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22982講者:Speaker: 李文忠第二,現行的機制就有主辦跟協辦,如果有特殊的情形就可能兩個機關,所以不要類加,各個機關都想說不要,所以大家就是主辦機關,我質疑的是這一個,根本不必有這一條,在現行的機制就可以處理,以上。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6-12-27 推動公共政策網路參與第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