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22971講者:Speaker: 李文忠很抱歉,這裡面有很多意見我是看不懂,把簡單的東西複雜化,請看到草案第30頁,「提議者得選擇該提議之權責機關」,這很奇怪,食安問題的主責機關為農委會或衛福部或消保會?我們應該要給提議者這麼大的權利嗎?應該是他可以建議,可是這裡寫「得選擇」,他可以提議,但是決定權一定是政府機關,此為我的第一個疑問。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6-12-27 推動公共政策網路參與第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