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都有大家聯絡的方式。
像剛剛已經有一位朋友說要做懶人包了,有任何大家可以截長補短的部分,就第一時間通知大家,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討論的部分?
很棒!我想創辦人第一時間退場,這個是非常有趣的主意(笑)。
像我們在比特幣就有看到,創辦人消失了,不知道他在哪裡,但是這樣反而是促成社群要維護自己的凝聚力,這個是很好的想法,這一次跟任何巡迴會議都一樣,大家在會後的十個工作天之內都會收到大家講的每一句話的逐字稿,是在線上大家可以共同編輯的平台,一下子還沒有公開,是下一次去,也就是十四天之後的那一次巡迴才會公開,因此基本上我們的逐字稿不只是當地這邊的朋友看,在中區、花東不同的朋友們,都會參考在這一個地方的逐字稿。
同樣的道理,大家也可以參考之前問過的問題,這個是巡迴性、滾動的座談,在十四天裡面的任何書面資料,像老師所講的文章、資料寄給我或者是同仁都可以,我們都會一併公開。
所謂「數位政委」也就是大家都可以當、很多位政委的意思。我不會私下談任何生意,也就是任何跟我提的主意,我就會跟這一次公開,也就是讓下一次巡迴的人一起參考您的主意。
社會企業一個地方經營到一個程度,會產生很多創新的想法,沒有辦法讓這一些效法很快讓其他地方想要做類似社會創新的人,或者是讓全亞洲、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們透過資通訊工具知道一件事,這個地方冒出一個好想法,也就是像一個種子帶到其他的地方,也許不是在這個地方深耕發芽,但也沒有關係,在其他地方生根發芽對其他地方身心障礙者也是很好的提供,我們進一步提如果有人在這邊落地,我們就會介紹他跟您認識。
我想我們這邊在法規上,尤其是法律上,剛剛提到我們有一些比較創新或者是社會創新的工作,忽然之間科學工業園區就過來了,不過即使是科學園區的這一件事,其實我們在政策方向也在調整,因為如果本來去看條例的話,是叫做「科學工業園區」,意思是如果去做服務業,或是做這些六級農業創新,其實不一定有本來科學工業的「工業」二字,很難扣合。
但是以我的理解,我們現在正在調整這一件事,以後可能科學園區就是有創新的公司進駐,不一定限制於那一些工業的部分,而這裡面有一個法令上的扣合,也就是我們目前是把社會創新,也就是有一個新的方法讓社會組織起來,以解決社會的問題,把社會帶往更好的方向,這個與產業創新是併舉的,當有新的想法升起的時候,這個可以讓產業升級,也可以讓弱勢等等,這個可以變成更正向的,這兩個其實同時發展是最好的,不然變成少五的資本家會掌握很多的話語權。
你的社會創新也是一種創新,不管從創櫃板的角度、中企處的角度來看,只要在政策裡面有扣合創新的,社會創新就算是創新,不是立刻社企就可以進入科學園區,這個部分我們確實是在往這個方向調整,甚至包含剛剛提到的社團法人,透過一定的方式取得一定資格適格的時候,也可以用這個方式加入鼓勵社會創新的這一些方案。
我們的目的是我們不希望社會企業一定要鎖定在特定的組織架構上,如果需要捐款,就要有基金會、協會,如果需要投資,那也許有一個公司,然後需要更多勞動的自主、各種民主原則等等,可能是消費、勞動的合作社。
我們之前在巡迴的時候有看過同一個名字註冊了三種組織形態,只要中間符合剛剛所講到的,也就是其使命有扣合、控制權有扣合、公益揭露有扣合,我覺得這個就是臺灣多元的活力。
我們會盡可能在法規上,比較往工業法規角度思考的,慢慢轉移到大家在做的社會創新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希望有回應到您基本政策的想法。
最後一點時間留給台北的朋友,看有沒有台北的朋友們要跟大家分享、預告、活動或者是其他的部分?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今天就提早結束,謝謝大家。
不好意思,晚了10分鐘開始。
我在這邊當主席唯一的功能,就是會有文字的紀錄,大家發言,我們會做成逐字稿,先供內參,整個逐字的紀錄會用email提供給大家,歡迎事後再進行編修或者是加額外的字。
我們預設會在十個工作天,即十四天之後對外公開,但是如果想要跟這一個案子處理的某個時間點一致而調整公開時間的話,也都很歡迎跟我們講,今天的實質主持人就是芳睿、林雨蒼,請接手。
我是研究員林雨蒼,我本名是林哲瑋,大家可能看到收件者是林哲瑋,但是署名是林雨蒼的狀況,不好意思。
應該是會問他們要不要簡報。
……描述沒有平衡。
也就是業務管轄,這邊有沒有做舊案跟這邊有重疊的?
也就是單親的輔導之類的?
法律用詞是「優生保健法」第7條,像避孕的話,應該算是第7條第1項生育調節服務及指導,像剛剛林雨蒼在問其實比較像第2項的「孕前衛生保建服務及指導」,因為這個很空泛,我們用這個關鍵字去查,也沒有查到任何東西,因此目前政府推定沒有做這個,但我們覺得只是目前沒有找到而已。
不分有伴侶與否?就是包含已經登記或註記者。
同志目前就是未婚?
如果願意擴大到尚未結婚的女同志,未婚確實比單身要來得廣。
不過,「未婚」是「尚未結婚」的意思,本身有一個價值在後面。就像「未成年」的意思是未來有一天會「成年」。
立法意旨還是要回立法院解決,可能不是在這邊可以處理的事情。
字樣裡面有沒有過於偏頗的地方?
或者是用別的色碼,然後不加tag。
就是訪談擁有這一些價值的專家。
助孕科技那邊,要更細分成生命,而不是治療、不孕,是一種治療,而不是創造。
我剛剛跟林雨蒼確認連合法的人工生殖法,像減胎的部分,他們也是反對的,所以這個是兩個不同的脈絡……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反對。
就是看人工生殖法裡面本來怎麼寫。法條本身是很中立,它說利用生殖醫學之協助,達到受孕生育之技術,對嗎?
所以我們就兩個併呈。
目前暫時放右邊嗎?我的意思亦是放在「子女最佳利益」(便利貼)那邊嗎?
意思是「子女最佳利益」?
那是不是把「家庭價值」直接代換成「子女最佳利益」?
你覺得可以併列?
(這張便利貼)是不是要改成「人工生殖者應已有充足準備」?
總之已經準備好以經濟弱勢的身分來做人工生殖?
尤其是跟做人工生殖的女性來講,是完全沒有關係的,因為一定是推動為婚生,也就是母親的部分。
但你剛剛說實質上的保障都已經一樣了?
如果這個是沒有很確定,如果沒有很確定的話,就把事實放在前面就好了,也就是實質上法律保障沒有差異,這幾個字是不是涵攝你剛剛所說的?
意思是「應」太強了,也就是「仍可」檢討嗎?
女性怎麼樣都是婚生子女。
好比可以寫成「未來或可檢討……」之類的,也就是不用在這一場程序中處理,也就是有空的時候再來處理。
「不建議」的部分,就看訪談裡面的具體提出,像德國也沒有分,我覺得就是這樣子。
應該是說母親使用人工生殖時的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