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是有要找去年規劃的團隊,還有建議秘書長,對不對?這邊是不是有談到?
李諮委可以。
之前我記得是強制。
是。
其實很多部會想要別的部會資料很久了,這個是去年的經驗(笑)。
我們的立場是監察院要我們的資料,我們要提供,但是並沒有我們向監察院要資料的事。
場地沒有問題?
我們本來想說連著做,本來想說去總統府。
往後是不是都比較容易?就是在民主海洋形成之後都可以?
謝謝,感謝讓我們知道現況。
OK。
而且首長也不一定親自來,我們最近院會的層級……我看26日有沒有可能?
對,我看行程也相對比較單純。是嗎?
我理解。
這需要現成的,但是我們也沒有別的待決事項。
我們這個時程幾乎沒有辦法再往後太久,因為線上提案只到4月14日,還是要給作業團隊把提案寫出來,如果不是3月底講的話,等於只給他們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寫,這樣提案的品質當然不可能高,所以我覺得寧可行政稍微改一點,但是多給團隊一些時間。
如果這兩個要權衡的話……
對我來講,那一周都可以,26比較好,如果必須要27我也可以想辦法。
們是不是往這個方向來安排?
這一次會希望地方政府出題,這一次所有縣市也是一招,這看你們容納的狀態,所有的縣市來都可以的話,這也是很好的方法。
今年有一個預設值,去年到誰就是誰。
還可以,今年只會多,不會少。
我倒覺得應該是負面表列,哪一些不要發文。
好像省政府也沒有人在收文了(笑)。
他們今年開始沒有收文了。除了那一些之外,我覺得普發是還好。
如果標題跟去年一樣的話,非常自然就會跑去業務跟資訊單位,你收文不需要到那麼細的出去。
這一次場地放得下,你聽一下搶救水寶寶或者是零時差的做法,這樣比較容易想像,不然只看網站是不會知道這個問題。
我們往這個方向。
但是地方政府就不強求一定什麼層級要來,就算他們不來,也沒有辦法拿他怎麼樣,這個是真的,這個跟其他四院是一樣的道理,但是各部會的話,我們建議不要特別刪,這樣好不好?
這個有去年的,可以抄。
我們簡報是很ready的。是不是大家稍微趕一點,應該兩天之內,我們把手上有的資料彙整一下就可以?
也就是接下來四十八小時之內。
我覺得應該還好,大家就算完全沒有聽過,至少有給範例可以參考,這樣應該就差不多了。
我們以26日為第一方案,27日如果是必修的話,後來你們發現28日比較好,我也沒有意見,但是26、27日就是先首選。
我覺得誰肯來就誰,如果兩個都肯來就兩個。
三個時間的日期都問他們。
我覺得兩個都有空,就兩個都來,或者各讓5分鐘出去給他們,這都是很容易的,我們可以各讓5分鐘出去。
因為他們之前在pitch或者是present都很好,如果以那個品質,原封不動都是很ok的。
誰來就誰來,兩個都來,會不一樣,也就是地方跟中央的想法會不一樣。
我們第一次執委會就排在同一天,然後往前放一點。變成是1點30分開?
執委多少?
我們之後不會很久,好比1點30分至2點,這都可以的。
簽現在應該已經簽完了?
所以說明會就先這樣子。
如果沒有做完的話,我們只不過是執委會延後開,唯一的問題是秘書長、副秘書長來之前就要有人幫忙快速看過,這個沒有問題,我們可以幫忙,如果時間來得及就併案辦理,如果時間來不及就脫鉤,執委會沒開過不表示不能分享,這個是要點裡面的明確事項,我覺得是這樣子。
我真的覺得如果再往後拖的話,團隊作業時間真的滿不夠的,其實兩個禮拜就已經滿不夠了。快可以很快、慢可以很慢,拜託府方探尋一下場地,當然執委不一定最後會用到,這邊就這樣。
接下來看議程,國際松。哪一位要講?
評選他是不是能來?
聽起來分兩個,也就是3月底對外以前一定要處理的部分?
對,不可能先公開再發邀請函,所以這一定要先發生,另外像行程的部分,就可以提到執委會報告,然後再看有什麼想法,這個是比較沒有那麼急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