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508499講者:Speaker: 易建成我想請問一般在私人公司只要開會,就要有結論跟回覆的期限,不然這樣子的開會是無意義的會議,大家寫一寫,會議就結束了。尤其是水利署跟其他的單位,在民眾提出這麼多的問題之後,雖然大家都表列什麼事情會改善,或者是納入建議,事實上要如何明確來作這樣的回覆,不管是正面的回覆或者是負面的表列與拒絕,我想是不是可以有個規範的期間來作回覆?會不會就像丟石頭一樣石沉大海,謝謝。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2-06-02 開放政府第 118 案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