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就這樣進行,謝謝提議。
看大家有沒有詢問及要分享的?
具體建議是,不是承諾事項本身,而是在其他資訊這邊,因為這個還是要院先核定,院核定之後如果越來越清楚我完成這些需要花多少預算是跟哪些中長程或者是科發、社發或者是跨部會、署扣合的,也就是在線上逐漸補充其他平台補充欄位,但是並不是要任何時候要立刻填滿,說不定預算是負的,因為做了這件事,民間幫你做完了,所以明年就不用編這項預算,有的時候預算是負的,好像也不錯,但是有些並不是那麼容易量化,這是實際的,就算能夠量化,也未必可以貨幣化。
因此彭召集人一直說「儘量」,也就是大家比較可以掌握到預算,很像最後2-5的情況,一旦可以掌握到,當然就讓幕僚單位知道,在線上就可以更新資訊,這個並不是很硬性的要求。
目前是用要點的形式在寫的,如果可以在網站上比較清楚有個類似時間軸等等,其實今天的簡報已經有一些這種味道,就是把比較主要的圖片放上去,這個也不為難。
感謝肯定(笑),我想在座各位都很認真。看大家還有沒有要分享、詢問、勉勵及感謝的?
我剛剛講的民間協助的意思,其實是我們達到的這個是包含民間提案在內,所以有一些是我們花1元就有1元的效益,但是民間協力的情況之下,1元有花10元的效力,但是我們本來打算10元,很像編了負9元的計算,當然不能這樣計算,如果要認真計算的話,是要算社會投資報酬率。
但是這些不太可能全部都貨幣化,因此舉例來講,剛剛提到科技部,像第16頁是科技部的部分,其他資訊當中也有提供預算資訊,只是並沒有貨幣化,「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構件雲端服務及大數據預算平台」計畫,承諾是什麼?是第17頁,雖然完全沒有講到錢,但我們學資訊科學的,看到這些,腦裡都是錢,這些都是很昂貴的,要科技部硬貨幣化,不容易,但是要讓大家知道雙方投入的資源,這個是滿重要的,我不知道科技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對,而且民生公共物聯網的網站全面翻新,進入總統級的規模,這個部分其實也是彭共同召集人的強項,讓大家瞭解到這些東西如何轉譯成大家真的有感的事情,我想這可以一起來做。
我覺得剛剛講到合作事業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地方治理的促進上,也是能夠讓大家更覺得不是專門回去寫計畫,而是真的能夠來參加地方的治理,這個是第32頁底下的部分。
目前滿有意思的,因為第32頁以下的措詞是「打破既有講話的制度,對於有心投入地方創生事業者,可以在平台上得以展現,各地方政府亦參考平台案例或其他鄉鎮發展經驗」,可以寫到「打破」,這邊寫「各地方政府」是有意寫各地方政府或者是可以具體回應一下?
提到「Join」平台,就請「Join」平台可以說明一下目前在地方參與上,像剛剛提到專門關於地方創生在這邊討論,而地方也有一些相關的討論,目前也有在「Join」上發聲,當然全國性,尤其跨部會的,確實目前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還是全國性的主要平台,我這樣講快速綜整,這樣有沒有講對?有沒有要補充?
