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267736講者:Speaker: 部會回覆2.第三項:保證人部分,如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下者,金融機構不得要求提供保證人。貸款金額逾50萬元者,如有需要,每一位申貸者,僅得徵提最多一位保證人。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應徵提之保證人及人數則依信保基金及金融機構之規定辦理。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9-01-22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2屆第1場巡迴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