們寫的,他們也考量到多部會可能一下子還不能適應這個觀念,所以任何時候如果需要進一步解釋,有一個平台,就可以把你跟他談不好的地方key in進去,國發會就會按照這個要點第2條賦予這個網址的權利去做這一件事。
這個也是法規上的創新,也就是一個做出新辦法的辦法,確實我們在照顧上、開車上、洗衣服上有不同的判斷標準,所以我想每一個主管部會還是會進來,並不是國發會說了算,但國發會可以保證不會因為這個機關太過保守而不談。
我還是要問一下,所以你們用的是什麼?是企業用乙太坊嗎?或者是別的區塊鏈技術?
所以就是分散式帳本?
就當作分散式帳本就好了。並不是加入你們就可以圈錢?
也沒有要公開發行?
就是純分散式帳本?
我也不是說在臺灣不能ICO,我只是確保一下。
社區層次有一些,但是一大了就沒有。
所以一旦沒有辦法每個人認識每個人,突然之間很難再往下。
不過這不只長照,像褓姆、托嬰、托育都可以。
瞭解。沒有說我現在幫忙當褓姆,過了三十年來照顧我這一種(笑)?
瞭解。
匯率呢?
所以是時薪500元的意思?
繼續。
是啊!
不過,你訂多少錢都是忍痛。(笑)
意思是我們兩個每年只要交換一次就有效?
這個邏輯怪怪的。
聯合勸募這一些。
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