所以大概的意思是,如果在這個平台上對地方有一些建議,其實需要中央調整一些法規等等,才可以解決的話,這邊的具體建議還是回到「Join」平台來處理,是不是這個意思?我覺得也是有道理,並不是沒有道理,只是大家在這邊的想像是,因為「Join」平台有個門檻,也就是要有5,000個人,地方創生是比較小的地方,未必可以捲動到5,000人,確實也是如此。
但是實際運作上也有一些例子是用行政院的青年諮詢委員,那個是另外一條路,因為那也是院長召集的,也是同樣四個月一次大會等等的做法,之前也有很多地方創生相關的,像現在很多只能叫做「深度體驗」,而不能叫做「小旅行」的行為,就是在那邊有很具體的提案討論跟觀光局的朋友協作出來的結果,或者是關於合作事業是不是可以納入,因為本來是要鼓勵中小事業,但是中小企業處寫成企業,所以合作事業就什麼都不算的情況,這目前也是在青諮會管考,請內政部一年之內研擬,所以有些地方創生實務上是從青諮會流過來了。
接下來地方創生,很像青年也是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應該不會跟青年完全脫鉤,所以也可以透過青諮會的系統過來,就不需要到5,000人。
我覺得這個非常棒,而且明年也差不多會到網實整合,大家不會回去辦純虛擬,但是要純實體而不直播,今年直播設備都買好了,不用很像很奇怪,我覺得這個是很好的形式。
感謝,第一個部分真的很感謝大家,第二個部分有點扣合彭召集人所講的,有關於線上、線下活動的部分,有些也要看韓國那邊打算怎麼做他們的高峰會,因為我們如果錯太開,我們就沒有共同宣傳效果,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有可能下次開會之前,先請幕僚機關跟外交部瞭解一下韓國那邊的情況。
我知道,但是還是有個程序,到底哪一些部分會線上、哪一些部分會線下,你現在問他,也不一定會知道,因為這個完全是看SARS 2.5 beta版,看3.0會不會出的狀況,這部分也很難承諾這個部分,但是可以承諾的是在每四個月的大會上,大家把執行起來覺得比較好或者是比較卡的部分,用方式來分享,這個建立起來之後,本來事務層級本來就有類似共同學習的效果出現,這部分是我現在想到的。
意思或許還有機會變成是有實體的部分OGP,但是要看明年年底時的實際疫情狀況而定,很難在今年年底說一定要用什麼方式,大家也可以稍微鬆口氣,因為畢竟不是百分之百那個辦的時程,所以多時間準備,這個請外交部隨時有新資訊回來的時候,我們至少四個月會更新一次,在此之前也會在自己的工作群組裡面隨時更新。
看最後4分鐘,大家有沒有想要分享的?
沒有的話,我們就準時結束,謝謝大家,新年快樂。
非常謝謝大家今年跨年行動方案的討論,沒錯再過幾個小時,有些人可能有跨年活動等等的情況之下來開這場會議,我們大概晚了3分鐘開始,所以3分鐘的主席致詞我這邊就跳過,看兩位共同召集人有沒有什麼要跟大家勉勵的?
彭共同召集人說6點結束為我們的目標,我們儘快開始議程。
看大家有沒有不同意解除列管的?非常感謝在比較壓縮的時程裡面,大家都把MSF的部分完成了,也非常謝謝民間委員投入的工作,大家如果都ok的話,這些就全部解列,麻煩往下。
謝謝外交部的簡報,這既不是傳統的第一軌外交、也不是傳統的第二軌外交,可以說是雙軌併行的外交,我想很多民間委員長年推動底下才走到現在很像即將可能取到入場券的情況,所以也想問一下在場的不管是民間委員或者是這邊的公務同仁有沒有想要詢問外交部或者是想要分享的,都可以。
具體來講,這個平台是虛擬、數位的?不是真的要蓋平台?
數位平台當然沒有問題。看民間委員有沒有意見?
非常感謝彭召集人。
確實是如此,像在APEC的Webinar,叫做「Open Response」、「Open Recovery」,「開放的回應、開放的復甦」,這是在防疫跟振興這兩件事如何用開放政府的方式來達成,所以概念上都是民間的,但是我還是出席,所以也沒有任何矮化的問題,所以事實上已經有過這個先例了,這個先例我覺得滿重要的,所以非常贊同彭召集人的想法。
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外交部或者是提供什麼想法?
謝謝,當然會這樣,沒有問題。大家沒有別的想要詢問外交部,我們就往下。
非常感謝。這個完成度比我們在這邊高非常多,所以非常感謝大家的具體貢獻。
看共同召集人有沒有要補充?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直接進入這個討論,感謝社發處的綜整,看大家對於其中任何一項、架構本身或者是關於行動方案在這執行上有沒有要提醒我們的?
