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409265講者:Speaker: 謝佳穎主席各位長官好,我想確定因為剛提到第三條現在廠內再利用的話,分廠區裡面只要是同一個法人都可以算廠內再利用,這部分因為我們各廠區都會有廢清書寫說再利用的用途,這分廠區產生爐碴,我們要自行在廠內用於鋪路用途,其他分廠區法人假設是台中廠那邊,這樣運過去到他們那邊,也可以作為鋪路使用嗎?還是要再做什麼申請?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5-07 開放政府第70次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