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409209講者:Speaker: 孫雍淳再來是資源再生協會意見:建議參考環保署目前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方向,於「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增列第4項「屬前項應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再利用所屬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廠(場)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者,視為事業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20-05-07 開放政府第70次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