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491083講者:Speaker: 顏容欣有關於國防部後續辦理軍艦的處理,部裡建議依據文資法第 66 條可以先辦理文物的暫行分級,先去調查、研究這些文物的文化資產價值,作為後續是否保存文物的參考依據。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1-12-06 110 年 12 月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