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邀他們當執委的目的,是文下去的時候大家會聽,如果是層級比較低的當執委的話,我們就不能保障會有一隊或者是兩隊,概念是這樣子。
但是也因為層級這麼高,所以實務上也不太可能開會的時候,所有的人都來,我們都瞭解,我們要點裡面有考慮到這一點。
要點是寫「當然委員」,意思沒有拒絕的空間。
可以派代理人?
這個是到要點層級討論的,也就是得以書面為主,代理人代理出席,不用其他委員出席,這個是可以討論的。
這我們等進要點的部分再討論。
沒有被《總統科學獎》框限,這是確定的。
不過我想聽的是,府這邊的顧慮是什麼?
科學獎的委員會,是有總統府副秘書長跟中研院院長,而且委員也是總統來聘。
你concern的是指導委員的層級?
假設我們把「指導委員會」拿掉,就是只有「委員會」?
這個我都不反對。
我覺得把「指導」二字拿掉,總統府以「副秘」作為當然委員,這邊是不抗拒,這邊就可以了?
如果是副秘的話,那就是政院長或政委或部長。
對。
如果總統府是副秘的話,中研院你覺得院長合適或者是秘書長合適?
而且科學獎的召集人是中研院,並不是行政院。
你的意思是由院長召集了,然後總統府副秘當委員?
如果由行政院長來召集其他四院的祕書長,與憲政原則扞格。
這個結構就亂掉了。
如果比照科學獎,由中研院召集呢?
但畢竟還是得是一個府的機關,才能透過府去協調四院?
您的重點是根本不應該有上面那一層?
不好意思,但是我們今天如果不產出要點草案,後面沒有辦法作業。
意思是還保留兩層?
因為我們執行委員,接下來就要做事了,執行委員那邊大概必須要明定。
上面的部分,如果大家覺得爭執不下的話,我們就還是保留指導委員會,但是「當然委員」一個都不寫?
好,那我們來徵詢府的意思。
在您不需要額外請示的前提下,現在有兩個選項,看你比較喜歡哪一個。
一個是我們上面拿掉,以下的執行委員裡面由副秘書長擔任其中某一位委員,因為我們協調還是要他來協調。
對,這個是一個選項。
另外一個是上面留著,但是不提到四院,職等、職銜都不寫,召集人也不寫,就由總統決定。
我們就第一個,那就這樣子。
因為協調四院,我們一定要透過副秘。
我們開委員會就好了。
我們第一次要在委員會裡面,通過某一個討論案,來請總統府副秘書長這位委員去執行,必須用這樣的方法處理。
這可能沒有辦法。
這個架構就確定了,因為我的前提是不用再請示了,所以今天就這樣子,這個架構就這樣子。
其他的部分,簡報裡面當我們進要點之前,看大家還有沒有什麼想要提出來的?
等一下這邊有一個規劃,我們把要點生出來之後,我們回來看國際組,但是謝謝提醒。看起來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進要點了。首先,這邊的「華總」?
反正我們有各種文號,科會報也可以發文,院數位字也可以發文。
因為我們這個的執行跟預算其實是分兩段的定義,所以我們這個要點是用什麼字發,很簡單是問一下行政院秘書長就好的事,所以不需要在這邊討論,就是「院○○字」。
我們一段段來。「公務員、資料科學家及領域專家三方交流」。
不用,就是這段宗旨,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效能就不用了,這邊又有「政府創新」。
好。
我覺得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