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131710講者:Speaker: 邵琇珮台北市政府還是要提醒,因為公共設施用地原則,是不允許設置廣告,要設置的話要經過市政府核准,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文化部在申請時一併處理,像臨時設置的廣告在哪裡及廣告的內容在哪裡。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8-01-15 社創中心電梯討論及電子支付案