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後面的事。更後面的話,我覺得那是整個監察院,而不是只有審計部了,其實監察院我們也知道對於重大議題是可以主動調查的,而且調查的結果,各界覺得是非常有參考價值,有一些是行政機關也很想推的革新,直到監委寫了一個報告,好像立法院才比較重視,把它當一回事。
反過來講,有很多立委常年關注的,直到監察院寫報告,行政院才當一回事,有一種是一加一大於一的狀況,就是橫縱連橫的狀況會出現,所以我會覺得如果真的要講中長程的話,甚至主動調查的這一件事情,他可以真的像你參考更多這一種「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因為你們目前只能在錢、資源預算的用法上去進行新原則,但是其實監委調查權超過這個,包含人事用法、國家方向制定的方法、你有無正當程序、包含我就不要提個案了……等等的這一些東西,監委都還是可以做。
監委以前都是拿新聞或者拿自己的學養去主動關心一些長期的案子,但是在調查的時候,利害關係人很可能像報導裡提到的那一些人、寫專欄的人、跟他認識圈子的那一些人,但理論上是可以問全民現在想要調查這個東西,大家有沒有調查的方向、線索、想法及感受如何,當然調查的議程是監委決定,這很像你們整理出社企大樓的問題,這個你們決定,因為這個是你們的專業。
但是也許前面可以想到可以問的問題及調查的角度,我的建議是,如果未來再往上提升的話,我覺得這是特別好的,這有一點像「Join」平台,本來行政院院本部相關的處,其實是不會當協辦機關,是不會出來問問題的,但後來慢慢就有一些突破,像資安處就主動開始使用,沒有躲在我是行政院院本部的幕僚機關,因為理論上他不算部會,所以不受「Join」平台要點所拘束,人家也不能指明他,他也不能回東西,所以大家就躲 掉,這有一點成效,各部會做得還不錯,我們的能源劍潭辦公室、食安辦公室、科技會報辦公室及資安處,現在都慢慢開始運用「Join」平台,雖然這個不是強制的,但是國發會很高興,因為他們的客戶變多了,我也不是說每一個監委都要有一個帳號,這個大概做不到,類似幕僚處室——其實也沒有任何辦法說要做之前要取得什麼許可,因為是監委獨立行使職權,要用就用。
先站穩,站穩之後可以擴大到院層級。
明年5月我們要去加拿大的「開放政府夥伴關係」年會,你們也可以考慮派人來分享(笑)。
確實這一塊在國際上比較少做到跟人民這麼近的地步,我們說開放式司法,有觀審、參審及陪審,有很多管轄權領域,人家都已經做了很久。
但是審計還滿新的,所以我覺得這是值得分享的。所以等我們更接近開放政府夥伴關係年會的時候,可能也請大家關注一下。
沒問題,很高興,謝謝。
事後會做逐字稿寄給你們,大家編輯個十天公開。
好,所以那一份改過的白皮書,我有看過。
你也看過了?
我們直接開始討論這一個白皮書好了。
理解。
簡單來講就是用演算法取代成文法。
因為成文法要詮釋?
沒問題。
當然,當然。你看白皮書有什麼看法?
然後還有那個承諾必須要客觀,外面那個oracle必須要很容易判斷,誰來講都一樣?
這套想法需要完全客觀的oracle,例如「任內一定不做某件事」?
是的。
社會觀感,簡單來講,第一個就是說為什麼錢比較多就可以影響力比較大?雖然有些情況已經是這樣了,但是這會讓他更進一步檯面化。
第二個是,假設錢沒那麼多,按照平方投票法的話,那動員的人多跟錢多是一樣好的。但是社會上能不能接受這個基本概念?
你知道我們有自然人憑證跟健保卡,對不對?
這個是兩個主要國家所發的來源,所以現在不管是像未來公投的平台,或者是有一些報稅的平台,其實大概不外乎就是用這兩個雙卡來認證,自然人憑證目前已經是感應式的,所以當然手機很方便,健保雖然目前還是IC,但是我們明年會開始實驗,把它虛擬化,就是做到手機裡面。
所以,應該大概可以說滿足一人一證的要求,但是如果你現在跟這個是平行的話,確實你的正當性就要重新建立。
當然可能。像中華電信目前正在金融沙盒裡面做一個實驗,這個實驗是凱基銀行本來開戶的時候是這兩張卡給他,還有雙證件,但是在中華電信辦門號的時候,你也已經給過他了,所以中華電信主張只要透過一些演算法,就說透過純手機開戶,完全不用臨櫃,但是當初給過這兩張卡,用某些演算法可以知道用的這個人是當初拿這兩張卡的人,所以開戶就不用再去銀行。
好比每個月都有按時繳電話費,或者是用你的通話地理位置,不是同時在台北跟東京之類的這一種情況。
對。
還沒有「虛擬健保卡」的概念。
今年底,18歲也可以來投公投了。
對,也開了一家新創公司:Inrupt。
簡單來講即使你有回收,那這個回收只能用來投新的案子,你不能換成錢,至少不會有洗錢防制的問題。
很有意思。
瞭解。這個專案裡面,你要的是多簽跟公開稽核,這兩個特性,不然和用資料庫是一樣的。
瞭解。所以有什麼題目……因為我看這個講法,他講的是政治人物,政治人物有在同一個方案裡面A、B、C方案,等於是事前承諾在某個方案,當然有跟他競爭的政治人物在倡議別的方案,但是你的公民錢包就是往這三個方案丟,我想概略的想法都……
誰要用的話,以後做這個計畫就可以動支這個錢?