像剛剛外交部提到要建立數位的平台,我覺得這個非常好,看有沒有類似這樣的要提出來,都可以,那就不限順序跟身分別,就直接提出。
主要是除了上面有一個承諾是有關於教育的部分之外,那個是已經寫進承諾事項了,但是各個部會還有自己主責,也就是已經做到的,未來即將要做的,這個部分是全部都由教育部的那個來進行嗎?或者是有更多更有創意的,這個是大家可以一起腦力激蕩。
我記得國發會網站也有上線,是把其他的,包含當地的承諾事項等等,也都已經翻譯成中文了,這可以先補充一下。
非常感謝。
剛才所說的網站,也就是國家發展委員會的開放政府專區,如果用Google找開放政府,目前是排第一個,這個以政府網站而言不容易,點進去之後在底下是已經看到「國家會員資料」、「地方會員資料」,我相信開放國會那邊也會有他們自己促銷的方式,所以力量可以加起來,那當然是最好的,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詢問或是分享的?
聽起來具體可行推動的做法,尤其是民間那邊的做法,以協作之做法是大家同意的,不然也不會承諾比較多,這次準備的時間比較匆促,所以之後不管是持續檢討、期中檢討或者是實際執行下去的部分,是會以協作作為基本的做法,因為有些是民間提案,如果不協作也不知道怎麼完成,這樣的情況對大家是好的,雙方不能沒有彼此的情況。
至於有關於英語翻譯的部分,這個是比較事務性的部分。
如果一些措詞,像國組相關措詞,如果需要外交部幫助,應該是ok的。剛剛有點名希望華府幫助,在我們辦公室目前負責OGP業務的那位外交部同仁,應該很快會去華府,所以自動在一個月內會有同仁幫助,就是自動達成這個條件。
另外,有關於IRM的部分,IRM首先是要翻成足夠好的英文版,不然IRM委員也不知道我們到底在做什麼,之後的部分我想先問一下,我們從英文翻譯完之後,跟開放國會那邊,最後還是會有英文,也就是會有個核定本,是不是可以問一下開放國會的想法?
我如果是IRM的委員,應該是兩個會同時看到,才不會變成先看到這個、再看到那個,或者是先看到這個的一部分、那個那部分再出現的情況,所以是不是先各自完成簽核的工作、完成翻譯的工作,兩邊翻譯工作完成的時候,再來討論怎麼接觸IRM的委員,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不然每個IRM都有守備範圍,所以在守備範圍具體承諾被翻譯出來以前,要承諾多少小時都不是很實際的情況,所以這是不是等兩邊都翻譯完再來討論。
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或者是分享的?
謝謝。剛才我講的輸入「開放政府」四個字,會到現在這個,但是也感謝委員的提醒,如果輸入「開放資料」,還真的第一個是資料開放平台,表示國發會非常擅長SEO,不管推什麼都是第一個。當然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在這次裡面,確實高運用價值的部分也是我們承諾事項的第一個,所以剛剛委員有提醒,如果是當作在第一個承諾事項裡面,因為有承諾說民間期待政府主動釋出跟我切身有關的,不只是跟上面這些分類有關的資料,所以這樣聽起來的意思是公眾資訊機制有哪一些是比較優先的,不是坐在這邊的人覺得比較優先的,這是可量化衡量指標的第二個部分,也就是按照國發會目前的期程,是從明年1月開始做,然後會在兩年之內完成,從要點到公眾諮詢機制,這是目前書面上寫的,所以委員的指教應該有在他們的承諾事項裡面,不過既然委員比較在意,委員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打算往那個方向做?
謝謝,也歡迎加入承諾事項第一項,公民社會團體、工作團體,如果要跳坑的話,也歡迎現在就報名加入。
看到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詢問的特定事項或者是其他的事情?
舉例來講,我們現在已經有個資的專責機關,但還沒有獨立的個資專責機關,所以如果以後個資專責機關獨立出來了,關於這裡面個資法相關的承諾,會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處理,先以這個個案好了,哪一位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從幕僚單位的角度來看,這個是期中檢討處理或者是組織成立就可以立刻處理?
請說明,因為之前已經轉動過了,所以您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