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285455講者:Speaker: 朱衍達第15條:「受委託機關(構)、團體如有喪失第三條或第六條之資格、因檢驗代表、監考人員或監評人員離職或喪失資格或其他足以影響委託業務之正常執行者,民航局得中止其委託業務執行之一部或全部,至改善完成為止。」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04-02 開放政府第47次議題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