瞭解。政治人物有兩種權力,一種是運用資源的權力,這個你講的都是這一個,另外一個是決定規則的權利,就是立法院的那個權力。
當然立法院現在主要的狀況是,主要還是黨團政治,所以除非你這一套系統的拘束力突然比黨大了,雖然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像義大利五星運動就做到這個程度——但是那個正當性障礙是特別大的。
這裡講的其實就是你所講的社會認同,什麼時候認同鏈的程度比黨的程度大?這個並不容易,而且我覺得拿鏈圈跟黨團去競爭,這並不是很好的主意。
所以我具體看了之後有兩個想法跟大家分享,一個是如果這一種好比像社區發展協會就可以做到的案子,這個其實在臺灣有一個做法叫做「參與式預算」,這個在臺灣某一些縣市的做法是這樣,每一些議員都有一些可以建議去做的工程,以前這個就是給議員好像一種他發現地方事務,目前這個叫做「議員工程建議」的這一件事,在臺灣目前的形象並不是非常地好,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這個是客觀事實,大家聽到這幾個字的時候,感覺並不是非常非常好。
但是我們確實有機會,公民錢包的方式把它變成印象比較好的方法,為什麼目前狀況沒有那麼好的原因是,他為何建議這個,而不建議那個,他並不需要向大家說明,真的跟大家說明,大家未必聽得懂,而且重點是這個決定是當選以後才做的決定,他在當選前幾乎沒有什麼議員會說我未來一當選,我的議員建議就會往這些地方建議,可能個別討論,但是絕對不會公開,所以一向都被跟所謂綁樁聯繫在一起。
但是如果你們現在這一套系統是說,我們希望這個議員拿這個工程建議的權利出來去做參與式預算,這個參與式預算就是有公民的力量來決定這個地方就是很需要這個,那議員提出哪一些工程建議,這個是公開紀錄,所以你馬上就可以核對,如果是媒體的話,那他失信,失信不但未來不需要再玩這一套系統了,也可以涉及一些機制。
但是如果守信,那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事,不需要跟他的黨團討論或者是折衝,就可以說在遂行公民的意志。另外一個好處是,這個錢包裡面一些錢,開完根號的錢是可以拿來當這個項目配合民間的錢,所以就變成類似公民合作的狀況,因為我的建議款了不起是1、200萬,但是如果這邊集資已經1、2,000萬了,我就可以說我要把這個做得比大家想像得更好,這個時候無形之中這1、2,000萬去沖刷掉這1、200萬好像是在綁樁的感覺,你可以說有5萬個公民要這個東西,而且他們加在一起已經給了1,000萬。
所以我說有工程建議款的縣市,這個是很好幫他們洗刷這個污名,把他透明化的方法;第二,市長或者是總統這個等級的政治人物,其實意義並不一樣,因為即使答應什麼,不一定能夠讓立法院通過;同樣的,市長答應什麼,不一定能夠讓市議會通過,市議會隨時還是可以說市長現在說要做這一件事,市議會說把預算砍到0,這樣到底算兌現或者是沒有兌現?這個其實是很大的問題,對於市長跟總統來講都是同一個問題。
我們先用市長來講好了,當然這個的另外一個想法是,即使市議會把你的預算砍到0,但是我們這邊有一筆預算幫你做這一件事,可是這個時候市議會就可以說我用自治規則或者是條例,就是這個階層的東西沒有辦法做,我們就通過一個法律讓你這一件事做不出來,讓我去做別的事情,因為當年砍到0,一定有很好的理由。
所以,這個以前是沒有本身解決的,但是現在當然從今年年底開始有辦法解決了,就是地方性跟全國性公投,像有一些議員說要開一個賭場,地方覺得這真的不是好主意,以前在離島就已經有做過這一件事,大家分別去動員,然後就投了,然後就沒有辦法設定。
其實都有。各個離島都有博弈公投,所以這也是另外一個可能。現在確實也有一些公投,發傳單,當然未來也是電子連署,所有這一些宣傳費用等等都是靠群眾募資,所以你們這個想法的雛形,已經是透過一般群眾募資平台已經實現了,現在只是公投完成之後,你們的特點是,完成之後還有多一些事做,因為以前是投完就沒了,投完我們又回到行政體系,這邊可以說不是,這個東西不但用來買公投的結果,但是同時他可以補償那一些公投書的人,讓他可以心理不要那麼不舒服。三方面,公投完了有一些配套,其實配套如果需要錢,而市議會不願意支持,這邊還有一筆錢支持,因此大概就是配合款的參與式預算跟公投之後落實跟補償那一些公投數量的人,我覺得這個是目前兩個比較跟現有政治勢力不會硬碰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