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611665講者:Speaker: 葉佳魁交通部第一次發言,先就航線證書部分說明,若未來高雄-東沙是以包機方式營運,毋須申請航線證書,僅須檢附申請書、包機合約及保險證明等相關文件。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8-10-01 東沙案第一次會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