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會議唐鳳委員於104年10月8日提出10/2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之委員自行記錄及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申請單(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薛雅婷),茲依議事程序之規範,於徵求主席同意後,由委員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以發言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協助記錄者為列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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