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310636講者:Speaker: 鄭凱燁誠如彭老師所說的,今天原先訂的主題是要談論一個手段,但因為協作會議的性質種種的原因,黃專委曾經到辦公室跟我說明過,所以協作會議不會著重在手段,應該是說這個手段在實務認定上,無論是內政部或是財政部都覺得有實務上的困難,更不用想地方縣市政府的同仁一定會有更多的困難,執法上如何實施都是他們要去做的。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07-19 開放政府第51次議題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