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50597講者:Speaker: 倪榮春第三個問題我沒有寫在書面資料裡的是,合作社法第7-1條,有規定政府應該要設立一個合作事業發展基金,你看這個法從104年6月3日修正到現在,這個合作事業發展基金,連個影子都沒有。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12-09 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